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武俠小說博大精深,不僅引人入勝的故事,還涉及許多古代文化習俗。在他的小說《射雕英雄傳》的開頭,郭靖和楊康還沒有出生,他們的父親郭嘯天和楊鐵心約定,如果他們都是男孩,他們就成為兄弟,如果他們都是女孩,他們就成為姐妹,壹男壹女就成為夫妻,這涉及到壹種古老的婚姻形式。
指腹婚是古代壹種新的婚姻形式,在壹些文學作品中經常見到,但指腹婚到底是什麽,它的歷史是怎樣的?生活在現代的人大多不知道,所以筆者就說說那些指腹為婚的事。
指腹婚,又稱“胎兒婚”,是指兩個家庭主婦同時懷孕,孩子還在母親子宮裏孕育,父母雙方以指腹為婚相遇。如果壹男壹女出生,成年後成為夫妻。手指肚結婚時,雙方經常會把兩個家庭主婦的裙子剪下來留作紀念。所以指腹也叫“切前”或“切衫前”。
指腹婚壹般發生在朋友或親戚之間。為了加強親戚或友誼,世代交朋友,把未出生的孩子的婚姻作為籌碼。當然,也有壹些名門望族,為了追求浪漫和優雅,在母親的子宮裏拿孩子的婚姻玩著優雅的遊戲,隨意為婚姻立兩個姓氏。
還有壹種特殊情況是指腹為婚,即古代重男輕女,民間有些家庭沒有孩子。他們希望有壹個兒子來傳宗接代,所以他們“指花等待他們的孩子出生”,也指腹為婚,俗稱期待郎的婚姻。
指腹婚姻的歷史和原因
指腹婚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它的出現可以追溯到東漢時期。據《後漢書·賈府傳》記載,賈府在河北鎮壓農民起義軍時負傷。傷勢非常嚴重,他有生命危險。為了讓賈府放心,光武帝答應:“聽說他老婆懷孕了,我生個女兒娶她,生個男人娶她,讓她不愁老婆。”
此指腹為婚,不過是光武帝對傑出功臣的安撫。後來逐漸在民間流傳,演變成壹種習俗,在南北朝時期非常流行。
據《梁書魏芳傳》記載,魏芳和張呂在南朝時是好朋友,兩人的妃子都懷孕了,於是指手畫腳地結了婚。後來,張率在兒女年幼時就去世了,但魏方仍念念不忘朋友舊情,供養未亡兒女,並不時提供錢物。
後來魏芳做了徐州刺史。很多貴族的兒子提出結婚,魏芳不同意,說“我不破故人”,讓兒子娶張的女兒,把女兒嫁給張的兒子。當時大家都誇魏芳不忘故人,信守承諾。
南朝如此,北朝也是如此。崔浩是北魏的壹個名門望族。他把兩個女兒分別嫁給了王會龍和呂條。當兩個女兒懷孕的時候,崔浩對她們說:“妳們將來所擁有的壹切都將來自於我,所以妳們可以把自己的肚子稱為親人。”
後來,王會龍的妻子崔氏生下了王寶興,並娶了陸的女兒和他的姑姑所生。結婚的時候,崔浩親手寫了壹份結婚文書給孫子孫女證婚,並對前來祝賀的賓客們說:“這個家庭儀式要盡可能的美好!”
唐宋以後,指腹婚的習俗壹直在民間流行,但其弊端也開始顯露出來,引起了許多有識之士的反對,但並未引起人們的重視,壹些文人甚至將其視為壹種高雅的遊戲。
到了元代,法律開始制止這種習俗。比如《總規》中記載:“經中書署約定,男女以指尖相點,上衣相剪,即可成親。沒有固定的結婚文書,很難結婚。以後會禁止的。”《元史·刑法誌》記載:“男女議婚,有指腹者,禁之。”
明清兩代的法律也是禁止的。如《明會典》記載洪武年間的法令:“正時禁止男女通婚,或並行禁止有指尖者,斷其衫。”
但由於在民間流傳已久,很難壹下子糾正過來。所以壹直被禁止,直到近代,指腹婚的現象在社會上仍時有耳聞,並沒有因為禁令而消失。
很多少數民族也流行指腹婚。如《大金國之婚》壹書記載:“晉人舊俗多指腹為婚,長,雖異,不可尷尬。”中國東北的哈薩克族和鄂倫春族經常以指腹婚的方式通婚下壹代。
指腹婚姻的社會弊端
宋代司馬光明確指出其弊端:“其長處,或腐敗無賴,或有惡病,或家貧家寒,或尚在服喪,或遠離官職,故失信。快牢裏打官司的人多了去了!”
他們結婚的時候,父母意氣相投,非常幸福,但未來有很多不確定性。沒有人知道孩子們長大後會是什麽樣子,他們是否健康,他們的行為是否正確,他們的門戶是否仍然壹樣,等等。所以造成了很多離婚官司,甚至導致人生悲劇,這在歷史上是有記載的。
清代著名詩人袁枚的妹妹袁,因“指腹為婚”而深受傷害,袁枚寫了許多悼念文章。袁從小就結了婚,被嫁到了高家。她出身書香門第,讀了很多詩,很有才華,但高的兒子長大後卻成了流氓。
高家的,又幾次試圖解除婚約,但堅守貞節觀念而拒絕了袁。後來她嫁到高家被丈夫虐待,卻壹直忍痛割愛。直到丈夫賭輸了,要替她還債,她才不得不回歸家庭,不到40歲就抑郁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