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德國
近幾年收集了很多鑒定意見,但格式千差萬別,內容五花八門,結論也比較大膽。我們來畫幾張鑒定紙對比壹下。
先來看湖南某鑒定機構的司法鑒定意見:
壹、基本信息
(1)委托單位
(二)委托評估事項
鑒定* *公司生產的* *產品的結構和關鍵技術是否屬於商業秘密。
(3)識別對象
(四)委托日期
(五)驗收日期
(六)評估日期
(七)鑒定原則和方法
(八)鑒定依據
1.評估邀請函
2.相關法律法規12條
3.委托法律材料(包括公安局立案決定書、信訪立案報告、受理登記表、取證通知書等37項。)
4.評估人收集的信息
二、檢驗與分析
(1)現場檢查
(2)分析
1關於保密
2.關於價值
3.關於實用性
4.關於保密
三。鑒定意見
根據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評估意見:
委托評估的* *產品的結構和技術信息屬於* *公司的技術商業秘密。
第二,我們來看看廣東某鑒定機構的司法鑒定意見:
壹、基本信息
發貨人
承諾
鑒定* *公司的* *生產工藝、配方、生產設備是否屬於商業秘密。
承兌日期
鑒定材料
評估日期
第二,識別過程
三。評估的法律依據及相關說明
第四,技術分析
(1)評估材料匯總
(2)相關技術背景的識別
(3)分析* *公司所主張的秘密點是否“不為公眾所知”
(4)技術信息是否有價值和實用性的分析。
(5)分析權利人是否對技術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
動詞 (verb的縮寫)鑒定意見
評估小組壹致同意委托方提供被評估產品的生產工藝、配方和生產設備的商業資料如下(見附件):
上述技術信息是* *公司經過反復試驗和研究而獲得的能夠指導產品生產的技術成果,在已知渠道和其銷售的產品中難以獲得,具有“不為公眾所知”的性質;有價值,實用;權利人采取了相應的保密措施,屬於商業秘密中的技術秘密。
第三,我們繼續來看北京某鑒定機構的司法鑒定意見:
壹、基本信息
發貨人
委托評估事項
委托方提交的* *產品生產圖紙相關技術資料是否不為公眾所知。
承兌日期
鑒定材料
(壹)委托人提供的身份證明材料
(2) * *專利檢索中心出具的檢索報告。
評估日期
估價官
識別站點
二、鑒定要求
第三,識別過程
四。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動詞 (verb的縮寫)關於* *公司* *產品生產圖紙中顯示的技術秘密是否構成不為公眾所知的技術信息的說明。
(壹)公眾熟知的產品結構和優點
(2)* *公司* *產品生產圖紙所示的技術秘密。
(3)* *公司* *產品生產圖紙技術秘密中定義的技術信息是否屬於不為公眾所知的分析說明。
1的技術秘密是其技術領域內的家族成員常識還是行業慣例?
2.技術秘密是否屬於產品尺寸、結構、材料和零部件等的識別和組合。,進入市場後可由相關公眾直接獲取。
3.技術秘密是否在公開出版物或其他媒體上公開披露?
4.技術秘密是否通過公開報道、展覽等方式公之於眾。
5.技術秘密可以從其他公共來源獲得嗎?
不及物動詞鑒定意見
綜上所述,本鑒定意見如下:
* *公司* *產品生產圖紙的技術秘密所定義的技術信息不為公眾所知。
以上是目前商業秘密案件司法鑒定中常見的幾種典型鑒定意見。我們不評論對錯。當然,我們的法官和律師可以查看他們的檔案並進行比較。
商業秘密是指設計材料、程序、產品配方、制造工藝、制造方法、管理訣竅、客戶名單、供應信息、產銷策略等技術信息和商業信息。,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並為權利人所實用和保密。其中,不為公眾所知是指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得該信息;能夠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可確定的適用性,能夠給權利人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簽訂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以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通常,商業秘密在業內被概括為“三性”:秘密性、保密性和價值性。其中,是否采取安全措施,是否具有實用價值,屬於法律適用問題。司法鑒定只能鑒定秘密性,也就是說,商業秘密案件的司法鑒定主要是鑒定“該技術信息是否不為公眾所知”。在此基礎上,比較樣品與樣品是否相同(屬於另壹種鑒定)。
為了規範商業秘密案件司法鑒定意見的撰寫格式,為公安、檢察院、法院、律師和當事人提供清晰的理解,根據商業秘密案件的立案流程和商業秘密案件的特點,提出了商業秘密案件司法鑒定意見的撰寫規範,這也是我們采用的壹種常用格式。
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
司法鑒定意見
壹、基本信息
發貨人
委托評估事項
委托方提交的* *產品生產圖紙相關技術資料是否不為公眾所知。
承兌日期
鑒定材料
第二,識別過程
三、* *公司* *產品生產圖紙顯示的技術秘密是否構成不為公眾所知的技術信息。
(壹)公眾熟知的產品結構和優點
(2)* *公司* *產品生產圖紙所示的技術秘密。
(3)* *公司* *產品生產圖紙技術秘密中定義的技術信息是否屬於不為公眾所知的分析說明。
1的技術秘密是其技術領域內的家族成員常識還是行業慣例?
2.技術秘密是否屬於產品尺寸、結構、材料和零部件等的識別和組合。,進入市場後可由相關公眾直接獲取。
3.技術秘密是否在公開出版物或其他媒體上公開披露?
4.技術秘密是否通過公開報道、展覽等方式公之於眾。
5.技術秘密可以從其他公共來源獲得嗎?
四。鑒定意見
綜上所述,本鑒定意見如下:
* *公司* *產品生產圖紙的技術秘密所定義的技術信息不為公眾所知。
附件:* *專利檢索中心出具的檢索報告
(曾德國,西南政法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