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用地和商業用地有什麽區別?1.合法物品免稅。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稅:(條例第六條)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軍隊占用的土地;
(二)財政部劃撥的本單位占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占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帶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土地;
(6)經批準開墾、復墾的土地和改造後的廢棄土地,自使用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七)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以及財政部規定免稅的其他用地。
2.困難的緩解。納稅人繳納土地使用稅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由省地方稅務局審核,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法令第7條)
3.征用耕地是免稅的。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1年內免征土地使用稅。(法令第9條)
4.貧困地區減稅。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幅度不得超過稅法規定的最低稅額的30%。(《條例》第五條)
5.企業免稅用地。企業所辦的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其土地能與其他企業的土地明顯區分的,可參照已撥付財政資金用於事業的單位所占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稅。(國稅帝子[1988]第15號)
6.土地改造救濟期限。開山填海和改造後的廢棄地,由省級地方稅務局在稅法規定的免稅期限內確定。(國稅帝子[1988]第15號)
7.特定土地救濟。下列土地的免稅由各省級地方稅務局確定:(國稅帝子[1988]15號)
(1)個人所有的住宅和庭院用地;
(2)調租改革前房地產管理部門征用的住宅用地;
(三)免稅單位職工家屬宿舍用地;
(4)民政部門舉辦的安置壹定比例殘疾人的福利工廠用地;
(五)集體和個人舉辦的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用地。
8.倉庫冷藏救濟。倉庫、冷庫用地納稅有困難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批準,可以減征或者免征土地使用稅。(國稅帝子[1988]第32號)
9.電力用地免稅。電力行業管道和水源用地;電站以外的水電站用地、工業生產用地、辦公和生活用地;供電部門的輸電線路和變電站用地;火力發電廠供熱管道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稅。電力項目建設期間,納稅有困難的,經省地方稅務局審核,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可以減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稅。(國稅帝子[1989]第13號和第44號)
具體請到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搜索法律法規,各地土地使用稅優惠情況不同,再到本省地方稅務局網站搜索相關規定。
商業用地和宅基地有什麽區別?商業用地和宅基地的區別;
1.商業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為40年,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最高年限為70年;
第二,如果要把商業用地改成住宅用地,繳納土地出讓金是肯定的,宅基地是村集體無償給自己村成員的福利待遇;
三是經營性用地流轉要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公開進行,宅基地只能在集體內部流轉;
4.工業用地的原使用者和購買者不得自行買賣。如改為商業用途,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並經規劃部門批準。宅基地不能買賣。
商業用地和國有土地有什麽區別?國有土地按土地權屬劃分。國家叫國有土地,集體叫集體土地。
商業用地等於商住用地嗎?顯然不是。其實我也不確定。妳可以打電話到王鷗房地產網問問。
商業用地轉為商住用地需要多長時間?
“商住用地”指的是商住兼容的綜合用地,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在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全國土地分類(試行)》中,將城鎮居民的商住混合用地定義為城鎮混合居住用地,歸類為居住用地。
1.由於改變用地性質必須經過當地規劃管理委員會的批準,而總規劃委員會的主要成員是書記、市長和分管副市長,所以當地壹把手不反對這件事是有可能的;
2.當地規劃局、國土部門主管部門、分管副局長、壹把手要支持同意(主要是規劃部門審查是否符合用地規劃,國土部門負責核實變更費,是否有相應用地指標),所以用地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同時,原則上不能變更掛牌拍賣的土地(除非上述核心* * *管理層認為有相當合理的理由);
3.壹、土地方向規劃部門申請變更,規劃審批——國土部門征求意見——規劃管委會審核——國土部門審批費用——規劃同意變更,國土部門簽訂變更合同——規劃設計條件變更,土地使用性質變更必須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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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式公寓是商業還是住宅?酒店式公寓屬於商業用地,按照商業用地規劃。
購買商業用地建的房子和普通房子有什麽區別?商業用地產權40年,普通住宅產權70年。
住宅用地和商住用地有什麽區別?可以買賣嗎?主要區別如下:1。商業設施使用年限40年,辦公50年,居住70年。2.契稅在首次購買或轉讓時按3%征收,而住宅用地為1.5%。如果國家征收房產稅和土地增值稅,商品房的標準會高於住宅。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