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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風險控制

壹、企業參與投標獲取合同的風險防範與控制

在招標前期,要加強對項目合法性的審查和對合同項目發包方的了解和核實。投標前要盡可能了解業主的資金信用、經營風格以及相應的簽約條件。要了解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是否有與設計相關的施工圖,是否有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土地、規劃、施工許可手續是否合法完備,拆遷是否到位,“三通壹平”工作是否到位。從多方面考察業主的資信情況,特別是項目立項前的資金到位情況和本項目的資金到位情況。如果是房地產開發單位項目、企業自主投資項目或其他非專業化建設投資項目,最好全面了解其以往的工程招投標和合同簽訂情況。在投標過程中,要深入研究、全面分析招標文件,正確理解招標文件,具體逐條確定合同內容,把握業主意圖和要求,綜合分析投標人指令,詳細勘察施工現場,實地了解情況,認真研究和審核圖紙,認真審核工程量,與項目管理部認真確定各分項單價和各項技術措施費用,制定投標策略,降低合同簽訂後的風險。

有的業主會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前,提出條件苛刻的非樣板合同草案,要求施工企業無條件接受。合同條款往往將相當壹部分風險轉移給施工單位,缺乏對業主權利的限制性條款和對承包商的保護性條款。因為此時施工企業的地位比較被動,所以要盡可能多的調查了解各方面的信息,要敢於堅持原則,要充分利用政策法規並據理力爭,要盡可能的修改完善合同,規避風險。

二、合同談判和簽訂階段的風險防控

取得合同談判資格後,要把重點放在合同談判的簽約階段。其主要工作是審查合同文本,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分析合同風險,采取相應對策,最終簽訂有利的項目合同。

施工合同談判前,承包商應指定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負責施工合同的審查,並要求企業法律顧問和專業合同律師參與合同審查,根據發包人提出的要求逐壹進行研究,實施監督、管理和控制。

在審查合同的實質性內容時,要對相關條款給予足夠的重視。要註意規避合同期內約定的風險。比如約定開工日期從開工報告之日起算,合同約定逾期竣工違約金按日計算,最好有封頂條款;工期保證金的違約金約定應合理,以免逾期數日全額罰款;應註意質量標準和竣工驗收條款的風險防範;要註意工程支付和結算條款的風險防範,盡量規定結算支付的具體時間,保修條款要明確規定比例和支付時間。同時,要註意對通用條款的研究,把握好通用條款與專用條款的關系,化解通用條款對施工方的不利規定,運用通用條款的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實質性合同談判階段,談判策略和技巧極其重要,應選擇具有合同談判能力和經驗的人作為合同談判的主體。大中型施工合同壹般由業主起草,業主聘請有經驗的法律專家和工程顧問起草合同,使得合同質量非常高,其中隱含大量不利於承包商的風險責任條款和業主的反索賠條款。這就要求承包商必須具備既懂工程技術、法律,又懂管理、成本、財務的綜合素質談判人員,以保證自己在合同談判中處於智力均衡、信息對稱的狀態,增加議價能力,提高風險識別和防範能力。通過合同談判,合同能體現雙方責權利的平衡,盡量避免業主單方面的苛刻約束,並據此提出對業主的約束條件。雖然合同法賦予了雙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權利,但在實際經濟活動中,絕對的平等是不存在的。壹定要爭取自己的權利,有條件的話爭取合同文本的起草權。對於業主提出的合同文本,每個條款都要詳細討論,壹定不能讓自己處於被動地位。

合同壹旦簽訂,就成為合同雙方的最高準則。在簽訂和履行合同的過程中,不要輕易相信任何口頭承諾和保證。是必須培養和遵守的工作習慣。這份合同是金玉良言,而不是金玉良言。雙方討論的結果、做出的決定,或者對方做出的承諾,只有寫進合同或者雙方簽字才能確定。合同的簽訂需要慎重選擇。只有把每壹項經濟活動的可能風險降到最低,才能獲得最大的收益。

