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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劑管理辦法

(衛生部令第73號)

第壹條為加強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是指:

(壹)未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添加劑品種。

(二)未列入衛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劑品種。

(三)使用範圍或用量擴大的食品添加劑品種。

第三條食品添加劑應當具有技術上的必要性,並經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

第四條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食品腐敗變質不應隱瞞。

(二)不應掩蓋食品本身或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

(三)不得使用摻雜、摻假、偽造的食品添加劑。

(D)食物本身的營養價值不應降低。

(五)為達到預期效果盡量減少在食品中的用量。

(6)食品工業中使用的加工助劑應在最終產品制成前去除,除非有允許殘留的規定。

第五條衛生部負責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審查許可工作,組織制定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技術評價和審查標準。

第六條申請生產、經營、使用或者進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單位或者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申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許可,並提交下列材料:

(壹)添加劑的通用名稱、功能分類、用量和使用範圍。

(2)證明技術必要性和使用效果的材料或文件。

(三)食品添加劑的質量規範要求、生產工藝和檢驗方法,以及食品中添加劑的檢驗方法或相關資料。

(4)安全性評價材料,包括原料或生產來源、化學結構和物理特性、生產工藝、毒理學安全性評價材料或檢驗報告和質量規範檢驗報告。

(5)標簽、說明書和食品添加劑產品樣品。

(六)其他國家(地區)、國際組織允許生產和使用的有助於安全評估的信息。

申請擴大食品添加劑使用範圍或者用量的,除技術審評需要補充的材料外,可以免於提交前款第(四)項材料。

第七條首次申請進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除提交第六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出口國(地區)有關部門或者機構出具的允許該添加劑在該國(地區)生產或者銷售的證明材料

(二)生產企業所在國家(地區)有關機構或組織出具的證明材料。

第八條申請人應當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反映真實情況,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承擔法律後果。

第九條申請人應當在本辦法第六條第壹款第(壹)項、第(二)項和第(三)項提交的材料中註明不涉及商業秘密、可以公開的內容。

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使用效果確有必要的,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同時征求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業和信息化、商務等有關部門和其他相關行業組織的意見。

如有重大意見分歧或重大利益問題,可召開聽證會聽取意見。

反映有關意見,作為技術審查的參考。

第十條衛生部應當在受理申請後60日內,組織醫學、農業、食品、營養、技術等方面的專家。對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技術必要性和安全性評價資料進行技術審查,並作出技術審查結論。技術審查中需要補充相關材料的,應當及時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應當按照要求及時補充相關材料。

必要時,可以組織專家對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的開發生產現場進行驗證和評估。

需要對有關資料和檢驗結果進行驗證和檢驗的,應當告知申請人檢驗項目、檢驗批次、檢驗方法等要求。安全驗證檢驗應當在取得資質認證的檢驗機構進行。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檢驗方法標準的,應先驗證檢驗方法。

第十壹條食品添加劑新品種行政許可的具體程序按照《行政許可法》和《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根據技術審評結論,衛生部決定對技術上必要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添加劑新品種予以許可,並將其列入食品添加劑許可名單予以公布。

對缺乏技術必要性、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

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用化學品或者其他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按照《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認定。

第十三條衛生部根據技術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程序,制定並公布公告中允許作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和用量。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衛生部應當及時組織對食品添加劑進行再評價:

(壹)科學研究的結果或者證據表明食品添加劑可能存在安全問題。

(2)技術上不再需要。

經重新審查,衛生部認為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可以宣布撤銷已批準的食品添加劑品種或者修改其使用範圍和劑量。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衛生部2002年3月28日發布的《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同時廢止。衛生部計劃研究撤銷面粉中可以添加增白劑的規定。

2011 9月12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規範》征求意見截止。截至8月底,秘書處已收到約100條公眾建議。

公眾建議主要分為三類,包括修改標準中部分食品分類體系的建議,修改某些添加劑使用範圍和用量的具體指標的建議,修改食品添加劑名稱的建議。衛生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對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進行分類,組織專家召開專題會議逐壹研究。

過氧化苯甲酰,俗稱“面粉增白劑”,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中仍被列為面粉處理劑,再次引起業界的關註和討論。此前,糧食部門和很多生產企業都建議面粉中停用過氧化苯甲酰。

