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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法治構成

壹、法治名言

1,其體正,不序;他的身體不直,雖然他不服從。——論語

2.人沒有信仰是站不住的。——論語

3.民為重,國為次,君為光。——孟子

4.不守規矩,不成方圓。——孟子

5.光會政治是不夠的,法律也不能自給自足。——孟子

6、無恥無惡,不人道。——孟子

7.壹個讀書人雖然有學問,但他的行為是內在的。-墨子

8、法不貴,繩不彎。-壹切都結束了。

9、佛法,世界之綱領,萬物之儀。-煙鬥

10,沒人犯錯,但是可以改,也不好。——《左傳》

11,勿以小惡,勿以小善。-《三國誌》

12,見人惡,即自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弟子規》

13,白天做的事,晚上自救,驚則惡,喜則善。——《修身養性的遺產》

14,渴不飲盜來的泉水,熱邪木陰。——陸機

15,壯士不飲盜泉之水,老實人不患食。——《後漢書》

16,三年善行,少有人知;對於邪惡的壹天,全世界都知道。-《晉書》

17,國家不可或缺,有法不依,不可為。——沈家本

18,政治是所有人的事,治理是管理,管理所有人的事就是政治。——孫中山

19,人類高於壹切民族。——胡適

20.憲法是壹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列寧21。法律是顯現的道德,道德是隱藏的法律。林肯

22.為了自由,我們成了法律的奴隸。-西塞羅

妳說的可能不正確,但我誓死捍衛妳說這話的權利。-伏爾泰

24.法律就是秩序,好的法律導致好的秩序。-亞裏士多德

25.法律的基本原則是:誠實,不傷害他人,給每個人應得的。-查士丁尼

第二,法律格言

1,人不能沒有信仰而不安。

2.普法是國民福祉的基石,守法是與人打交道的根本。

3.誠信創造美好生活,法治創造平安中國。

4.法律保護比人身保護更有力。

5.好習慣比好法律更有價值

6.任何權力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

7.護惡就是侵犯善。

8.法律不會強迫壹個人做他不能做的事。

9.好人因為熱愛美德而痛恨犯罪,壞人因為害怕懲罰而痛恨犯罪。

10,自己以身試法的是傻子,用法律維權的是智者。

11,磕磕絆絆不高,違法的事情不小。

12.憲法只是壹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列寧

13.在民法慈母的眼裏,每個人都是整個國家。-孟德斯鳩

14,人壹出生,嘴裏就含著壹枚金幣,上面同時寫著平等和自由。這枚金幣叫做人權。-盧梭

15,我們成為了法律的奴隸,為了自由。-西塞羅

16,法無授權不可為,法無禁止不可罰。

17.正義勝於罵惡。——英國作家丁尼生

18,對事實的無知可以作為借口,但對法律的無知不能作為(有罪)的借口

19,渴不飲盜來的泉水,熱邪木陰。-[金]陸機

20.壯士不飲盜泉之水,老實人不患食(韓曙)

21,多行不義必自斃(《左傳》)

22.沒有什麽比善良更受歡迎了。

23.君子比喻義,小人比喻利。-孔子

24.法律絕不是壹成不變的。相反,就像天空和大海因風浪而變化壹樣,法律也因環境和命運而變化。——黑格爾:《法哲學原理》,第7頁。

25.有損害就有賠償。

26、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為之(三國。劉備)

27.只有把自由放在天平的壹邊,把守法放在另壹邊,才能平衡。

28、知足者安,貪欲者易惹禍。

29.法律不能讓人人平等,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英國]波洛克

30,忍壹忍,退壹步。

31,沒有人犯過錯誤,但是可以改,而且不好。——《左傳》弓玄二年

32、法律就是法律,它是壹個壯麗的夏天,庇護著我們所有人;它的每壹塊磚都建築在另壹塊磚上(約翰·高爾斯華綏)

33.我無比快樂,極樂變成悲傷;欲望不能垂直,放縱就是災難。——吳京《貞觀政治家》。刑法34。遲到的正義就是不正義。

35、佛法,以繩畫得失,是非也。

36、法律,法治的武器故事。

第三,法治的故事

管仲公私分明

管仲和包是生死之交。有壹次齊桓公和管仲討論下壹任國相,齊桓公問:如果妳死了,誰來接任妳的國相?管仲說出了壹個名字,齊桓公問:第二個候選人呢?管仲說了另壹個人的名字,齊桓公問:那第三個候選人呢?管仲給了另壹個名字。齊桓公很不高興,又問:第四個候選人呢?管仲說:那是包舒雅!齊桓公說:我真沒想到包舒雅會對妳這麽好。聽說妳們以前壹起做生意,他總是給妳讓路。妳輔佐宮子久的時候,也向我射了壹箭。要不是包求情,我早就殺了妳了。後來,包在我面前積極推薦妳當國家大使。推薦下壹任國賓,怎麽能把包放在第四位呢?妳配得上包舒雅嗎?管仲說:我們在討論誰是最適合做下壹個國家的人。妳沒問我最感激最好的朋友是誰!我們私人關系很好,但是國家利益高於壹切!

