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充分調動教職工從事科研的積極性,實現科研項目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促進各項科研任務的順利完成。以下是我給大家帶來的師範院校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師範學院科研項目管理辦法1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了提高科研成果的數量和質量,提高科研服務效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科研項目分為縱向科研項目和橫向科研項目。縱向科研項目是指由國家、部委、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等政府機構審批、核準和資助的科研項目;橫向科研項目是指與企事業單位簽訂的科技開發等服務合同項目。
第三條科研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
1.科研處主要負責制定科研項目年度工作計劃;組織科研項目的申報、總結和上報;監督檢查科研工作計劃的實施;項目研究進展的調查、統計和總結;管理科研項目資金的使用;組織科研成果的鑒定和推廣;組織科研項目的驗收。
2 .學院或獨立研究機構主要負責制定本單位年度科研工作計劃和工作要點,組織本單位的項目申報、重大項目論證和質量控制。
第二章項目分類
第四條第壹類科研項目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研究項目(資助654.38+0萬元以上);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國家科學技術處
支持計劃項目(基金654.38+0萬元以上);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重大項目;863計劃項目(資助654.38+0萬元);973項目(資助654.38+0萬元);高校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專項基金。
第五條第二類科研項目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科學部主任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項;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國家政策性科技計劃(星火計劃、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基金支持項目、火炬計劃、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國際科技合作計劃);國家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委托專項(自然科學項目研究經費40萬元以上,人文社會科學項目20萬元以上);863項目(經費30萬元以上);973項目(資助30萬元以上);霍英東高等院校青年教師教育基金會;高校博士點專項研究基金;教育部新世紀傑出人才支持計劃;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點項目。
第六條三類科研項目
教育部科學技術研究項目;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科研啟動基金;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放基金;國家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委托專項(自然科學項目研究經費20萬元以上,人文社會科學項目研究經費65438+萬元以上);國家教育科學規劃項目;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高校博士點專項研究基金(新教師基金項目);863項目(資助65438萬余元);973項目(資助65438萬余元);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省傑出青年科技基金;省級科技攻關計劃項目;省科技廳科研計劃項目;省級軟科學研究量表
規劃項目;省級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省人事廳人才發展基金資助的項目;省教育廳自然科學研究重點項目;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項目。
第七條四類科研項目
省教育廳自然科學研究項目;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安徽省優秀人才基金項目;省級重點實驗室和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放基金;國家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委托專項(自然科學項目研究經費65438萬余元,人文社會科學項目研究經費5萬余元);地方市政府和局級單位委托專項(自然科學項目研究經費65438+萬元以上,人文社會科學項目研究經費3萬元以上);省體育局、旅遊局等科研項目;省級教育科學規劃項目。
第八條五類科研項目
校級自然科學研究項目、校級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校級“黨建與思想政治教育”專項。
第三章項目申報和立項
第九條科研辦公室應及時發布項目申報、申請表、時間安排等事項的通知。各單位收到項目申請信息後,應在7日內將相關信息告知本單位教學人員,並指定專人傳達給本單位在國外學習或出差的教學人員。
第十條項目申請人原則上由所在學科所屬學院科研團隊申報,科研團隊負責人確認。
高校科研團隊的組建,是按照壹級學科來選擇,還是按照高校在兩個學科的特點和現狀來選擇。
第十壹條科研部門、單位主管科研領導和科研小組組長有義務回答和解決教員在申請過程中提出的相關問題。
第十二條各科研團隊負責人對申請進行初審,簽署意見後提交學院。各學院應成立相應的學科組或聘請專家對科研項目的申報進行指導,對申報者的科研課題和論點進行審查,經審批後報各學院學術委員會。
第十三條科研部門審核各單位申請材料後,報學校學術委員會審議決定。原則上,申請人數和申請指標低於1.5 1,且申請總數不超過15的,由高校學術委員會辦公室組織5-7名專家投票確認。
