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網絡交易的虛擬性,導致無法對借貸雙方的信用狀況進行認證,容易出現詐騙和不還債的情況。2.互聯網平臺上發布的很多出借人信息,都是以“貸款公司”“融資公司”的名義。事實上,金融機構必須經國家批準才能從事信貸融資等金融業務。擅自從事金融活動的,往往以“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擾亂金融管理秩序被查處。3.如果代網絡平臺發放貸款,那麽如果網絡平臺疏於自律,或者內控程序失效,或者被他人利用,就可能存在編造貸款信息、非法集資的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貸,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視為無利息。
二、p2p點對點借貸的潛在風險有哪些?
點對點借貸存在哪些潛在風險?中興財富分析包括以下幾點:
壹、貸款審查的風險
借款人逾期或違約。我國征信體系不健全,貸款審核過程中存在壹些問題。網貸平臺難以在銀行體系之外核實借款人的債務狀況,對借款資金的使用也難以實現有效的貸後審核和貸後管理,且在借款人違約後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除此之外,還有硬貸審核技術的缺失帶來的貸審風險。
二、中間賬戶風險
指監管真空中的中間賬戶。資金托管人普遍的態度是允許開戶,不承諾監管,使得中間賬戶的資金和流動性處於監管真空狀態。
第三,擔保先行風險
壹是擔保率低的先天不足制約了擔保公司的發展,使其風險承擔能力無法提高,擔保公司資金鏈脆弱。即擔保公司不可能給借款人充分的保險公司的安全感;二是平臺資金杠桿率過高,資產不足以覆蓋壞賬。平臺資金鏈出現重大風險,平臺面臨運營危機。
四。流動性風險
當網貸平臺流動性不足時,將無法快速降低負債或以合理成本變現資產以獲得足夠的資金,從而影響盈利能力。當平臺持有的隨時滿足需求的流動資產僅占總負債的壹小部分,而大量點對點借貸的債權人同時要求兌現債權(如擠兌)時,網貸平臺將面臨流動性危機。
動詞 (verb的縮寫)透明度風險
網貸平臺對相關信息的披露程度,平臺的風控體系是否完備,對投資人來說是壹個透明度風險,影響投資人的選擇。
對策:增加透明度,對平臺自身信息盡量透明,主要是借款人信用狀況、平臺運營情況、歷史逾期風險告知及相關處理方案。並加強擔保公司的信息披露,包括自身的擔保業務和過往經歷。
不及物動詞技術風險
指平臺所依賴的互聯網技術操作不當帶來的風險。平臺易受黑客攻擊,影響平臺正常運營和資金安全。行業有金融屬性,系統問題影響很大。風險投資進入這壹領域,行業社會關註度較高。另外,網貸平臺系統本身存在很多安全漏洞,很容易被黑客勒索。
七。法律風險
包括網貸平臺、出借人、借款人以及第三方支付平臺涉及的法律風險。
①網貸平臺涉及的法律風險:主要是指平臺在運營過程中提供的壹些服務,很可能與壹些地方的國家政策法規相沖突,壹不小心就可能越過法律的邊界。
(2)出借人風險主要指電子合同、債權是否合法、部分平臺違規操作導致的出借人是否受到保護。此外,出去放貸涉及的法律風險還包括部分出借人利用平臺非法公開發行證券的風險。借款人面臨的風險:與平臺類似。
(3)第三方支付涉及的法律風險:第三方支付的托管不是真正的托管,壹定不能監管,壹定要簽訂托管協議,最重要的是真正發揮托管作用,不能實際成為網貸平臺的資金池。(識別方法是平臺、出借人、借款人在第三方支付公司開立獨立虛擬賬戶)。
八。貸方的杠桿風險
網貸行業在利率基準上不規範,獨特的出借人放大資金杠桿,引發風險。網貸行業仍處於無準入門檻狀態,部分平臺挪用出借人資金自用,涉嫌“自融”或直接跑路。
3.p2p點對點借貸平臺有哪些運營風險?
p2p點對點借貸平臺的業務風險如下:
經營不善,導致收入無法覆蓋成本,平臺無法生存。P2P的支出是運營平臺所需的壹系列費用。如果平臺的交易不活躍,收益不能覆蓋收益是正常的,但這個風險是經營者自己的風險,理論上不會影響交易主體。
不合理的機制設計導致投資者在信用判斷上的失誤和損失。交易機制的設計是P2P的核心點,好的交易系統設計可以規避很多風險點。
層面的問題,平臺的漏洞,P2P的人為作弊,這方面應該還會繼續發酵,應該還會有不好的事情。
第四,反向調整的財務風險是什麽?
1,網絡金融技術風險(1)安全風險。網絡金融的業務和大量的風險控制工作都是通過計算機程序和軟件系統來完成的,因此電子信息系統的技術和管理安全已經成為網絡金融運行中最重要的技術風險。
(2)技術選擇風險。網上金融業務的發展必須選擇成熟的技術方案來支持。技術選擇存在技術選擇失誤的風險。
2.商業風險
(1)信用風險。這是指網絡金融交易者在合同到期日不完全履行義務的風險。
(2)流動性風險。這意味著在線金融機構沒有足夠的資金來滿足客戶兌現電子貨幣的風險。風險與電子貨幣的發行規模和余額有關。
(3)支付結算風險。由於網絡金融服務的虛擬性,網絡金融業務環境具有很大的地域開放性,導致網絡金融的支付結算系統國際化,從而大大提高了結算風險。
(4)法律風險。這是針對目前網絡金融立法相對落後、模糊而導致的交易風險。
(5)其他風險。比如市場風險,即利率、匯率等市場價格的變化對網絡金融交易者資產負債損益變化的影響,以及金融衍生品交易帶來的風險,在網絡金融中同樣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