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把握依法治國理念的深刻內涵,樹立依法治國理念需要準確把握以下三個方面的基本內涵。公平正義的首要內容是確保壹切行為符合法律。法律是按照民主程序制定的,充分體現了人民的利益和意誌,蘊含著公平正義的精神。政法機關嚴格執法符合公平正義的形式要求。
同時,執法者也必須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權。首先,權力的行使應符合法律賦予它的目的。現實中,壹些政法機關把法律賦予的行政處罰權作為創收渠道,給幹警制定罰款指標;壹些政法機關為保護地方利益而爭案件管轄權,等等。在所有這些情況下,執法權被用於法律規定之外的目的,這顯然是濫用權力,與公平正義背道而馳。第二,案件的嚴重程度與處理結果的嚴重程度相當。對犯罪分子的刑罰輕重,應當與其所犯罪行的嚴重程度相適應,以罪論處,不能重罪輕罰,輕罪重罰。行政處罰也是如此,違背了公平合理原則。第三,同樣的情況處理壹樣。這壹方面是法律本身的要求,更重要的是順應了公眾對公平合理的理解和期待,也有助於遏制執法權的濫用,維護法制統壹和法律權威。人權是壹個社會歷史範疇,不同的社會和階級對人權有不同的看法。我們黨歷來把實現和保護廣大人民的人權作為革命和建設的重要目標。2004年,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正式寫入憲法,標誌著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進入了壹個新的歷史階段。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權,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樹立人權保障意識,努力提高執法水平,公正、公平、及時、高效地處理相關案件和事件,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共同的、普遍的生存權、發展權和其他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權利。其次,要尊重和保障行政相對人、違法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員和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利。切實樹立維護社會秩序與保護人權並重、打擊犯罪與保護人權並重的理念。文明執法是社會主義道德對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進步的表現,是政法機關執法為民的本質要求和外在體現。政法機關文明執法,也有利於妥善化解矛盾,密切政法機關與人民群眾的聯系,增強人民群眾對政法工作的信任。
文明執法就是要熱情服務。對群眾說話和氣,態度和藹,辦事熱情,服務周到,多為群眾提供方便,不給群眾增添麻煩。就是舉止文明,態度公正。尊重行政相對人和案件當事人的人格尊嚴,不侮辱、不諷刺、不嘲笑;要體現法律的威嚴,但不能侮辱、威脅執法對象;在與各方打交道時,要耐心聽取陳述、申辯和投訴,不能根據自己的主觀好惡來決定對當事人的態度。執法者是否廉潔,是執法為公還是執法為私的集中體現。保持清正廉潔是人民群眾對政法幹警的基本道德期待,也是黨紀國法的嚴格要求。清正廉潔,就要正確對待金錢和權力,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加強道德修養,常懷從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自律之心,自覺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的侵蝕,培養艱苦奮鬥的精神和良好的生活作風。正確處理事與法的關系,做到不偏不倚,清正廉潔,不徇私情,不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