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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社會組織章程

社會組織在社會科學中,社會組織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的社會組織是指人們從事相同活動的所有群體,包括宗族、家族、秘密團體、政府、軍隊和學校。以下是我帶來的社區社會組織章程,希望對妳有幫助。

社區社會組織章程1第壹條本社會組織名稱:xx街道xx社區xx協會。

第二條本社會組織的性質:xx社區內成員自願組成,熱心公益事業,為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社會組織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公德。

第四條本社會團體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和社會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本社會組織的辦公地址為xx社區居委會辦公室。

第六條本社會團體的業務範圍:

(壹)積極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

(二)調解鄰裏糾紛,防止矛盾激化;

(三)及時向xx社區“二委會”反映居民的意見和建議;

(四)了解社情民意,維護社會穩定;

(五)努力幫助本社區弱勢群體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六)其他民政事務。

第七條申請加入本社會組織的會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支持本社會組織的章程;

(二)有加入該社會組織的意願;

(三)在本社會組織業務範圍內具有壹定影響力;

(四)熟悉法律知識,熱心公益事業。

第八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壹)參加本社會組織的活動;

(二)優先獲得本社會組織的服務;

(三)對社會組織工作進行批評和監督;

(四)自願入會和自由退會;

(五)在國家政策和合法組織的原則下,享有會員權利。

第九條會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a)維護本社會組織的決議;

(二)完成社會組織交辦的工作;

(三)向社會組織反映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四)宣傳法律、法規、政策和社會公德的義務。

第十條本社會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職權是:

(壹)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負責人;

(三)審議負責人的工作報告和經費使用情況;

(四)決定會員資格;

(五)決定終止。

第十壹條本社會組織的負責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良好的政治素質;

(2)熱情為會員服務

(三)執行黨的政策、法律和法規,遵守章程。

第12條社員大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員出席方為之,其決議須經出席社員半數以上表決方為有效。

第十三條本社會組織章程的修改必須經成員大會審議通過。

第十四條社會團體因完成宗旨、解散或者分立、合並需要註銷的,必須經成員大會批準。會員大會通過註銷決議後,應在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批,並報備案機關辦理註銷備案手續。

第十五條本社會組織在備案機關辦理註銷備案手續後終止。

社區社會團體章程第二章總則

第壹條。這個協會的名稱是xx市xx街道xx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

第二條。本協會是由xx市xx街道xx社區的社會組織以及從事社會組織管理和研究的單位和個人自願參加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協會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服務、規範、發展”的原則,動員和依靠社會各界力量,加強社區社會組織的培育、發展和規範管理,引導和促進社區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加強社區社會組織之間的聯系和信息交流,促進社區社會組織的自律和互律。擴大社區社會組織與其他社會組織的交流合作,同時爭取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支持,發揮政府與社區社會組織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整合組織資源推進社區服務和民主自治,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第四條。社團應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鎮海區民政局的業務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本協會位於xx市xx街xx社區。

第二章,任務

第六條。該協會的任務是:

(壹)積極向會員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加強會員的自律和互誡,引導和促進社區社會組織健康規範發展。

(二)加強成員之間的聯系和信息交流,組織對外交流和宣傳,擴大社區社會組織的社會影響力。

(3)整合會員資源,發揮組織優勢,開展各種社區公益活動,為社區居民提供便捷有效的社區服務。

(四)加強與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溝通與合作,積極承接政府服務,發揮政府與社區社會組織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五)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及時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意見和建議,積極爭取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幫助。

(六)培育和發展符合社會發展和社區建設要求的各類公益性、服務性社區社會組織,促進和諧社區建設。

(七)建立社區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發揮其服務成員和社會的作用,構建社區生活服務體系。

(八)通過項目運作的方式,采取補貼和獎勵的方式,為社區社會組織的發展提供資金支持,評選表彰管理規範、功能良好的社區社會組織。

(九)承擔和完成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成員資格

第七條。本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團體成員為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招寶山街道範圍內與社區建設相關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個人會員是從事、關心和支持社會組織管理的實踐工作者,或者從事社會組織管理理論研究的個人。凡擁護本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者,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均可申請成為本會會員。

第八條。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選舉權、被選舉權和投票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各項活動;

(三)享受本協會提供的信息咨詢和維權服務;

(四)對本協會的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5)自願加入和退出的自由;

(六)推薦新會員的權利。

第九條。會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積極參加本協會的活動,完成本協會交給的任務;

(四)關心協會工作,及時向協會反映情況,及時向協會報送人員變動、業務變動、現場變動等信息;

(5)自願繳納會費。

第十條退出會議的成員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會議。會員無故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出。

第十壹條。會員嚴重違反章程的,經董事會表決後,將其除名。

第四章,組織

第十二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壹)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董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討論決定理事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四)決定終止。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其決議必須經半數以上出席的會員代表通過方可生效。

第十四條會員代表大會每三年召開壹次。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並經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批準,但換屆延期不得超過壹年。

第十五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領導協會在閉會期間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會的職能和權力是:

