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呂梁市中陽縣村村民劉被關押5年後,最終被法院宣告無罪。據媒體報道,他此前被認定為2008年底壹起殺人案的兇手,兩次被判重刑。劉案中的重要物證和他的有罪供述被排除為非法證據後,才恢復了他的清白和自由。據了解,劉已向呂梁中院提出600多萬元的賠償要求。何況他還以漫畫的形式重新創作了?折磨?現場,這樣那?讓更多人知道刑訊逼供的手段?。
如果不是這些生動而醒目的漫畫,劉的經歷可能很難引起人們的註意。如果這些漫畫中描述的場景是真實的,那麽當時偵查機關刑訊逼供的手段實在是駭人聽聞:除了上吊不讓睡覺,還有更多過度的電擊、關鐵籠、燒開水、用錐刺十個手指、喝咖啡水。對此,呂梁市中陽縣公安局應該給全社會壹個明確的解釋。
當然,我們也看到,雖然呂梁中院在本案三審中啟動了非法證據排除程序,將劉的有罪供述和物證作為非法證據排除,但理由僅僅是?不能排除劉的有罪供述是通過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收集的?尚不清楚劉是否受到刑訊逼供。同時,偵查人員提供了書面材料並當庭作證,證明其沒有對劉實施刑訊逼供。針對呂梁中院的無罪判決,呂梁市檢察院在抗訴書中也表示,劉的有罪供述是山西省公安廳、呂梁市公安局、中陽縣公安局的偵查人員在訊問時所作出的,刑訊逼供可能相對較小。
然而,不能排除劉遭受刑訊逼供的可能性。根據經驗和常識,如果不是外力逼迫,沒有人會謊稱自己殺了人。本案中,劉作了15份供述,其中7份否認犯罪,8份為有罪供述。然而,劉的八份有罪供述都是在看守所外獲得的。被刑事拘留後,劉多次被帶到看守所受審,其中壹次甚至長達10天。10天期間沒有留下任何訊問記錄,但回到看守所時卻被查了出來?脖子後面受傷,下巴下面受傷,額頭受傷,鼻梁側面受傷,手腕都受傷,兩肩都疼?。這些細節很可疑,不要輕易放過。
刑偵是高度封閉和私密的。很多當事人指控自己刑訊逼供,卻很少有人能拿出過硬的、充分的證據。即使是法庭審判,也往往是公正的?不能排除刑訊逼供的可能?作為最後的結論。刑訊逼供難以發現和查證,決定了其難辭其咎。但證明刑訊逼供的存在,不應該是當事人自己的責任。相反,在許多發達的法治國家,偵查人員和檢察人員需要證明自己取證的合法性和當事人供述的自願性。如果不能證明這壹點,那麽當事人在法庭上的供詞不得作為判決的根據。如果我國也能實行這樣的舉證責任倒置和前置,那麽刑訊逼供不僅會大規模減少,而且追責也不會像現在這麽難。
活動詳情:
山西省呂梁市中陽縣村村民劉被關押5年後,重獲清白。除了申請國家賠償,他還以漫畫的形式重現?折磨?現場,?想讓更多人知道刑訊逼供的手段?。
曾被認定為2008年底壹起殺人案的兇手,兩次被判重刑。直到本案重要物證及其有罪供述被排除為非法證據,劉才被宣告無罪釋放。
據了解,劉已向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索賠600多萬元。6月4日,呂梁中院正式受理賠償案,目前仍在調查中。
村委會換屆選舉前候選人被槍斃。
2008年6月5438+2月10,山西省呂梁市中陽縣姚郁村發生壹起槍擊案。據說是這樣嗎?建國以來中陽縣第壹槍擊案?村委會換屆選舉期間,該村原副主任、壹度想競選村主任的劉建軍淩晨在家中被槍殺。
淩晨2點40分,劉建軍家的窗戶玻璃被砸碎。聽到響聲後,他和妻子範福愛幾乎同時坐了起來,他也罵了起來。
然後壹道刺眼的光射進來,晃得範福愛睜不開眼。幾乎與此同時,槍響了。砰?砰的壹聲,壹切都回到了黑暗中。範福愛打開燈,看到劉建軍仰面躺在床上,額頭中間有個槍眼。劉建軍當場身亡。案發後,中陽縣公安局鑒定為有人用獵槍向其頭部開槍,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淩晨槍擊案發生後,範福愛聽到了摩托車的聲音,家住路口的劉建軍父親看到兩人騎著摩托車離開。
當晚,包括劉在內的30多名村民被警方帶走問話。6天後,劉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中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由於槍擊事件發生在該村選舉期間,且該村前副主任被殺,引起了當地民眾的諸多猜測。兩周後,中陽縣召開新聞發布會稱,經初步分析,12?10?持槍殺人案仇殺的可能性更大,與村委會換屆選舉沒有直接關系。
山西高院兩次發回重審。
劉最終被檢方作為本案唯壹嫌疑人提起公訴。
2010年2月2日,呂梁市檢察院指控,劉及其弟劉才旺因承攬工程與被害人劉建軍關系惡劣,劉找人準備為劉建軍卸貨?壹個?(指打斷他的壹只手或壹只腳)。事發當天,劉等人騎摩托車到劉建軍家門口,用獵槍砸碎劉建軍家窗戶玻璃。當劉建軍在睡夢中起床並對著窗戶大罵時,劉王人用手電筒照著劉建軍,朝劉建軍的頭部和面部開槍,並騎著摩托車逃離現場。劉建軍當場死亡。
檢方認為,劉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2010年8月11日,呂梁中院認為,劉有作案動機,其與劉建軍因經濟糾紛引發矛盾,並威脅報復劉建軍;有物證,他的手擦拭物與槍擊現場壹致;有壹句表白。在案件偵查過程中,他多次進行有罪供述。據此,劉被壹審判處死刑。