紀喬不破壞鄉村學校。

嵇人鄭到鄉村學校休閑聚會,討論執政素質的措施。鄭明博士對他的兒子說:“摧毀鄉鎮學校怎麽樣?”子產說:“為什麽要毀掉它?”人們早晚下班後會回到這裏,聚在壹起討論行政措施的質量。他們喜歡什麽我們就實施什麽;如果他們討厭它,我們會糾正它。這是我們的老師。為什麽要毀掉它?我聽說過努力做好事來減少怨恨,但沒聽說過依靠權力來防止怨恨。很快停止這些討論不是很容易嗎?但是,那樣做就像堵了壹條河:壹條河的大破口造成的傷害,必然會傷害很多人,我救不了;還不如開個小口引水。我們聽了這些論調,不如把它作為治病的良藥。"冉明說,"我從現在開始才知道,妳真的能成大事。“小人真的沒有天賦。如果真的這樣做了,恐怕郭征真的會有依賴癥,對美國官員來說是利大於弊!”

李悝的射箭訴訟

李悝是魏上地首領。上地郡西鄰秦國,是魏國的邊疆,經常與秦國發生軍事沖突。為了提高上地郡軍民的射箭技術,他下令射箭決定訴訟的是非曲直,說“勝者為王,敗者為寇”。命令下達後,人們爭相練習射擊技巧,不分晝夜。在與秦人的戰爭中,魏軍擊敗了秦軍,因為他有出色的射擊技巧。拍攝技巧並不等同於是非曲直。李悝決定是非曲直的訴訟可能是壹些久拖不決或無關緊要的壹般訴訟。戰國時期,在與強秦接壤的地區,軍事是壓倒壹切的任務。李悝用這種方法鼓勵人們學習軍事技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這是壹種創造。大概是因為他在上地郡的良好政績,魏文侯任命他為丞相,支持他的改革。

商鞅遷木立信。

商鞅制定出改革方案後,因為怕新法沒有威信,百姓不信,無法實施,就想了壹個辦法。他叫人在都城南門豎了壹根三十尺長的木頭,旁邊貼了告示說:“誰能把這根木頭扛到北門,給他十兩黃金。”很快,樹林裏就圍滿了人。

大家心裏不停地嘀咕:這塊木頭頂多百斤重,扛幾裏地也不難。怎麽能給這麽多黃金呢?也許有個陷阱。結果沒人敢扛。見沒人扛,魏陽把懸賞金提高到五十金。這樣壹來,人們就更糊塗了,弄不清楚這個新上任的左書的葫蘆裏賣的是什麽藥。這時,我看見壹個粗壯的男人從人群中分開,走上前說:“我試試。”拿起木頭就走。許多觀眾好奇地跟在後面,直到他們到達北門。我看見新的常在那裏等著。他稱贊大漢說:“嗯,妳是壹個好公民,可以信任並執行我的命令。”然後他給了他準備好的五十枚金牌。這件事很快就傳開了,大家都說:“左夫人說話算數,他的命令不是說說而已!”申不害以官謀私,申不害反對以立法謀私。“天道無私,基於恒常;天道永遠是對的,壹清二楚。”人們認為,君主不僅要掌握控制大臣的技能,而且要誠實無私,這樣他的仆人才能忠於職守。他曾對韓昭侯說:“壹個修行人會因為他的成就而得到獎賞,他會因為他的能力而被接受為官員。很難做到這壹點,因為妳試圖控制自己的要求。”但在《戰國策》中,有這樣壹件事:沈步海私下要求韓昭侯為其堂弟加封官職,韓昭侯不同意,沈步海表現出怨恨。韓昭侯說:“這是我從妳那裏學到的治國之策!妳經常教我按功績大小授予官職軍銜,現在又要求給未立業的兄弟封官職。我是不是要通過同意妳的要求來放棄妳的理論?還是強推妳的想法,拒絕妳的要求?”沈布海連忙坦白,並對韓昭侯說:“國王真是壹位英明的君主。請懲罰我!”歷史學家對沈步海的“要其從弟而仕”壹直有怨言,也有人說他虛偽投機;還有人說是推進法治的決心不夠。但從沈步海對“藝術”的重視和當時復雜的社會背景來看,倒不如說這是對韓昭侯的壹次考驗。正是韓昭侯對“以官謀私”的嚴正態度,讓沈步海看到了韓昭侯確實是壹位有政績的賢明君主,從而更加堅定了幫助他改革創新的決心。

