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什麽是氨制冷?

什麽是氨制冷?

氨制冷企業使用的液氨安全數據都在這裏。

內容劃分

壹、液氨的危險特性和危害

二、氨的制冷原理

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四、氨制冷企業安全管理規定

動詞 (verb的縮寫)應急管理

壹、液氨的危險特性和危害

液氨是液氨,又稱無水氨,是壹種無色液體,有腐蝕性,易揮發。氣態氨加壓到0.7 ~ 0.8 MPa時形成,同時放出大量熱量。相反,液氨蒸發時會吸收大量熱量。由於其良好的熱力學性質,液氨被廣泛用作制冷系統中的制冷劑。

液氨有毒,氨有強烈的刺激性氣味,對人體有害。當空氣中氨的濃度達到0.5-0.6%(按體積計算)時,人在其中停留半小時即可中毒,當濃度超過0.6-1%時,可能造成致命事故。

氨在常溫下是可燃氣體,但很難點燃。達到11-14%時,即可點燃。當達到16%-25%時,會引起爆炸(爆炸極限為16% ~ 25%)。最易燃濃度為17%。產生最大爆炸壓力時的濃度為22.5%。

氨泄漏不僅會汙染大氣,而且對動植物也有相當大的破壞性。液氨濺到人體皮膚上也會造成凍傷。

液氨在工業上應用廣泛,具有腐蝕性和揮發性,因此化學事故的發生率相當高。

近年來,涉氨企業事故頻發,如:

2013年6月3日,吉林省德惠市吉林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發生特別重大燃燒事故,造成120人死亡,70人受傷;

2065438年8月365438日,上海翁牌制冷實業有限公司發生氨氣泄漏事故,造成15人死亡,7人重傷,18人輕傷。

二、氨的制冷原理

氨作為制冷劑,低壓的氨蒸氣被壓縮機壓縮成高壓氣體。壓縮機帶出的制冷劑油霧經氨油分離器分離後,進入冷凝器,冷凝成高壓液氨,進入氨儲存裝置。高壓液氨經節流閥降壓後,經直接膨脹供液、氨泵強制供液(低壓循環桶)、重力供液(氨液分離器)送入蒸發器,吸收外界熱量(制冷),由液態變為氣態,再由壓縮機壓縮。

為保證制冷壓縮機吸入氣態制冷劑,未完全蒸發的制冷劑液體通過氨液分離器和低壓循環桶留在容器內,繼續供給蒸發器吸熱制冷;通過集油器收集壓縮機帶入系統的冷凍機油,並及時排除系統;通過空氣分離器,排除系統中的空氣等不凝性氣體,避免影響換熱效率。

制冷系統根據不同的應用領域、溫度要求和場地要求采用不同的制冷方式,如直接蒸發制冷系統、帶制冷劑的間接制冷系統、復疊制冷系統等。直接蒸發制冷系統如圖1所示。

壓縮機排出的高壓氨蒸汽被冷凝器冷凝成高壓液體;高壓液氨經過節流裝置後進入蒸發器吸熱(制冷);離開蒸發器後,氣態制冷劑被壓縮機吸入,壓縮成高壓蒸汽。

冷卻劑的間接制冷系統如圖2所示。直接蒸發制冷系統的蒸發器由冷凝蒸發器代替,直接蒸發系統的制冷劑通過冷凝蒸發器吸收制冷劑的熱量,使制冷劑溫度降低;低溫冷卻液進入儲液器,由泵加壓,然後輸送至蒸發器。吸熱後溫度上升,然後再次進入冷凝蒸發器放熱降溫。

液氨使用的安全等級(第二課)

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1、氨制冷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相關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管理制度。

3.安全操作規程:根據氨制冷系統的配置,制冷壓縮機、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制冷系統充氨、制冷系統除霜、制冷系統充/排油、速凍裝置(如系統中有設置)的操作規程,電氣安全操作規程,救援設施操作規程及交接班制度,設備維護制度等。

4.溝通、學習和培訓各種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做好相關記錄。

四、氨制冷企業安全管理規定

1,許可證

涉氨制冷企業應持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負責制冷操作的操作人員應經過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並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制冷空調設備操作)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證(壓力容器、壓力管道)。

3、安全距離的有關規定

基於:

1)《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06)第3.4.1條。

2)《冷庫設計規範》(GB50072-2010)第4.1.9條。

3)《氨制冷系統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SBJ12-2011)第4.4.3和4.4.6條。

說明:冷庫分為丙類、丁類或戊類倉庫(如魚房為C 2類,儲冰室為戊類),氨壓縮機房屬於乙類廠房,配電室屬於丙類廠房,魚、果蔬加工房屬於丙類或丁類廠房;住宅、辦公、商業等建築屬於民用建築。

1)壹、二級耐火極限的單層、多層乙類廠房與單層、多層丙類廠房(倉庫)的間距不應小於10m,三級耐火極限的單層、多層丙類廠房(倉庫)的間距不應小於12m。

2)單層和多層乙類廠房與高層丙類廠房(倉庫)的間距不應小於13m。當兩個車間相鄰較高壹側的外墻為防火墻時,消防距離不受限制。當相鄰的兩個耐火等級為壹級和二級的廠房的下側外墻為防火墻,且下側廠房屋頂的耐火極限不小於1.00h時,甲、乙類廠房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6.0m

3)單層和多層乙類廠房與民用建築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25m,重要公共建築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50m。

4)辦公室和休息室不應設在液氨廠內。當必須建在本廠房旁邊時,其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不燃防爆墻隔開,並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

5)當倉庫與制冷機房、變配電所和控制室相鄰布置時,相鄰側至少有壹面墻應為防火墻,其屋頂的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00h·h..

