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又稱期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壹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本票可分為銀行本票和商業本票。(1)銀行本票是指申請人將款項存入銀行,銀行簽發給他用於轉賬結算或提取現金。中國的銀行本票有無限額和限額兩種。其中,無固定金額的銀行本票金額起點為100元;定額銀行本票的面額為500元、1000元、5000元和10000元。(二)商業本票。即商業單位、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等簽發的本票。我國票據法僅指見票即付的銀行本票。
本票功能1)自付票據。本票由出票人自己支付給持票人。(2)基本黨少。本票的基本當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3)不需要承兌。本票可以在許多方面適用於匯票法律制度。但由於本票的出票人承擔付款責任,不需要委托他人付款,所以本票可以保證不承兌付款。
拿到本票後,無論這張本票是否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的規定,這張本票需要具備以下必備項目:本票
1.註明為“本票”;2.無條件支付承諾;3.出票人簽名;4.發行日期和地點;5.確定的金額;6.收款人或其指定人的姓名
本票付款期限為2個月,逾期付款銀行不予受理;中國的匯票必須承兌,所以持票人只能在承兌時付款。商業承兌匯票到期日付款人賬戶不足支付時,開戶行應將商業承兌匯票退回收款人或被背書人,自行處理。如何處理到期付款,但承兌到期日已過,持票人未要求付款的銀行承兌匯票,在《銀行結算辦法》中沒有規定,各商業銀行自行作了壹些補充規定。持票人在中國工商銀行規定的承兌日期後1個月未要求付款的,該承兌無效。支票支付期限為10天。
查看本票的程序。因為我國票據法規定的本票只是見票即付,不承認見票後定期付款的本票,所以我國票據法不存在見票即付的本票問題。而我國臺灣省《票據法》、香港《票據條例》、上海《票據暫行規定》和《外國票據法》都承認見票後定期付款的本票,並且對見票即付本票有很多規定。根據這些法律規定,見票程序可分為三步,即見票提示、見票記錄和退票。首先,見票提示是持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提示人)在法定期限內向出票人或付款人(提示人)出示本票,以行使或保全本票的行為。見票方為提示人和被提示人,不同國家對見票提示的期限和確定有不同的規定。其次,出票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的本票後,應當向持票人出具收據。收據上應註明本票的提示日期,並應簽名。出票人收到即期匯票時,應當在本票正面記載“見票”字樣和見票日期,並簽名。同時,見票時應記載付款日期。本票上未記載見票日期的,出票人或者付款人應當見票的最後壹日為見票日期。當然,出票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拒絕在即期匯票上簽名的,持票人應當在提示匯票期限內請求作出拒絕證明。第三,出票人或者代理付款人依法在本票上作出壹定記載後,應當將本票返還持票人。至此,看到本票的過程結束。需要指出的是,之所以要求出票人或代理付款人返還本票,是為了保證持票人能夠行使請求付款的權利。本票畢竟是有價證券之壹,遵循的是權票不分的原則。
見票程序:1。持票人出示車票,即持票人向出票人出示本票,要求簽名;2.簽字,即出票人對本票進行審核,發現無誤後,在本票上記載“見票”字樣並簽字。持票人拒絕見票的,應當出具拒絕證明。視線有效期:1。持票人按期提示見票,出票人或者付款人承兌見票的,具有確定本票到期日的效力,持票人可以要求出票人或者付款人在本票到期日付款;2.持票人按時提示出票,被提示人拒絕見票,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內拒絕證明的,可以直接對前手行使追索權;3.持票人雖按時提示出票,但在被提示人拒絕見票時未依法作出拒絕證明,或者持票人未按時提示出票,持票人喪失除出票人以外的追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