沈道人追兔子。

沈導曾經寫過這樣壹個小故事:壹只兔子在田裏跑,幾百個人在後面追。不是說壹只兔子可以分給壹百個人,而是因為歸屬沒有確定。在歸屬確定之前,即使是像唐堯這樣的聖王也不能解決問題,更不用說公眾?

壹群群兔子堆在市場裏,行人連看都不看壹眼。這不是因為人們不想得到兔子,而是因為這些兔子已經有了主人。歸屬已定,有些人即使再粗魯也不會再爭執。

所以,天下之治,國家之治,在於命名分。

李斯焚書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對儒生淳於越博士的言論大為不滿。李斯將其歸咎於讀書,建議秦始皇下令焚書。按照李斯制定的法律,是相當苛刻的。除了季芹以外的史書,不是醫生(指掌管古今文史書籍的官員)藏起來的詩、書、百種語言,都要燒掉,只允許留下醫學、占蔔、植樹之類的書。之後,誰再敢談詩書,“棄市”(指在鬧市執行死刑,暴露屍體於街頭,稱為棄市);“視過去為與現在不同的東西的人,(指壹人有罪,父母、兄弟、妻子都受刑罰的,稱為壹家子”;如果官員知道但不報告,就犯了同樣的罪;下令後30天仍不燒者(意為用刀刺額頭、臉頰等處),將被塗寫並著墨為“程丹”(壹種懲罰,在邊境修築長城四年)。想學法律法規的,要向官員學習。

這次焚書的原因是由是否分封制的討論引起的。無論是主張分封制的大臣還是反對分封制的大臣,都是為了秦始皇的長期統治。他們沒有根本的利益對立。裏斯利用話題,最後造成了焚書的結局。

韓非子因為才華惹上了麻煩。韓非子是戰國末期韓國的壹個皇族。他口吃,但擅長寫書,先後寫出了《孤憤》、《五錯》、《難詞》。他的書傳到秦國,秦王很喜歡,說:“我若能遇此人,與他交往,死而無怨。”不久,由於秦國攻打朝鮮,汪涵不得不利用韓非,派他去秦國。秦王非常喜歡韓非,但他還沒有決定是否留下他。李斯知道韓非比自己強,又怕秦王重用他,對自己的前途不利,就在秦王面前說韓非的壞話。他說:“韓非是韓國國王的親戚,國王要滅天下。韓非愛韓不愛秦是人之常情。如果國王決定不用韓非,讓他走,對我們沒有好處。還不如殺了他。”秦王相信了李斯的話,逮捕了韓非。根據秦國的法律,監獄裏的犯人沒有申辯的權利。韓非去了秦國後,又得罪了。姚佳為秦國立下了汗馬功勞,得到了秦王的重用,被任命為尚卿。然而,韓非告訴秦王,姚佳並不是天生的貴族,當他是壹個小偷時,他在趙做官時被趕走了。他覺得用這樣的人很不合適,讓秦王很失望。後來,秦王問姚佳關於韓非的事,姚佳當然不會說韓非的好話。在李斯和姚佳的勾結下,韓非只好吃了李斯送的毒藥自殺了。吳起嚴明治軍。吳起當將軍的時候,和最低級的士卒同吃同穿。睡覺不鋪席子,行軍不騎馬,親自扛幹糧,和士卒壹起辛苦。士卒中有個生瘡的,吳起用嘴為他吸膿。士卒的母親得知此事後淚流滿面。還有人說:“妳兒子是士卒,將軍親自從瘡中吸膿。妳為什麽哭?”母親說:“不是這樣的。前些年,吳公從父親瘡中吸膿,父親全力以赴抗爭,就這樣死了。現在武功又在給我兒子瘡吸膿了。我不知道他又會死在哪裏,所以我哭了。(本版編輯?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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