6)其他要求詳見《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06)第3.4.1條防火間距要求。

4.設備和設施

1)液氨管道嚴禁穿過人們工作、休息、生活的建築物。

2)包裝間、分割間、產品分揀間等人員較多的生產場所的空調系統禁止使用氨直接蒸發制冷系統。

3)速凍裝置回氣集箱端頭等焊縫質量應符合規範要求。

4)在熱氨融霜過程中,必須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超壓造成泄漏。

5.涉氨制冷企業應符合以下要求,否則應立即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經政府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生產經營:

1)冷庫及制冷系統應由具有冷庫工程設計及壓力管道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

(1)冷庫(冷庫)應由具有冷庫綜合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或專業、專項工程設計甲級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

(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設計必須由取得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設計許可證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單位進行。

(3)冷庫應由具有冷庫工程設計和壓力管道設計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

2)包裝間、分割間、產品分揀間等人員較多的生產場所的空調系統禁止使用氨直接蒸發制冷系統。

包裝間、分割間、產品分揀間等人員較多的生產場所的空調系統嚴禁使用直接氨蒸發制冷系統。

空調冷庫和室外裝配式冷庫參照《冷庫設計規範》(GB50072-2010)第6.2.7條。

應采用冷媒間接冷卻系統或其他冷卻方式對包裝間、分割間、成品間進行冷卻(間接冷媒系統是指先通過制冷劑蒸發器對冷媒進行冷卻,再用冷媒對需要冷卻的物體或空間進行冷卻的制冷循環系統)。

3)液氨管道嚴禁穿過人們工作、休息、生活的建築物。

工作場所和生活場所要分開,工作場所不能住人;氨制冷系統的管道禁止穿過人工作、休息、生活的建築物和冷庫、加工車間中人工作、休息的房間。避免氨制冷系統管道泄漏對室內人員的危險。

4)氨濃度檢測和報警儀表應安裝在氨制冷間的氨儲存裝置等重要部位,並與事故排風機自動開啟聯動。

(1)氨制冷間應設置氨濃度報警裝置。當空氣中氨濃度達到100ppm或150ppm時,應自動發出報警信號,並自動開啟冷藏室的應急排氣扇。氨濃度傳感器應安裝在氨制冷機組和氨存儲器上方的機房頂板上。

(2)當速凍設備的加工間采用直接蒸發氨的成套速凍裝置時,應在速凍裝置出口上方安裝氨濃度傳感器,並在加工間內設置氨濃度報警裝置。當氨濃度達到100ppm或150ppm時,應自動發出報警信號,並自動開啟應急排氣扇,自動停止成套冷凍裝置的運行。氨泄漏信號應同時傳送到冷藏室控制室進行報警。

5)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應定期檢驗。

(1)壓力容器定期檢驗是指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在壓力容器停運壹定時間後,依據本規則對在用壓力容器的安全狀況進行的符合性驗證活動。

壓力容器壹般在投入使用後3年內進行首次定期檢驗。後續檢驗周期由檢驗機構根據壓力容器安全狀態等級按下列要求確定:安全狀態等級為1、2的,壹般為6年壹次;

2.如果安全等級為3級,壹般是3到6年壹次;

3.安全等級為4級的,監測使用由檢驗機構確定,累計監測使用時間不超過3年。監測使用期間,用戶應采取有效的監測措施;

4.安全等級為5級的,應對缺陷進行處理,否則不得繼續使用。

(2)管道定期檢驗分為在線檢驗和全面檢驗。在線檢驗是指在運行工況下對在用管道的檢驗,在線檢驗每年至少1次;全面檢查是在管道停輸期間,按照壹定的檢查周期進行的壹種比較全面的檢查。

(3)安全防護裝置應實行定期檢驗制度,安全防護裝置的定期檢驗應按照壓力管道定期檢驗等相關安全技術規範進行。

6)庫區及氨冷凍間、設備間(靠近氨庫)外應按有關規定設置消防栓,並保持應急通道暢通。

7)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冷庫進行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和監控。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危險化學品臨界量的確定》第4.1.2條:有毒氣體氨的臨界量為10噸。氨的用量應該是系統中液態氨的總量,在正式的設計圖紙中標明。

(1)液氨制冷企業應對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記錄辨識過程和結果。

(2)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價,出具有效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並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加以落實。

(4)配備溫度、壓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間斷采集、視頻監控和監視系統、氨氣泄漏檢測報警裝置和事故聯動防爆排風機,並具有緊急停車功能。

(5)管理和操作人員應接受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安全設施和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應當定期檢測、檢查,並做好記錄,相關人員應當簽字確認。

(6)液氨制冷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機構,明確責任人,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定期檢查制度。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和隊伍,配備至少兩套全封閉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

(7)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制定應急措施、事故應急預案和演練計劃,每年至少演練壹次事故應急預案。

(8)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包括:

A.識別和分類記錄;

B.重大危險源基本特征表;

C.所有相關化學品的技術規格;

d .區域位置圖、平面布置圖、工藝流程圖和主要設備清單;

E.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F.安全監控系統、措施說明、測試和檢查結果;

G.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意見、演練計劃和評估報告;

H.安全評估報告或者安全評估報告;

壹、重大危險源關鍵裝置和關鍵部位的責任人和責任機構名稱;

J.在有重大危險源的場所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K.設備管理檔案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 上一篇:如何服務國企
  • 下一篇:5訓練自我總結的壹般範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