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分為九類。
1炸藥(炸藥)
2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壓縮d氣體和液化氣體)。
第3類易燃液體
第4類易燃固體、自然物體和遇濕易燃物體(易燃固體、遇濕易自燃物質和散發易燃氣體的物質)。
第5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6類毒藥和傳染性物質。
第7類放射性物質(ZK)]
8級腐蝕劑。
雜項危險物質(ZK)]
3內容
1類爆炸物
這類物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加熱、沖擊等)能發生劇烈化學反應,瞬間產生大量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劇上升而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還包括沒有整體爆炸危險,但有燃燒、拋擲和小爆炸危險,或只產生熱、光、聲、煙等壹種或幾種功能的煙花。
這種貨物根據其危險性分為五類。
第1項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
第2項:有拋射危險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
第3項:有燃燒危險、小爆炸或小噴射危險,或兩者兼有,但沒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
第4項:爆炸物質和無重大危險的物品。這壹項中的貨物危險性較小。如果被點燃或引燃,其危險作用大多局限在包裝內部,對包裝外部沒有大的危險。
第5項:極不敏感爆炸物質。這貨性質比較穩定,在火燒試驗中不會爆炸。
第2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該類貨物是指壓縮、液化或壓力溶解氣體,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壹:臨界溫度低於50℃或在50℃時蒸汽壓大於291kPa的壓縮或液化氣體。溫度為21.1℃時,氣體絕對壓力大於275kPa,或溫度為51.4℃時,氣體絕對壓力大於715kPa的壓縮氣體;或液化氣體或在37.8℃裏德蒸氣壓大於274千帕的壓力下溶解的氣體。
這類商品分為三類:
項目1可燃氣體
第2項不可燃氣體(此貨指無毒不可燃氣體,包括助燃氣體)。
第3項有毒氣體(該項毒性指數與第6類相同)。
第3類易燃液體
本類別貨物是指易燃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液體,但不包括因其危險特性而歸入其他類別的液體。閉杯試驗閃點等於或低於665438±0℃,但適用於這種運輸方式的閃點可根據不同的運輸方式確定,不低於45℃
這類貨物根據閃點分為三類:
1項中的低閃點液體(本項貨物指閉杯試驗閃點低於-18℃的液體)。
第2項閃點液體(此貨指閉杯試驗閃點為-18℃至< 23℃的液體)。
第三項:閃點高的液體(此項指閉杯試驗閃點為23℃至61℃的液體)。
第4類易燃固體、易燃物品和濕易燃物品。
這類貨物根據閃點分為三類:
1項易燃固體(此貨指燃點低,對熱、沖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並可能放出有毒煙霧或氣體的固體,但不包括已被列為爆炸品的物質)。第二項:自燃物品(此項指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發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自行燃燒的物品)。
第三項:遇濕易燃物品(該項物品是指遇水或潮濕時,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釋放出大量易燃物品。
氣體和熱的物品。有些在沒有明火的情況下會燃燒或爆炸。
第5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這類貨物根據閃點分為兩類:
1項中的氧化劑(該項中的貨物是指氧化態高、氧化性強、易分解並放出氧氣和熱量的物質。包括含有過氧基的有機化合物,不壹定可燃,但能引起可燃物質燃燒,能與柔軟的粉狀可燃物質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對熱、振動或摩擦敏感)。
第二項:有機過氧化物(本項貨物是指分子組成中含有過氧基團的有機物質,易燃易爆,易分解,對熱、振動或摩擦極其敏感。
第6類毒藥和傳染性物品
這類貨物根據其化學性質分為兩類:
1項中的毒物:本項中的物品是指進入人體後積累到壹定量,能與體液和組織發生生化作用或生物物理變化,擾亂或破壞機體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性或持續性病理狀態,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口服LD50:固體LD50≤500mg/kg,液體LD50≤2000mg/kg;皮膚接觸24小時後,LD50≤1000mg/kg;粉塵、煙霧、蒸汽吸入LC50≤10mg/L的固體或液體,以及列入危險品清單的農藥。
第二項傳染性物品本項物品是指含有病原微生物,能夠致病甚至致死的物質。
第七類放射性物品該類物品是指比活度大於7.4×10 4Bq/kg的物品。
第八類腐蝕性物品該類物品是指能灼傷人體組織,對金屬和其他物品造成損害的固體或液體。與皮膚接觸後4h內可見壞死,或在55℃時20號鋼表面出現均勻的年腐蝕速率大於6.25mm/a的固體或液體。
這類貨物根據其化學性質分為三類:
項目1酸腐蝕產品
第2項堿性腐蝕性產品
第3項其他腐蝕劑
第九類雜類貨物是指在運輸過程中呈現的危險性質不包括在上述八類危險中的物品。
這壹類別中有兩種商品:
第1項磁性物品該物品是指航空運輸過程中,包裹表面任意壹點距離2.1m處的磁性。
場強h ≥ 0.1.59a/m
第2項中另有規定的項目。本項中的物品是指具有麻醉性、毒性或者其他類似性質,能夠引起飛行人員情緒煩躁或者不適,從而影響飛行任務的正確執行,危及飛行安全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