對此,衛生部相關負責人對本報表示,衛生部正在協調相關部門研究撤銷過氧化苯甲酰作為面粉處理劑及其相關配套政策。統壹部署

2065 438+01 4月以來,根據國務院統壹部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深入開展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截至7月,各級農業、工商、質檢、食藥監等部門不斷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出動執法人員354萬余人次,檢查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單位、餐飲服務單位等592萬余戶(次),取締關閉嚴重違法生產經營單位4900余家。公安機關搗毀壹批非法食品生產、儲存、加工“黑窩點”,破獲非法食品添加等刑事案件12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司法機關對壹些重點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和判決。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相繼出臺相關新措施、新辦法,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衛生部制定了《復合食品添加劑通則》(GB 26687-2011),修訂了《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1),公布了6批64種可能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黑名單”。北京在轄區內9個公安分局成立了食品藥品案件偵查中隊,專門負責打擊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上海、浙江、雲南等地將食品安全納入領導幹部政績考核,進壹步強化政府領導責任;寧夏實現了全區生產使用食品添加劑企業全部註冊,監管工作進壹步落實;陜西、四川等地大力推行群眾舉報有獎制度,積極鼓勵社會監督;吉林在全省聘請1萬名食品安全義務監督員,全面監管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銷售和使用;廈門開展食品安全監管整治工作,有力推動了政府監管部門責任的落實。

根據部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將繼續深入開展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工作,堅決懲治犯罪分子,全力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

取得成果

專項整治工作紮實推進。全國農業、工商、質檢、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352.5萬余人次,檢查相關生產經營單位669.3萬余戶,取締關閉違法違規企業5000余家,立案行政處罰65438余件+0.8萬件,移送司法機關435件,進壹步規範了生產經營行為,震懾了犯罪分子,增強了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

全國破獲了壹批非法添加案件。公安部加大案件督辦力度,重點組織開展了解決奶粉、“瘦肉精”、塑化劑等問題的攻堅戰。截至目前,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非法食品添加案件12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取得了較大成效。其中,在偵破“瘦肉精”案件戰役中,各地破案120起,抓獲980余人,繳獲大量“瘦肉精”成品;廣東查處的5起塑化劑案件全部偵破,抓獲犯罪嫌疑人16人。沈陽市公安機關摧毀多個“問題豆芽”黑窩點,查獲“問題豆芽”40余噸,刑事拘留非法加工人員12人。有關地方人民法院相繼公開審理和宣判了壹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壹批犯罪分子被繩之以法。

監測和抽查力度不斷加大。農業部門開展了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普查,實施了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瘦肉精”、水產品、原料奶等6項監測計劃,基本覆蓋了主產區、銷區和大宗農產品。衛生部充實完善了2011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加強了對非法添加物和易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監測。工商部門加強抽檢和快速檢測相結合,利用現有快速檢測設施設備,加大對工業染料、“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的檢測力度,抽檢食品和食品添加劑31711組。質檢部門進壹步加大食品生產風險監測力度,增加抽檢頻次,擴大抽檢範圍。截至目前,* * *已對乳制品等42456個食品樣品進行了風險監測;* * *抽檢53804家食品生產企業93993件樣品,2332家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8078批次樣品。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自制火鍋底料、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列為全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必備品種,進壹步加強了抽檢力度。北京完善了風險監測體系,設立了3000個風險監測點,覆蓋了250多種非法添加物和易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各個環節。

標準體系建設加快。衛生部公布了新修訂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涵蓋了普通食品添加劑、食品加工助劑和食品香料***2314,規定了使用限量、範圍和原則;《復合食品添加劑通則》新制定並公布,填補了復合食品添加劑標準的空白。102食品添加劑新產品標準發布;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制定餐飲服務食品添加劑使用規定,進壹步強化管理措施。目前,農業部正在就農產品和食品中195農藥的1828最大殘留限量廣泛征求意見,同時加快清理農獸藥殘留檢測方法和標準的進程。我們正在抓緊起草《生豬及生豬產品中瘦肉精監督管理條例》,將進壹步完善瘦肉精監管體系。

中國的監管力量不斷加強。農業部加強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出臺專門意見,進壹步明確建設目標、任務和要求,全面提升基層監管能力。工商總局加強基層食品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強化教育培訓,提高基層執法水平。質檢總局提出了“壹個轉變、五個強化”的工作要求,著力加強基層監管能力建設,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公安機關加強了專業打擊力度。其中,北京、重慶、遼寧、湖南等地公安機關成立了食品安全案件調查組。各地區也探索出許多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的好辦法。如甘肅在全省推行“壹專三員”制度(即鄉鎮食品安全監管專家庫和村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聯絡員),吉林省遼源市建立了鄉、村、村三級社會監督員隊伍,進壹步完善了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網絡,切實加強了基層監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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