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認真閱讀施工合同文件,認真理解施工合同條款的真實含義,是提高項目評估質量的重要壹步。施工合同條款中對工程結算方式有約定的,且該約定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上海市有關規定的,工程結算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進行。施工合同條款中沒有約定工程結算方式,事後也沒有補充約定,或者雖有約定,但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建設部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進行結算。
比如某醫院簽訂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約定裝修人工單價:技術工人壹個工日45元,普通工人壹個工日35元。但合同中並沒有規定技師45元,普通工人35元壹個工作日的直接費。參照上述做法,價格評估員按上海市標準定額管理站規定的條款執行直接費,即技術工人壹個工日30元,普通工人壹個工日22元。從而有效解決了雖然有合同約定,但約定不明確的普遍問題。從這個案例可以看出,合同條款的界定壹定要準確,約定壹定要完備,否則容易導致建設方和施工方在工程結算時產生分歧,影響工程評估的質量和及時性。
又如某民用裝飾裝修工程,其施工合同對已拆除的安裝工程有如下約定:已拆除的安裝工程按1993年《全國統壹安裝工程預算定額上海市單位計價匯總表》中相應安裝定額基價的50%計算。此約定與2003年6月《上海市建設工程標準與造價信息》中“上海市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問題解答”相沖突。方案規定“民用建築中的拆除工程,無論是破壞性的還是防護性的,均按相應工程中安裝的工日的10%計算。”評估師就這壹點與業主交換了意見,並在評估會上提出該協議無效,因為拆除工程固定基價的50%是用於機械設備的拆除,而不是全部安裝拆除。因此,其他安裝和拆除項目應遵守現行的新規定。經詢問,建設單位同意鑒定人員的意見。從本案可以得出結論,評估人員除了具備相關的業務知識外,還應熟悉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市的相關規定。只有這樣,他們才能準確把握合同的具體條款,識別合同條款是否與上海市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相抵觸。
再比如某醫院病房樓改造工程。合同中的開辦費條款包含了拆遷工程的費用。在工程結算中,施工單位不僅將拆遷費用列在開辦費中,還根據簽證的金額計算拆遷費用。在向施工方了解到簽證中的拆遷內容與施工合同開辦費條款中的拆遷費用屬於同壹內容後,價格評估員指出施工單位在結算書中曾重復計算拆遷費用,並在結算審核時扣除了重復部分,施工單位最終認可了重復計算的事實。由此可見,在訂立合同時,如果涉及開辦費,應盡量列出開辦費的具體項目和工作內容,避免施工過程中涉及開辦費的重復簽證,防止重復收費等事情的發生。
再比如某商場的裝修改造工程。建底層的施工單位列了5000元作為開辦費的成品保護費。在實際施工中,由於工期緊迫,在樓上標段完工前就已鋪好底層地面瓷磚,樓上標段完工後的建築材料和建築垃圾都要經過底層已鋪好的地面。承擔底層標段的施工單位為了保護粘貼好的瓷磚完好,在其通道的瓷磚上鋪設了壹層細木工板作為保護層,增加了2萬元的費用。在結算審核中,底層標段施工單位提出增加地面鋪設細木工板所花費的產品保護費,但無論是估價員還是施工方均不予認可。因為項目已經辦理了施工招投標手續。這50萬元是施工開辦費中施工單位產品保護費的投標價。雖然對於施工中實際的成品保護費是不夠的,但是施工招標文件中有壹條是壹次性使用開辦費的。施工招標文件作為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施工合同沒有約定的,以招標文件中的條款為計價依據。