(壹)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協會的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

(三)審批名譽會長的聘任;

(四)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六)決定吸收或罷免委員;

(七)決定成立社區社會組織服務中心;

(八)決定聘任分支機構和服務中心機構的主要負責人;

(九)領導本協會各機構的工作;

(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壹)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董事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其決議須經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十七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壹次會議,特殊情況下,也可以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八條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聘請有關領導和社會知名人士擔任名譽會長。

第十九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是本會的主要負責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堅持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政治素質好,組織協調能力強;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的最高年齡不超過70歲;

(四)身體健康,能夠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條。協會主要負責人超過最高工作年齡的,經理事會通過、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壹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但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並經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二條、本協會會長是本協會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條。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壹)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三)代表協會簽署相關重要文件;

(四)審批協會的經費;

(五)辦理協會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協會日常工作,對會長負責,受主管副會長領導;

(二)組織、制定和實施年度工作計劃,協調分支機構和服務中心機構的工作;

(三)提名分支機構和服務中心機構負責人,提交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分支機構和服務中心機構工作人員的聘用;

(5)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基金

第二十五條、資金來源:

(壹)會員費收入;

(2)政府資助;

(三)在批準的任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者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

(四)銀行存款利息;

(5)捐贈;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條、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自願會費。

第二十七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任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八條、協會的財務收支應嚴格執行國家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協會變更法定代表人前,必須接受登記管理部門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協會章程的修改,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經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後生效。

第三十壹條終止協會的議案由理事會提出,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批,並在協會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協會終止時,其債權債務由協會和業務主管單位處理。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經xx市xx街道xx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第壹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協會理事會。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社區社會組織章程3壹、成立背景

隨著國家經濟文化事業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願意獻出壹份愛心。但是,零散的愛很難爆發出強大的力量。只有心連心,壹起傳播愛和愛心,才能給有困難的人帶來實實在在的幫助。

付出愛不是壹個結果,而是壹個過程。奉獻壹次愛心容易,做壹輩子公益太難。浙江寧波愛心誌願者社區於6月9日在XX街文化站正式成立。愛心誌願者社區的成立,將為寧波創建愛心文明城市帶來持續動力,為百姓搭建起堅實的愛心橋梁。

我們的宗旨:以公益為中心,以團結為力量,以愛為紐帶,讓愛充滿世界;

我們的承諾:為社會創造強大的誌願者力量,為社會創造更多的價值!

我們的目標:燎原,用火花之光溫暖苦難的心。

我們的工作方法:感性,以理服人,以智育人,以事助人。

二、壹般規則

第壹條:愛心誌願者社區是由具有社會責任感和社會服務意識的先進愛心人士組成的,實現自我成長、回饋社會的非營利性組織。愛心誌願者社區是壹個為愛心人士提供服務和進行廣泛交流的平臺。作為誌願者,我們幫助身邊需要幫助的人,貢獻自己的力量,並從中實現自我價值。

第二條:愛心誌願者社區秉承“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誌願者精神和“團結、熱情、務實、創新”的工作作風。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誌願服務活動,充分發揮參與者自身的知識優勢和技能來回饋社會,在活動中成長。

第三條愛心誌願者社區應當在各項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提供公益性誌願服務。

第三,社區的內部組織

第壹條:誌願者社團直屬部門設立辦公室、財務部、宣傳部、活動策劃部、文藝部、後勤部門檔案管理中心,各部門設部長、副部長。

第二條:本誌願者團體設有理事會,由主席、副主席、部長和副部長組成。理事會履行以下職能:

(壹)決定社團重要活動的計劃,領導社團各部門開展工作;

(二)獎懲;

(三)修改章程,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四)決定直屬部門的設立和撤銷;

(五)決定理事會成員的任免;

(六)其他需要決定的事項。

第三條:董事會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生效。

第四條:各部對理事會負責,部長對總統負責。

第五條:理事會每年改選壹次,改選會議由新老組織成員及其代表參加。成員代表由部長、副部長和成員推薦。新董事會成員由與會者選舉產生,並由原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決定。

第六條:協會主要組織以下活動:

(1)組織協會內部活動:專題報告、經驗交流、各類競賽娛樂等。

(2)組織協會日常工作:及時向社會通報公益活動信息等。

(3)組織協會對外活動:組織參加各種形式的社會公益活動。

(4)“用奉獻點亮生活”,為協會內外需要幫助的人提供幫助。

第七條:各部門應圍繞協會中心的工作開展活動。

第八條:辦公室

(壹)負責處理誌願者社團的日常事務;

(二)負責各項規章制度的具體實施;

(三)負責會議通知和記錄;

