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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學本科選考科目證據法的復習資料誰有?

同學妳好:有的科目可能只有教材,有的資料很難找到。我這裏有壹本,希望對妳參考有用。

1

證據法

壹.解釋

1.

自由心證制度

是指證據的選擇和證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實的認定,都是由法官根據自己的良心和理智自由判斷,形成正確。

壹種書證制度,是資產階級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

2.

法律證據體系

是法律根據證據的不同形式,預先規定了各種證據的證明力和判斷證據的規則,法官必須據此作出判斷。

這種證據體系。

3.

相關證據規則

又稱相關證據規則,是指只有與本案有關的事實材料才能作為證據使用。

4.

證據能力和證明力

1

證據力,也稱證據能力,是指證據在法律上可以作為定案依據的資格和條件。

2

證明力是指證明案件事實的價值和作用。即證據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采性。

5.

直接言詞與證據判斷

1

直接言詞是指要求所有證據材料以直接、口頭的方式在法庭上陳述、詢問、審查、辯論的訴訟。

原則是直接原則和口頭原則的結合。

2

證據裁判是指訴訟中對事實的認定要以相關證據為依據;沒有證據,不得認定事實。

聚會

承認和自認

1

)

即當事人作出的自認聲明,是指壹方當事人向另壹方當事人提出的事實或者訴訟請求,明確表示為。

承認的聲明。

2

)

自認是指壹方當事人對不自私的案件事實的承認,分為訴訟中的自認和訴訟外的自認。

7.

事實清楚和證據充分在刑事訴訟中的意義。

1

定案所依據的證據已經查證屬實的;

2

案件事實有必要的證據證明;

合理消除證據之間、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的矛盾;

)證明案件事實的結論是唯壹的,排除其他可能性。

8.

優勢證明標準的概念和意義

1

)所謂優勢證明標準,又稱概率優勢證明標準,是指在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擁有相同的案件事實。

當所有證據都達不到最高證明標準時,法院應當認為證明程度較高的壹方負責的事實成立。

2

)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壹條

73

該條規定:

雙方對同壹事實舉出相反的證據,

但是,沒有充分依據否定對方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情況,判斷壹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的證明力是否明顯。

大於對方提供的證據的證明力,以更大的證明力確認證據。因為證據的證明力無法判斷導致糾紛的事實。

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舉證責任分配規則作出判決。

"

二。簡短回答

無罪推定與中國刑事訴訟法

12

關系的規定。

(看妳的作業)

2

三。案例

1

證據的類型和分類

物證與書證辨析

證人證詞

受害者陳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陳述和辯解

各方的陳述

評估結論

勘驗、檢查和現場記錄

視聽材料

電子證據

2

舉證責任——特殊犯罪(刑事追訴)非法占有罪。如非法財產來源不明罪。

)

行政訴訟中的證據類型

壹個

)

證書;關於

)

物證;關於

)

視聽材料;關於

)

證人證詞;關於

)

當事人的陳述;關於

)

鑒定結論;關於

)

勘驗筆錄和現場筆錄。

老師第壹次說範圍的時候有以下幾個知識點(補充)

1.

神證系統的概念

1

)

也被稱為神的判斷或證詞。就是以壹定的形式邀請神靈幫助判案,以壹定的方式表達神靈的意誌。

出來,根據上帝意誌的啟示來判斷訴訟的是非曲直。

2

)

內容:向上帝發誓,試水,試火,最後試煉。

2.

古代證據制度的特點:

1

)

堅持“有罪必罰”的原則

2

)

審訊時可以依法使用酷刑。

)

誣告者向後坐,偽證罪受到懲罰。

)

繼承了“五聲聽獄訴,求民情”的審判方式

)

懷疑是輕的,有罪是肯定的。

)

根據許多證據被判有罪

)

重視檢查。

3.

交叉詢問

是英美法系審判中詢問證人的壹種方法,即先由出示證據的壹方詢問證人,再由另壹方詢問。

交叉詢問的目的是揭露證人的偏見和不可靠性。

4.

最佳證據規則

對抗制的另壹個重要原則是確保被告得到公正的審判,防止對案件事實和所有證據的錯誤認定。

材料不僅要切題,還要力求真實。

“最佳證據規則”就是為了實現這壹目標而產生的。

5.

傳聞證據規則

指用於庭外證明的陳述,包括口頭陳述、書面陳述和有意或無意表達某種意思的行為。

6.

證據和證據材料

1

壹切形式的證據,如物證、書證、證人證言等,未經查證屬實的,都稱為證據材料,或稱證據材料。

2

)證據是指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並為法律所證實的壹切事實。

7.

