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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析家庭環境與青少年犯罪的關系

青少年犯罪是當前公眾最關心的社會問題之壹。家庭是未成年人社會化的首要環境,對塑造其人格、制約個人道德心理的形成、規範個人道德行為起著基礎性作用。然而,中國的家庭關系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脆弱,家庭倫理的失範隨處可見。不完整的家庭、不當的家庭教育、不良的家庭生活方式對青少年犯罪影響很大。本文探討了家庭對青少年犯罪這壹嚴重的社會問題的影響,並提出了解決這壹問題的思路,以期對我國家庭對青少年的保護有所裨益,從源頭上解決這壹問題。

關鍵詞:青少年犯罪家庭誘因控制對策

壹,影響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

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現象頻繁出現並呈上升趨勢,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多種多樣,特別強調青少年社會化的不良外部環境對其犯罪有重要影響。【1】家庭在青少年生活中起著最重要的社會控制作用,這是各種犯罪社會學派的知識。正如美國犯罪社會學家戈夫所指出的,“家庭在青少年犯罪中起著關鍵作用是越軌行為研究中最引人註目和最頻繁重復的發現”。[2]不良的家庭環境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越來越多的相關案例表明,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過程,基本都是由家庭扭曲開始的。只有良好的家庭環境,青少年才能健康成長,青少年犯罪才能從根本上失去存在的基礎和依據。

第二,“危機家庭”導致青少年高犯罪率的實證分析

“危機家庭”是指由於家庭教育不當、家庭自然結構不完善、家庭氛圍不良,導致家庭教育功能①[1]沒有很好實現或缺失的家庭。這類有家庭背景的未成年犯,呈逐年上升趨勢。

(壹)家庭教育方式不當

教育方法不當的家庭主要有粗暴型家庭、嬌生慣養型家庭、放任型家庭和父母自身行為不當型家庭。根據有關部門對少年犯的調查,35%的少年犯被父母以虐待的方式管教,20%的少年犯被溺愛,25%以上的少年犯無人管教,可見家庭教育與兒童犯罪有著密切的關系。

“粗暴”的家庭教育很容易導致孩子自卑、叛逆、性格孤僻、敵視他人、攻擊性強。

暴力犯罪是其主要類型。“溺愛”家庭教育父母過分溺愛孩子,使孩子養成利己主義、極端占有欲等病態心理,任性、傲慢等變態性格。“放任型”的家庭教育有兩種:壹是低層次的負擔得起的家庭,不把孩子上學當回事,過早地讓孩子代替工作或經商謀利;另壹種是誤以為教育孩子是學校的事,主動放棄對孩子的家庭教育。孩子們往往會輟學,這增加了他們的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性。家庭教育方式不當導致其教育功能的偏差,這類家庭的青少年犯罪率高。

(二)家庭的自然結構不完善

中國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會對監獄、少年拘留所、勞改學校的調查結果顯示,父母離異、分居、再婚、喪偶、隔代撫養的總人數占52.4%。可見,自然結構不完善的家庭對青少年的成長有很多不利影響。自然結構不完善的家庭主要有殘缺家庭、破碎家庭、松散家庭和幾代人帶大的家庭。同時,這類家庭出生的青少年在同伴關系、自制力、性格、道德、學習等方面明顯不如健康家庭的青少年。

(三)不良的家庭氛圍

家庭氛圍主要是指父母之間的關系,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家庭沖突的心理氛圍會對青少年的人格、品質、情操、價值觀的形成產生負面影響。氛圍不好的家庭主要有兩類,心理不適應的家庭和暴力家庭。如果家庭之間互不理解,不能及時溝通,就容易導致心理和人格的不適應或相互封閉,使家庭教育處於被動狀態,失去早期預防功能,甚至導致惡性循環,最終滑入犯罪的沼澤;暴力家庭是指父母結交不良朋友或父母對子女實施家庭暴力或忽視、虐待、遺棄、性侵害等的家庭。不良風氣的家庭因素可能是青少年犯罪動機的誘因。我們的調查顯示,在實施暴力犯罪的青少年中,有67%的人長期或近期處於不良的家庭環境中,尤其是在暴力的家庭環境中。

三,從家庭層面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對策

為了從源頭上預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必須充分發揮家庭作為社會控制機構的作用。

(壹)建立良好的家庭關系

健康、和諧、融洽的家庭關系對青少年心理健康發展至關重要。社會控制理論認為,在家庭和青少年之間建立牢固的社會紐帶可以預防青少年犯罪,因為這種紐帶會增強青少年的社會責任感。當壹個人意識到家人或社會大多數人對他的期望越大,社會道德和社會秩序對他就越重要,這說明“社會紐帶”的作用越強,這個人就不會犯罪;另壹方面,如果壹個人反對傳統社會的價值觀和信仰,讓他的本能去做事,這樣的人就會缺乏“社會紐帶”,這樣的人更容易犯罪。因此,家長要給孩子創造壹個在關愛中成長,在快樂中學習,在歡笑中生活的環境,讓孩子發現自己的能力,肯定自己,讓孩子對家庭產生歸屬感和依戀感,逐漸形成自我控制和關愛他人的能力,從而起到預防青少年犯罪的作用。