第十四條省部級及以上重點項目申請由各單位審批後提交學校學術委員會審議,學校學術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專家遴選部分重點項目進行推薦,並將項目信息反饋相關學院。相關學院及時組織3-5名參加過本級項目評審的專家,對重點推薦項目提出改進和修改建議,並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科研辦。
第十五條校級科研項目每年評選壹次。學校將根據學科建設和學校發展的需要,為省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設立壹定比例的專項科研課題。
第四章中期項目管理
第十六條各類科研項目,項目負責人應按照計劃或合同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學校和單位應積極創造條件,確保項目按計劃完成。
第十七條科研部門下達項目通知壹個月內,項目負責人應
提交開題報告(包括研究計劃、資金使用計劃等。)到科研處。計劃壹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確需調整或變更計劃的,必須按相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經項目主管單位批準後方可變更;確需終止項目研究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取消科研項目的申請報告,報主管單位批準。
第十八條科研業務支出單位應成立專門的學術委員會開展工作,充分發揮校-院-隊三級管理的優勢,加大對各單位前期審核和項目研究過程的監督。對於跨部門、跨學科的重大綜合性項目,由科研辦公室協調相關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以分包合同的形式明確各承擔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科研部門每年會同有關單位檢查項目進展情況。項目組必須按照相關要求按時填寫中期檢查表。同時,每年年底,項目負責人將項目實施情況總結和重要變化書面報科研辦公室審核,階段性成果和科研記錄(包括實驗記錄和調查數據等。)將以附件的形式上報。對研究計劃執行不力、工作無進展、中期檢查不合格、資金使用不當的項目,科研部門和各單位要在相應網頁上公布,並按相關主管單位文件執行。
第二十條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確保研究隊伍相對穩定。項目組成員原則上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調整人員的,須由項目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科研辦公室報項目上級主管單位批準。
第二十壹條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項目負責人不能繼續主持研究工作時,必須由所在學院或部門提出報告,更換負責人,由科研部門報主管單位批準後方可實施。更換後,負責人應承擔原負責人的職責,做好後續研究工作。
第二十二條承擔的項目無正當理由延期或者取消的,
追究項目負責人的責任,並停止使用剩余資金,由此引起的違約責任或其他問題由項目負責人承擔。
第五章項目總結與評估
第二十三條各類項目應按計劃(申請書、合同、協議書)的研究期限完成研究任務,並在項目完成後三個月內辦理結題手續。所有資助項目的成果必須註明項目資金來源。
第二十四類項目鑒定要求。
1.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結題要求參照具體主管單位的文件執行。
2.安徽省教育廳科研項目
(1)嚴格按照項目申報或計劃進行研究的,直接上報省教育廳相關部門進行項目結論鑒定;
(2)項目研究過程中,如項目申報或計劃有變化,成果應符合以下條件:
人文社會科學重點項目需提交專著1本,或發表學術論文4篇以上,其中二類期刊論文不少於1篇;人文社會科學壹般項目(含自籌經費)須提交3篇以上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
重點自然科學項目需提交1項發明專利,發表學術論文3篇以上;或發表學術論文4篇以上,其中2篇以上被SCI、EI、Medline檢索收錄;或發表學術論文6篇以上,其中二類期刊論文不少於2篇;壹般自然科學項目(含自籌經費)需發表學術論文3篇以上,其中二類期刊論文不少於1篇。
主管單位對上述項目的結題有明確要求的,按其相關文件執行。
3.大學級科研項目
重點項目需發表學術論文2篇以上,其中二等論文1篇以上;壹般項目需在二級及以上期刊發表學術論文2篇以上或1篇。項目成果獲得校級以上科研或教學成果獎勵的,免於成果鑒定。
第二十五條申請鑒定的項目,必須提交結論報告和相關證明材料,並提交項目主管單位審批。需要鑒定(驗收)的要及時申請鑒定(驗收)。提交項目結論材料時,自然科學研究項目須提交原始實驗數據、記錄等相關材料,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須提交原始調查統計數據及相關材料。
第二十六條項目負責人負責提供並保存項目相關材料,主要包括:項目(課題)申請書、開題報告;合同或任務書;協議;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工作手冊和相關會議記錄;專題總結、論文、設計、工藝、技術規範、標準、典型實物和樣品照片;視頻材料、鑒定材料、驗收材料、鑒定證書、成果申請材料、獲獎申請材料、獲獎證書;相關文件、信件等。項目主管。
第二十七條校級科研項目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類。
第二十八條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計劃研究內容的,項目負責人應提前三個月向科研辦公室書面報告說明原因,經科研辦公室審核並報項目主管單位批準後延期不超過壹年。項目完成前,項目負責人原則上不能申請同級新項目。不能按期完成項目的,負責人兩年內不得申報新項目,並在其所在學院下壹年度同級、壹級項目申報中適當扣減指標。
第二十九條科研部門應當對完成的項目進行登記和歸檔,並指導項目負責人進行成果登記和專利申請。
第六章橫向項目