劉曾當庭否認所有指控,稱自己在偵查階段的有罪供述是刑訊逼供所致。呂梁中院表示,劉沒有證據證明其受到刑訊逼供,公安機關提供的劉接受訊問的視頻資料可以充分證明其在偵查階段的供述是正常的。
劉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對賠償金額不服,也提起上訴。2011年4月25日,山西高院將該案發回重審。
2012 4月12日,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此案,仍認定劉構成故意殺人罪,不同的是,刑期由死緩改為無期。對比前後兩次判決,本次庭審沒有增加新的證據。
劉再次上訴,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也提出上訴。2012 12 2月6日,山西高院將該案再次發回重審。
2013 12.27,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第三次審理,認定劉無罪。
核心物證和口供被法庭排除。
呂梁中院第三次審理此案時,啟動了非法證據排除程序。前兩次判決中的關鍵證據,劉的有罪供述和物證擦拭物,最終被排除。
判決書顯示,劉對的有罪供述和訊問地點都是非法的。
根據中陽縣公安局補充偵查報告和中陽縣看守所情況,劉關於壹人犯罪的兩份有罪供述和關於其與李克忠勾結的六份有罪供述均在看守所外取得。此外,劉兩次被提交看守所:2009年6月5438+10月9日,刑警隊當晚提出對其還押,無訊問筆錄、病歷等書面材料;第二天,他被刑警隊提出,10天後回到辦公室。沒有訊問記錄,體檢記錄寫明?脖子後面受傷,下巴下面受傷,額頭受傷,鼻梁側面受傷,手腕都受傷,兩肩都疼?。
呂梁中院認為,雖然偵查人員提供了書面材料並當庭作證,證明劉未遭受刑訊逼供,劉的傷情系拒捕所致,但不能排除劉的有罪供述是通過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收集的,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排除。
關於物證,呂梁中院認為,劉擦手的記錄無證人,不能予以更正。公訴機關雖然提供了偵查人員的描述,證明當時因為天黑找不到證人,但說明不充分,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排除。劉擦手紙的鑒定意見因樣品來源不明,依法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另外,劉的同夥還沒有找到,作案的槍支、手電筒、摩托車也沒有找到。
改判後,2065438+2004年10月2日,呂梁市檢察院提出抗訴。在刑事抗訴中,檢方認為,法院判決以排除非法證據為由,單方排除了被告人劉的有罪供述及相關鑒定結論,導致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定性錯誤。
鑒於呂梁中院排除的非法證據,抗訴書中稱,劉的有罪供述是山西省公安廳、呂梁市公安局、中陽縣公安局的偵查人員在訊問時作出的,所以刑訊逼供可能小?劉被審訊的地點是中陽縣朱家店賓館,是中陽縣公安局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確定的,並不違法。
之後在山西高院審理過程中,山西省檢察院認為抗訴不當,撤回抗訴。
2014 10 8、山西高院作出終審裁定,準許山西省檢察院撤回抗訴;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在這方面,劉顯然被判無罪。
漫畫還原酷刑過程
在判決書中,劉的有罪供述有兩個版本:單獨買通槍手和夥同他人殺人。法院認定是後者。事實上,劉作了15次供述,其中7次否認有罪,8次是有罪供述。
妳在線嗎?壹個人買拍人?在該版本中,劉兩次供認,案件中使用的槍來自壹個名叫?東升?人家買了,買槍的費用是2300元。妳在線嗎?和別人壹起殺人?在這個版本中,劉向表白了六次,並加入了壹個名叫?李克忠?河南人作為他的幫兇,* * *用槍擊劉建軍。
判決書顯示,呂梁中院第三次審理此案時,是否為?東升?還是?李克忠?沒有辦法找到。
劉說,這八份有罪供述都是刑訊逼供取得的。對於為什麽有兩種不同版本的認罪書,他有自己的解釋。前兩次,我說只有我壹個人作案,是因為不了解案發時的情況。他們(辦案人員)讓我坦白,我就說買通了槍手。後來,他們說這是不對的。是兩個人犯的罪,玩的太狠了,所以我就想了個名字。?
無罪釋放後,劉仍然難以平靜。他說:?現在想起來還是心有余悸。在被捕的前幾個月,我真的是死了,無時無刻不在想著自殺,但是無條件。?
為了更生動地還原?折磨?在現場,劉特意請找人畫了壹些漫畫。漫畫中的場景包括上吊、電擊、關鐵籠、燒開水和用錐刺十個手指。他說,這是為了什麽?讓更多人了解刑訊逼供。
除了申請國家賠償,劉還表示,要追究相關辦案人員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