施工合同由發包人和發包人簽訂,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合同為準。如有爭議,應以本合同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因此,評估師必須認真閱讀施工合同文件,以便善於發現上述案例中的問題,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二、認真審查物資價格,做好詢價和調研工作。
認真審查材料價格,做好市場調查,也是提高價格評估質量的重要環節。以前施工合同大多約定材料價格:材料價格是指導價,信息價不是,市場價不是。此時,價格評估工作的壹個重點是調查材料的市場價格。首先,施工單位要提供施工方認可品牌的材料的發票,或者材料供應商的報價和材料采購合同,然後根據這些資料進行有針對性的市場調研,這樣可以提高詢價的效率。但是,評估人員應當清楚地知道,材料供應商的報價與材料采購的合同價格和實際采購價格之間會存在壹定的差距。在價格評估的實際工作中,要找出“差距”,據實計算。
前面提到的某商場裝修工程竣工結算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當時估價員要求施工單位提供拉手、地彈簧、上下杠、地鎖等材料的發票。施工單位無法提供發票,因為它沒有支付材料費用。本案中,價格評估員要求建設單位提供材料采購合同。結果施工單位報的結算價格比材料采購合同價高20%。隨後,根據材料采購合同中約定的品牌和規格,價格評估員進行了更深入的市場調查,發現施工單位上報的結算價格與所采購材料的市場價格存在35%的差距。評估師在結算審核時逐壹調整了這些材料的價格,僅此壹項就為施工方節省了近10萬元。案例證明,不做市場調研,只按物資采購合同定價是不可能的。物資采購合同有時是含有“水分”的,物資供應商的讓利可以體現在物資采購合同中,也可以體現在物資采購合同之外,即在合同之外另行約定。只有在市場調查的基礎上,價格評估人員才能正確界定材料供應商的盈利情況,做好工程價格評估中的材料價格核實工作。
這裏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鑒定人員應仔細鑒別施工單位提供的材料發票,辨別真偽。因為目前存在個別承包商為了獲取非法利潤,冒著材料價格高的風險開具虛假發票的情況。這也是鑒定人在鑒定工作中需要特別註意的地方。比如某廠的工程結算評估,就遇到了施工單位提供的材料發票是假的情況。在工程結算和價格評估過程中,施工單位提供了安裝工程主要材料的發票。憑著自己的工作經驗,評估師發現配電箱的價格遠高於市場價。然後他們對這種材質的價格進行了市場調研,摸清了這種品牌配電箱的市場構成價格。經查,證明施工單位提供的配電箱發票上的價格不實,此配電箱發票不能作為結算依據。在調查事實面前,施工單位只好同意按照估價師提出的材料價格按市場價結算。
案例證明,無論建設單位提供材料采購合同還是材料發票,都需要價格評估人員認真審核,做好市場調研。這些工作做得如何,將直接影響項目評估的質量。
三、認真勘察施工現場,及時掌握第壹手資料。
在施工階段實地考察,及時掌握第壹手資料,有利於提高項目評估質量。
隨著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工程價格評估中經常會遇到新的施工工藝和材料,沒有現成的定額子目可以套用,所以價格評估人員需要自己計算人工、材料和機械的用量。收集這些施工新技術、新材料的基礎數據,是做好價格評估的前提。
某別墅項目結算及價格評估中曾有壹個案例:設計中斜屋面防水采用了壹種新材料,評估人員在施工中向項目監理了解了斜屋面防水層的實際鋪設方法。根據他們所了解到的第壹手資料,他們指出施工單位上報的斜屋面防水層鋪貼搭接尺寸是實際鋪貼搭接尺寸的兩倍。通過調整,僅這壹項就為業主避免了20多萬元的經濟損失。
以某商場改造工程為例。價格評估時,評估人員了解到,施工單位在輕鋼龍骨石膏板墻體施工中,沒有使用填縫油膏。經與工程監理核實情況,確認施工未按圖紙施工,所以此定額子目必須換算,輕鋼龍骨石膏板墻體嵌縫油膏材料費每平方米相應扣除33.75元,為施工方減少了不少費用。
再比如某酒店改造項目的價格評估工作。在對燈具、風口等外露材料進行檢查清點後,市場物價人員還對吊頂內安裝的材料進行了檢查。這時,鑒定人員發現,風管的保溫材料是離心玻璃棉板,而不是施工單位結算書所報的橡塑保溫板。當即指出施工單位虛報了保溫材料的材質。這兩種材料每立方米相差幾千元人民幣。調整後,從施工單位扣除了幾萬元的保溫材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