翻譯前閱讀原文,這是任何壹個譯者首先應該做的,但在翻譯合同時尤其應該強調這壹點。為什麽?因為這是做好合同翻譯的首要條件,合同語言沒有文學語言豐富有趣,舍不得放下,所以可以繼續讀下去;也不像翻譯散文那樣“短、平、快”。有速戰速決,美麗動人。看合同文件是壹件很枯燥的事情,句子長,術語多,要花很大力氣才能看懂。很多人往往還沒看到壹半就放棄了,或者不敢嘗試,或者只是略讀壹下,按照自己的理解去處理。因此,為了理解原合同,我們不能過分強調如何提高合同的翻譯水平。筆者認為,要理解原文,應該註意以下幾個問題:
理解法律文件中的專業術語
英語中的壹些副詞,如“here”和“where”,在法律文件中常作為前綴,與另壹個詞構成法律詞匯中的特殊術語。在法律文書中使用這些詞語,可以避免重復、誤解和歧義,使行文準確簡潔。這樣構成的詞主要有:
此後,在此,在此,在此,在此,在此,在此,在此,在此,在此;
此後,由此,在此,在此之後,在此之前,在此之上,在此之下,在此之上,與此同時;
鑒於,藉此,其中,其中,在其上等.
這幾個字各有各的意思,筆者只能挑幾個來闡述。例如:
1.特此:通過;因此,通過這種方式,我們是平等的。法律文件和合同協議正式文件中常用的開頭語,在條款中需要強調時也可以使用。給出最初的解釋,如:
考慮到工程的實施、竣工和修補其缺陷,雇主特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價格或根據合同規定應支付的其他金額。
在正文中:
因此,特此意味著。
契約是壹個動詞,意思是簽訂正式協議和合同。
工程的完工就是項目的完工。工程和工作通常指項目而不是項目合同文件中的工作。
其中指本項目中的工程。
合同價格是指合同總價和工程總造價。
這樣…as是關系代詞,相當於that和which。把被限制這個詞放在這樣和那樣之間,使得被限制這個名詞非常明確,避免合同雙方在理解上產生爭議。
Under的意思是依照,據此,絕對不能翻譯成“下”。
合同條款:合同條款和條件。
解釋完文中的專業詞匯,就不難理解這段話的意思了,也就是去讀。因此,業主在此立約並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承包商支付合同總價或合同規定的其他應付款項,作為對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修補缺陷的報酬。
2.本協議:對此,如上所述,例如,它指“本協議雙方”,其中本協議指“本合同”,“本協議附件4”可翻譯為“本協議附件4”,此處to指“本協議”。下面閱讀原文,進壹步了解hereto在文中的作用。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壹切爭議應由合同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北京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適用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委員會另有裁決,仲裁費應由敗訴方承擔。
在正文中:
此處出現兩次的“有限當事人”是指本合同的當事人。
“本合同的履行”履行本合同。
“通過友好協商”通過友好協商。
Should表示如果某事發生,而不是省略的if。
“應提交仲裁”應提交仲裁。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
“本會仲裁規則”仲裁規則。
“仲裁裁決:仲裁裁決。
除非仲裁委員會另有裁決。
這樣就排除了上述專業詞匯的障礙,原文可以翻譯成: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壹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根據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委員會另有裁決。
3.在這裏:在這裏,這裏。這意味著...如上所述,這個詞用於諸如“...在本合同中“和”...在這部法律中”。例如,“本法(中國)……”中提到的“不正當競爭”可以翻譯為“不正當競爭的動機在此……”,這裏指的是“在本法中”和“此處的內容”,這裏指的是“在本協議中”。
看看下面的兩段話,妳可以更好地理解這裏和其他幾個特殊術語。
本法所稱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
本規定所稱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交易或者營利性服務(以下簡稱商品包括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註:法律文件中有三個專門術語:this;of this on this。本文件中的含義是指上面提到的含義。該詞應用於以下情況...在本合同中...出現在這份文件中。例如,“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可以翻譯為“本合同的條款、條件和規定……”,其中“本合同”指“本合同的”;另壹個例子是,“本項目的任何部分”可以翻譯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其中本合同的意思是“本工程的”。
在正文中:
“本法所指的是本法的規定。
本法中“經營者”壹詞的含義。
下文:在同壹合同的下文中:在下文中,它壹般與to有關,被稱為;簡稱;像called這樣的單詞或短語應該壹起使用以避免重復。
不公平競爭不公平競爭。
本法所稱:本法所指。
違反本法規定的。
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