證人的資格

1

任何了解案情,有作證能力的人都可以做證人。

2

)壹個身心有缺陷或者年紀小,不能明辨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是不能做證人的。

)證人只能是了解案情的當事人以外的人。

)證人在刑事訴訟中享有優先權。

)證人只能是公民個人。

刑事訴訟中的證人應被視為“特殊證人”

8.

鑒定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

)評估師必須是委任或聘請的。

2

與認定的案件之間不存在依法應當回避的情形)。

)要有客觀公正的工作態度和作風。

9.

列出證據的分類

1

)的原始證據和證據。

2

)言詞證據和實物證據

)有罪證據和無罪證據

)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

)這個證明和反證

10.

間接證據的運用

1

)必須審查每壹個間接證據是否真實可靠;

2

)必須考察間接證據與案件事實之間是否存在客觀的內在聯系。

)要考察間接證據之間是否相互聯系、相互印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所有的間接證據結合起來只能對這個案件做出正確的結論。

11.

收集證據的方法

1)提問

②審訊

③識別

④檢查

⑤檢查

⑥搜索

⑦實驗

⑧識別

12.

證據保全的概念

證據保全是指證據的固定和保管,是指為了防止特定證據的自然毀滅、人為破壞或者難以取得而對其進行收集。

定,在訴訟前或訴訟過程中,將證據以壹定的形式固定下來,妥善保管,以便公安司法人員或律師進行分析。

用於確定案件的事實。

13.

證據體系的構成

1

)證明的對象

2

)舉證主體和舉證責任

證明標準

)證明方法

)認證計劃

14.

刑事訴訟中的證明對象

1

)構成被指控犯罪行為要件的事實。

2

與犯罪行為嚴重程度相關的各種量刑情節和事實。

)排除行為違法、可罰的事實和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刑事訴訟的事實

15.

被告舉證的期限——自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計算。

10

過幾天

16.

舉證責任與證明責任的辨析(

P288

)

證據法

壹、名詞解釋

1

神證制度,又稱神判或神證,是以壹定的形式,使用壹定的數額,邀請神靈幫助判案

壹種顯示神靈意誌,根據神靈意誌的揭示來判斷訴訟是非曲直的證據制度。

2

法定證據制度是法律根據不同的證據形式,預先規定各種證據的證明力和判斷。

規則,即法官必須據以做出判決的證據體系。

自由心證制度是指證據的選擇和證明力,以及案件事實的認定,都由法官根據自己的是非曲直來決定。

頭腦和理智自由判斷,形成壹定的證據體系。

相關證據規則又稱相關證據規則,是指只有與本案有關的事實材料才能作為證據使用。

直接言詞原則是指要求所有證據材料必須直接在法庭上,

口頭陳述,

問,

審查和辯訴交易的訴訟原則是直接原則和言詞原則的結合。

證據裁判原則是指訴訟中對事實的認定應當以相關證據為依據;沒有證據的,不得認定。

事實。

承認是當事人作出的承認聲明,

指壹方對另壹方提出的事實或主張,

明確承認此事的聲明。

自認是指壹方當事人承認不利於自己的案件事實。它可以分為訴訟內自認和訴訟外自認。

確認。

優勢證明標準,又稱概率優勢證明標準,是指在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是相同的。

當對案件事實的證明不符合最高證明標準時,

法院應確定舉證程度較高的壹方。

人主張的事實是成立的。

10

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可以這樣理解:

1

定案所依據的證據得到核實;

2

案件事實有必要的證據證明;

合理消除證據之間、證據與案件之間的矛盾;

)證明案件事實的結論是唯壹的,排除其他可能性。

11.

證據能力是指證據材料能夠作為證據使用的資格。

12.

證據的證明力是指證據的內在事實對案件事實的證明價值和作用。

二、簡答

1.

證據的類型有: (

1

)物證;(

2

)書證;(

)證人證言;(

受害人的陳述;(

)犯罪嫌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

(6)

當事人的陳述;

(7)

評估結論

(8)

勘驗、檢查和現場記錄;

(9)

視覺和聽覺

信息;

(10)

電子證據

2.

證據的理論分類

1

)根據證據來源的不同,可以分為原始證據和外來證據。

2

)根據提供證據事實的方法、形式、存在條件和途徑的不同,可以分為言詞證據和

物證

)根據證據的內容和功能,可以分為有罪證據和無罪證據。

)根據證據與案件主要事實的關系,可以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

)根據訴訟證據與當事人主張的事實之間的關系,可以分為證據和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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