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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嘉定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麽?如何申請?

上海勞動仲裁所需材料:

(2)勞動者申請仲裁的,應當攜帶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本人有正當理由不能自行申請仲裁,需要委托他人辦理相關事宜的,應當提供相應證明,並出具有效授權委托書;委托人應攜帶本人和員工的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勞動者死亡的,其近親屬申請仲裁時,須提交近親屬關系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和職工死亡證明,以及所有近親屬出具的承諾書;近親屬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的,還需提供所有近親屬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3)勞動者申請仲裁時,應當提供單位依法成立的有效證明材料。

(四)勞動者申請仲裁時,應當規範填寫仲裁申請書(詳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書寫規範》)。

(5)勞動者申請仲裁時,應當按照仲裁委員會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詳見《勞動者申請仲裁提交材料須知》)。

(六)仲裁委員會應當對勞動者的書面仲裁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1.書面申請規範、書面申請材料齊全的,仲裁委員會出具《回執》,並在五個工作日內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書。

2.申請書書寫不規範或者材料不齊全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告知申請人補充有關材料或者出具《補充材料通知書》。申請人按照要求補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回執》,仲裁回執時間自補正材料之日起計算。

擴展數據

勞動者(員工)與用人單位(雇主)發生勞動人事爭議,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處理:

1,當事人自行協商,或者請工會、律師等人協商解決。

2、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設在街道、鄉鎮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或者事業單位人事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根據案件情況指定調解員或者調解小組進行調解。調解應當在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15日內結束。

3.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就支付未支付的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未在約定期限內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憑調解協議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為證據,不涉及其他勞動關系爭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當事人不願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在仲裁階段,提起仲裁的壹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撤訴或者與對方當事人達成和解。

5.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的,壹般在45日內結案。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5日。

因辦案依據不清、征詢相關機構意見,或者案件需要等待工傷認定、傷殘等級鑒定、司法鑒定結論、公告送達等客觀情況需要中止仲裁審理的,可以中止案件審理。中止審理的客觀情況消除後,仲裁庭恢復審理。

6.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終局仲裁裁決。員工不服裁決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用人單位認為有撤銷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非終局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0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壹方不履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或者裁決書的,另壹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基準源

上海市人民政府-勞動者和就業人員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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