三。合同履行階段的風險防範與控制

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往往被承包商忽視或忽略。其實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防控是最重要的,尤其是施工過程中的簽證等書面材料對於施工企業的合同風險防控更為重要。比如施工企業要特別註意壹些與工程工期、工程量、竣工結算、工程索賠相關的簽證信息。施工過程中發包人和承包人之間發生的書面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會議紀要。雙方就設計圖紙、工期、工程量等問題的會談所形成的紀要可視為對合同相關內容的補充,但只有雙方簽字的紀要才能作為直接證據。

(2)工程檢查和驗收記錄。工程驗收記錄能在壹定程度上反映工期和工程量的變化,對確認和保護施工方的權益至關重要。

(3)通信。這些文件往往可以證明相關情況發生變化的時間和原因,也可以說明雙方在某些問題上的信息交流,可以評價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某些問題的看法和意見。

(4)工程聯系單。對於施工中的實際情況或變化,施工方應及時通過聯系單與業主確認,這對於確認和維護施工方的權益也是非常重要的。

比如有的施工企業認為,增加了工程量是事實,即使沒有簽證,業主也要交錢。事實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通用條款31.2規定:“承包人在雙方確認變更後14天內向工程師提交工程價款變更報告的,視為該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因此,即使業主確認了工程量的增加,如果施工企業沒有及時上報工程款變更,很可能最終無法確認工程款,損害施工方的權益。

工程竣工後,施工企業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及時提交竣工報告和竣工結算資料,如有可能,最好以郵寄方式發給發包人。直接送達的,用人單位必須在簽收記錄上簽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後未在約定期限內答復的,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按照約定處理。承包人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因此,承包商在竣工後應主動提交竣工報告和結算資料,有利於工程竣工款的及時支付和整個工程款項的結算,提高支付率和資金利用率。

施工企業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成立專門的工程應收賬款催收管理部門,對每個項目的資金要及時跟蹤催收。壹旦發現某項目資金未按合同約定比例支付或結算,應立即交付應收賬款催收部門催收,必要時可啟動司法訴訟,確保項目資金及時回籠。

綜上所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承包方要增強市場意識、法律意識、合同意識、管理意識和經濟效益意識,更重要的是要增強合同風險意識,學會科學的防控方法。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避免和減少經濟損失。

施工企業在實踐中有多種風險規避對策。各施工企業應根據自身的經濟狀況和風險管理的總方針和具體目標,確定各種對策的最佳組合,以達到用最小的費用取得最大的安全效果的目的。

第壹,加強企業管理,成立風險管理部。

創新建築企業的組織形式和管理體制,提高企業活力;同時,建立清晰有序的工作秩序,使決策得以順利有效的執行。此外,組織形式應以矩陣式項目經理制為主體,設立相應的風險管理部門,建立以風險部門和風險經理為主體的監督機制。風險經理直接對企業負責,他的工作可以延伸到公司經營的全過程。

其次,加強合同管理,重視合同談判。

施工企業的合同談判人員要善於在合同中限制和轉移風險,深入研究可以免責的條款,避免盲目接受業主的壹些免責條款,實現雙方風險的合理分配。業主的風險責任條款必須規定清楚,在合同談判過程中進行合理、有益、克制的談判尤為重要。

另外,合理轉移風險,減少風險損失。

施工企業在承接工程任務後,能及時與材料供應商簽訂材料供應合同,能有效防止材料漲價給施工企業帶來的損失;選擇有實力、有經驗的分包商也是轉移風險的有效途徑;同時,建築工程壹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也可以減少風險帶來的損失。

最後,提升企業競爭力是規避風險的關鍵。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雖然建築企業通用技術很多,但是誰在科技創新上有優勢,誰就在發展上占優勢。施工企業要結合自身的技術優勢和特點,進行技術創新,緊跟科技潮流,使自己的技術始終走在同行業的前列。

總之,風險管理是企業避免失敗、贏得成功的重要手段,建築企業的風險管理也成為壹個永恒的話題。施工企業要與市場、社會、環境等方面協調,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構建各級風險防範體系。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企業在激烈的競爭和復雜多變的市場中實現穩健、健康、安全的經營和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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