(二)家長應掌握正確的教育方法。

首先要關心孩子發展的大方向和基本的價值取向,把思想道德教育和行為習慣培養放在首位,保證孩子的健康成長,在客觀認識和正確分析孩子行為的基礎上大膽放手,信任孩子的能力和長處,允許孩子犯錯。

其次,要把握正確的獎懲方式,獎勵的應該是過程而不是結果,因為關註孩子認真努力的態度和勇於、持之以恒克服困難的行為過程,可以促進孩子改進活動方法,養成良好的習慣和品質,同時也要盡量減少孩子因懲罰而產生的負面對立情緒,以彌補懲罰帶來的負面影響。

加強與孩子的溝通,教育孩子講道理,理解孩子,尊重孩子的人格。簡單粗暴的方式只會引起孩子的厭惡、抵觸甚至直接對抗;此外,還要讓孩子知道父母對自己的愛和期望,知道父母支撐壹個家庭的不易,讓孩子更加尊重和感激父母,了解自己對家庭的責任,增強家庭責任感和凝聚力,培養孩子在未來社會的生存能力。

(三)強化家庭教育功能

社會控制理論清楚地表明,家庭中的親子關系是防止青少年犯罪的關鍵。雖然有來自外界的“吸引”,但很大程度上是來自家庭的“推力”,因此需要重塑和強化家庭對青少年的管教責任。在家庭教育中,要加強家庭理想教育和道德教育。理想不僅是促進其健康成長的內在動力,也是從思想上消除和抵禦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的誘惑和侵蝕的重要保證。道德教育有助於提高青少年的素質和識別或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同時,道德教育具有良好的自律、教化和譴責功能,使他們自覺規範自己的言行,抵制各種不良現象的誘惑。

家庭中的法制教育有助於從小培養孩子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大量事實表明,絕大多數未成年犯及其父母的法制觀念極其淡薄,子女犯了罪,父母仍然認為自己是無辜的。這樣的父母如何正確教育孩子?然而,相當壹部分少年犯直到被拘留才知道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後悔也來不及了。因此,有必要加強家庭的法制宣傳。首先,家長自己要學習和了解法律,這樣才能在日常生活中對孩子進行法律教育,讓孩子知道什麽行為是違法犯罪,會對個人、家庭和社會造成什麽危害,要承擔什麽法律責任,讓孩子從小就明白約束自己行為的重要性,從而達到有效預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第四,加大對家庭外部環境的調節。

預防青少年犯罪首先依靠家庭的力量。在家庭失靈,無法從內部進行矯正的情況下,要改善青少年犯罪的狀況,主要依靠強有力的社會控制的力量,包括行政和法律手段的介入。在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兩部基本法律,但“徒法不足”,需要全社會齊心協力,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加大預防力度,營造清新文明、充滿活力的社會環境,對青少年進行法制教育和宣傳,避免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發生。

(壹)為調動行政機關積極參與青少年犯罪的積極性,立法應賦予行政機關主動幹預權和申請“緊急保護令”的權力,積極為“危機家庭”中的青少年提供保護。行政機關還應設立“兒童福利院”,設立專項資金,鼓勵個人和家庭積極申請撫養、照顧“危機家庭”的青少年。

(二)設立專門機構處理離婚過程中的青少年問題,這些專門機構應由不少於三名青少年問題專家組成,涉及青少年的問題應由這些專門機構處理。同時,應根據年輕人的具體情況制定“福利計劃”,並提交行政機關具體實施。

(三)學校、社區、社會團體、非政府組織和公民個人應當積極參與青少年保護工作。青少年壹般是在校學生,他們的變化能被學校更早發現(通過老師);社區是青少年生活的地方,也能更早發現青少年的異常,必要時向當地行政機關報告,從而在最早階段為“危機家庭”的青少年提供保護。全社會都要積極參與到對青少年的保護中來,宣傳法律知識,把青少年當成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而不僅僅是壹個家庭的孩子。

總之,家庭是促進青少年初步社會化的中心環節,社會也有責任幫助家庭提供關懷和保護,確保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可見,解決青少年犯罪問題,重要的是回歸家庭的本源,深刻理解和幫助青少年在家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這是保證他們正常社會化,避免走上犯罪道路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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