第三十條橫向項目參照上述規定執行,項目負責人與項目批準單位或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壹條未經學校同意或授權,我校任何個人或機構不得以學校或系的名義與第三方簽訂橫向科研合同。經學校同意或授權,校內各部門或個人與校外單位簽訂科研合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均以“阜陽師範學院”名義,並加蓋阜陽師範學院技術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二條橫向項目以合同方式發起,科研部門根據原簽訂的科研項目合同將其納入學校科研計劃,並接受科研項目成果的鑒定、登記、獎勵、專利等知識產權申請。
第七章獎勵與懲罰
第三十三條校級科研項目鑒定為優秀和合格的,學校頒發相應的結題證書,鑒定為優秀的,學校在同級別和壹級項目申報中優先推薦。鑒定結論為不合格的,壹年內不得申報同類及以上科研項目。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科研辦公室負責解釋。
師範院校科研項目管理辦法第二部分開展教學科研活動是提高教師學術水平和教學質量的重要途徑,也是提高學院知名度的重要舉措。為了充分調動我院教職工教學和科研工作的積極性,進壹步加強我院的教學和科研管理,使這項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辦法。
第壹,管理組織
學院成立了“教學科研領導小組”,由學院主管領導任組長,相關科室、處室中層領導為成員(另下文),領導全院的教學科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科研監督辦公室,科研監督辦公室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處理日常事務。
二、項目管理
教學科研項目實行項目合同管理制,即項目主持人與學院簽訂項目實施合同,科研督導室根據合同條款對項目實施進行管理。
(壹)高校自立項目管理
1.項目立項申請
每年9月初,教師要申報次年教研項目的時間。項目申請必須經各系、科、室初審同意,經科研監察室簽署意見後,報學院科研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我院教學科研領導小組每年9月下旬對項目進行審定(必要時可聘請院外專家協助審定)。項目立項後,由科研辦下達項目實施通知文件,並與項目負責人簽訂項目實施合同(合同條款另行擬定),即為項目立項。
2.科研經費
學院根據項目規模和研究內容,給予每個項目4000元以內的研究資助。
對於學院外的項目(省級以上),如果屬於資助項目,學院根據上級的資助情況,以1: 1的制度支付項目的科研經費。不屬於資助項目的,根據項目規模和實際研究內容,給予5000-XX0元的科研經費補助。
3.實施和監督
已批準的項目由項目主持人組織實施,學院科研監督部門根據項目實施合同進行監督管理。對無特殊情況不按合同實施的教學科研項目,依據合同條款和合同法有關規定追究項目主持人的責任。
(二)國外項目的管理
外部項目(包括上級下達的項目)由科研監督室管理;
1.高校教師自行中標的國外項目,原則上由項目投標人實施,報科研監督辦公室備案,由科研監督辦公室管理;
2.上級下達的項目在學院內進行公開招標,中標者與學院簽訂合同,科研監督辦公室根據合同條款監督實施。
第三,資金管理
(1)資金來源
1.學院設立了“教研項目發展基金”。其來源之壹是每年從上級財政下撥的業務經費中提取2%;二是接受熱心人士的捐贈;第三是其他來源。
2.上級撥付的教學科研項目經費。
(2)資金管理
1.教學科研項目發展基金和上級撥給的科研經費,由財務部專戶管理,經教學科研領導小組批準使用。
2.項目資金根據項目合同分期撥付,堅持“專款專用、包幹使用、超支不補”的原則。
3.項目經費的支取方式:首先由項目主持人提出申請,報科研督導室簽字備案,由教科所科研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批。
第四,成果管理制
(1)成果評估
項目完成後,項目主持人撰寫項目總結,提交研究成果,填寫項目鑒定申請表,上報研究所科研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所科研領導小組組織專家鑒定。
鑒定標準以學術水平和實用價值為重點,綜合衡量其科學性、可靠性、先進性和合理性(具體事宜以項目合同內容為準)。
(2)成就獎
1.對獲得院級科研成果獎的項目授予壹、二、三等獎,並頒發證書和獎金。獎金發放標準:壹等獎1500元,二等獎1200元,三等獎800元。
2 .國外課題,或醫院課題申報後,受到上級主管部門、部門獎勵的,按以下標準給予獎勵:
(1)獲得國家級壹、二、三等獎的科研成果分別按XX0元、10000元、6000元的標準獎勵,獲得國家級壹、二、三等獎的教學科研成果分別按10000元、6000元、4000元的標準獎勵;
(2)獲得省部級壹、二、三等獎的科研成果分別按照10000元、6000元、4000元的標準進行獎勵,獲得省部級壹、二、三等獎的教學科研成果分別按照6000元、4000元、XX元的標準進行獎勵;(3)獲得地市級壹、二、三等獎的科研成果分別獎勵6000元、4000元、XX元,獲得地市級壹、二、三等獎的教學科研成果分別獎勵4000元、XX元和1000元。獲得國際或國外有關學術組織教學、科研獎勵的,按國家標準給予獎勵。
(3)特殊獎勵
1.為鼓勵教職工積極向有關部門爭取教學科研經費,學院對爭取國外項目給予以下優惠措施:壹是確需完成項目的,學院可按1: 1的比例向項目撥付配套經費;二是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允許從項目經費中提取壹定的資金作為“研究經費”。津貼發放實行“雙控”制,即提取的津貼總額不超過項目下撥款總額的20%;津貼最高標準:科研項目主任,按國家級、省級、地市級項目級別,300元、200元及其他地市不超過150元;教學科研項目主持人,按國家級、省部級、地市級項目級別,每月分別不超過200元、150元和100元;壹半的項目參與者。
2.對於沒有下撥經費的教學科研項目,學院根據項目規模和研究內容分別給予10000-15000元、6000-10000元和4000-6000元的資助。具體資助方式:項目啟動後,按相應級別借入下限的50%,其余在項目完成並向學院提交成果後撥付。對於不提交成果的項目,將扣除全部預撥資金。
(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五)過去有關文件與本辦法不壹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六)未盡事宜,由院教學科研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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