(四)負責記錄會員參加的活動。

第九條:財務部

管理財務並保存財務記錄。

第十條:活動策劃部

負責活動的策劃和實施,積極配合並認真完成辦公室和聯絡管理中心聯動的工作和活動,做好活動期間愛心人士誌願者的引導和監督工作,同時將誌願者精神帶入社會。

第十壹條:宣傳部

對各項活動進行全方位宣傳,並聯系報紙、電視臺等媒體加強宣傳,提高誌願者群體的形象和知名度,使愛心誌願者的形象深入人心。

第十二條:檔案管理中心

管理文件,建立協會成員個人檔案;及時整理會員檔案。

四。誌願者的類型

1,教學

針對寧波部分中小學和孤兒院師資不足的情況,成立了支教隊,定期為貧困地區的孩子支教。寒暑假的時候,組織壹些誌願者去偏遠貧困地區,給孩子們帶去知識和愛心。

2.幫助殘疾人

在寧波開展助殘活動。活動內容:壹是幫助殘疾人管理日常生活,二是匹配殘疾人就業。

3.城市管理

為寧波的交通管理做貢獻。

4.年老體弱

針對孤寡老人、孤兒、兒童的尊老愛幼活動,給他們帶來了陽光般溫暖的關懷。

5.應急響應

針對國家突發災害,啟動公益誌願者社區應急管理機制,組建誌願者隊伍奔赴災區救援。

6.臨終關懷

陪伴病危者走完人生最後壹程,為中國臨終關懷事業做出貢獻。

動詞 (verb的縮寫)誌願者招募流程

誌願者是指基於良心、信念、責任和感恩,自願為社會或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人,沒有物質報酬。誌願者的招募是寧波愛心誌願者社區生存、發展和發揮作用的重要環節。為進壹步加強寧波愛心誌願者社區誌願者招募過程管理,全面推進誌願服務事業,制定本辦法。

寧波愛心誌願者社區誌願者招募包括招募部長(主任)、副主任(副主任)和各部門(中心)普通誌願者。

1,誌願者招募時間

寧波愛心誌願者社區誌願者每年招募壹次,招募時間為9月20日至9月30日。

2、誌願者招募面向人群:

寧波所有的愛心人士。

3.寧波愛心誌願者社區誌願者的主要職責

自覺履行誌願服務,服從組織分配的誌願任務和服務時間,參加寧波愛心誌願者社區的活動,完成寧波愛心誌願者社區分配的任務。

及時向寧波愛心誌願者社區匯報工作情況,提供相關信息;宣傳寧波愛心誌願者社區宗旨,維護社區聲譽,以實際行動擴大誌願者工作的社會影響力;成員們互相團結。

4.招聘部長(主任)和副部長(副主任)

寧波愛心誌願者的社區部長(主任)、副主任(副主任)任期也是壹年。壹年任期後再次當選(或連任)。招聘實行“崗位考試制”。

部長(主任)主要是統籌各部委的項目,負責寧波的愛心誌願者社區,幫助督促項目負責人按時高質量完成任務,讓各部委人盡其才。

副部長(副主任)主要配合部長完成部門職能項目。

5.招募普通誌願者

普通誌願者的招募將在部長、副部長調整後統壹進行,主要面向寧波所有愛心人士。

6.特別提示

希望加入寧波愛心誌願者社區的誌願者,請在截止時間(9月30日)前將自行填寫的《寧波愛心誌願者報名表》提交至指定報名點。

六、獎懲條例

為進壹步提高寧波市愛心誌願者社區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加快誌願者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提高誌願者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在社區內部營造良好的競爭氛圍,建立有效的競爭和獎勵機制,從而激勵誌願者努力工作,調動其工作積極性,使全體成員嚴格要求自己,爭創先進,特制定本獎懲條例。

1,獎勵

對於模範履行誌願者職責,在誌願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優秀考核)的成員,寧波愛心誌願者社區將根據其在誌願服務中的時間和表現,評出當年的優秀誌願者,並頒發證書。

2.懲罰措施

(1)副部長(副主任)采用末位淘汰制。

如果副部長(副主任)沒有盡力,對誌願者社團的活動沒有很大熱情,不能完成各項任務,耽誤活動進程,部長會議表決或舉手表決後,副部長必須出席會議,實行三分之二絕對多數制,撤銷其副部長職務。

(2)會員休假制度

議員請假必須向部長解釋,部長請假必須向副總統解釋。誌願者社團對無正當理由連續三次不參加誌願者活動、無正當理由三次不服從上級安排、無正當理由三次不參加會議的成員,將自動退出。

3.特殊說明

(1)會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誌願者社區相關規定,如在誌願服務過程中發生偷盜、故意傷害等行為,經全體社區負責人討論決定,撤銷其會員資格,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2)如成員對上述事項不滿,可向作出決定的上壹級上訴。處罰決定應由作出決定的負責人作出,並報送辦公室。

七。提供資金

第壹條:誌願者社團經費來源於社會捐贈和其他壹切合法收入。

第二條:誌願者社團經費只用於協會組織的誌願活動和費用支出,不允許在會員中私自分配。資金發票於每月28日提交給各部門負責人,由負責人統壹向財務部報銷。

第三條:公益誌願者社區活動報銷費用,憑發票或有效憑證,由負責人和負責人在背面簽字。

第四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侵占、私用或者挪用誌願社團的資產用於公益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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