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律師在法庭上的辯護不同於壹般的辯論。首先,意義重大。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是否被采納,關系到刑事案件被告人是否會受到法律追究,或者是否會依法從輕處罰。其次,它的範圍很廣,涉及到定罪量刑的各種因素,比如罪與非罪,這個罪與那個罪,證據的有效與無效等等。它還包括適用法律、實體法和程序方面的爭端...俗話說“事實勝於雄辯”,但事實得益於雄辯。壹個優秀的辯護律師可以讓被告得到充分的辯護。如果辯護律師不認真負責或缺乏辯護技巧,不僅會使刑事被告人無法得到充分辯護,還會使刑事辯護律師失去委托人的信任,使自己的職業生涯走到盡頭。
刑事辯護律師要熱愛自己的職業。每壹次審判都像壹場沒有硝煙的戰爭。在法庭上,控辯雙方或針鋒相對,或避重就輕,或出其不意,或措手不及,或迂回包抄,以退為進。即使在同壹刑事案件的辯護中,為了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辯護人之間也存在利益沖突。當妳贏了壹個案子,妳會有壹種成功的喜悅。但是,如果辯護律師不講究“戰術”,不懂得如何辯論,他們就很難冷靜地發表他們基於事實和法律的論點,更不用說巧妙地應付了辯論中的新情況,從而實現了戰略規劃的要求。其實,雖然有很好的辯論方案,但是因為把握不住時機,沒有采取相應的對策,導致辯論失敗的例子也很多。
可見,辯護律師的口頭表達能力在律師的業務活動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僅是律師業務能力和智慧的集中體現,也是評價律師辦案質量和能力的標準尺度。因此,有必要對律師在法庭辯論中的技巧進行研究和探討,以充分發揮辯護律師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那麽,辯護律師有哪些好的口頭表達技巧呢?首先,要“敢說話”,就要會說話,敢說話。律師要敢於面對公眾表達自己的想法和觀點,不管案件有多重要、多復雜,不管有多少人出席,都要充分發表辯護意見,不能以任何理由,特別是因為膽怯而不敢說自己該說的話,不敢行使自己應有的職責。
第二,要能“說清楚”。能夠解釋清楚的前提是充分、認真地掌握案件材料和相關法律法規,對整個案件有準確、清晰、全面的了解。在此基礎上整理出清晰的答辯思路,制作書面答辯材料,並在此基礎上用準確簡潔的語言(最好是普通人能聽懂的法語)表達答辯意見。讓聽眾知道妳的辯護依據確實充分,妳的辯護結論紮實可靠。
第三,要“辯論精彩”。法庭辯論是壹門藝術。壹個好的辯護律師是藝術家。他能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表達枯燥的法律知識,用幾句話概括復雜的案件。他的演講雄辯,令人欽佩,令人信服,令人印象深刻。他的辯護甚至可以讓控方的辯護顯得蒼白無力。為了“辯論得精彩”,辯護律師必須付出努力和汗水。是壹名辯護律師各方面綜合素質的集中體現。
第四,我們應該追求“無聲勝有聲”的境界。辯護律師的最高境界不是沒完沒了,而是言簡意賅,要拋出問題,讓聽眾得出辯護律師想得出的結論。辯護律師要善於把握辯護的尺度和分寸,讓人在不知不覺中接受自己的觀點。在這種狀態下,辯護律師的口頭表達不僅是壹種能力,更是壹種法庭辯護藝術家。這種“無聲的訴說比有聲的訴說還要多”,體現了律師“理解世界,體諒他人”的最高智慧。
那麽,如何才能提高辯護律師的口頭表達能力呢?筆者想從平時的積累,庭前的準備,庭上的發揮三個方面談壹些粗淺的認識。
俗話說,磨刀不誤砍柴工。壹個合格的辯護律師不會臨時抱佛腳,但會註意自己平時的積累。綜上所述,要有效提高辯護律師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註意以下幾個方面:
第壹,平時要註意各種知識的積累。
壹個合格的辯護律師僅僅掌握刑法和刑事訴訟法是遠遠不夠的,他必須掌握盡可能多的知識。比如辯護律師承辦合同詐騙的案件,那麽辯護律師要熟悉合同法和民法,要看被告的行為是合同糾紛還是合同詐騙。再比如,辯護律師承辦重大事故的案件,辯護律師要了解相關的行政法規,看妳的委托人是否盡到了法定義務,是否應該承擔重大事故的責任。所以辯護律師要盡可能成為法律通才。做個法律通才就夠了嗎?還是不夠!辯護律師不僅要懂法律,還要懂經濟、管理、醫學、歷史、政治、各種政策,以及所有感興趣或認為與辦案有關的學科。比如做人身傷害案件中被告人的辯護人,就要知道被告人的行為與被害人的傷害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單看鑒定報告是不夠的。所以要了解壹些醫學知識,尤其是外科知識。還有,現場提取的物證就壹定是對被告不利的證據嗎?因此,我們應該了解刑事偵察。很多人還記得審判中發現辛普森帶血手套的情節,這說明辯護律師懂得刑偵,善於在刑事物證中發現疑點。比如做經濟犯罪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要對金融、證券、國家外匯管理、財務會計、外貿手續、外貿手續、報關進口手續等等有很多了解。侃侃說,只有在審判前充分掌握這些知識,我們才能在法庭上遊刃有余。除了這些知識,還要有豐富的歷史和文學知識。比如,如果有幾個對被告人不利的證人證言,辯護人不僅可以分析證言中的疑點,還可以舉出三人成虎或者戲曲中十五句的例子來證明口供和證人證言的不可靠性,從而請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慎重定罪量刑。從某種意義上說,刑事案件的辯護律師是公眾人物。他們掌握的知識越多,就越能使自己的辯護意見自由可得,從而使自己的辯護意見贏得公眾的支持,被法院采納。
第二,要加強自己邏輯思維的訓練。
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辯護律師無休止地發表辯護意見。但是仔細聽了,他們邏輯混亂,沒有因果之分。俗話說,他們不過是來來回回的說說而已。這種情況的存在,說明部分辯護律師缺乏邏輯思維訓練。縝密的邏輯思維是辯護律師的壹項基本素質,是良好口頭表達能力的前提和基礎。辯護律師必須進行大量的邏輯思維訓練,才能在法庭上充分自如地表達自己。
第三,要有意識地鍛煉自己當眾說話的能力,註重語言表達訓練的積累。
有些辯護律師在法庭上表現出色,思路清晰,論據準確。但是壹上法庭就開始緊張,不能充分發揮自己的審前準備。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公開演講的訓練。很多辯護律師都是應屆畢業生。在獲得資格之前,他們努力學習,很少與人交流,也沒有公開發言的機會。我們姑且稱這些律師為愚蠢的律師吧。辯護律師不應該是啞巴律師,而應該訓練自己在公共場合說話的能力。在這方面,律師要抓住壹切機會鍛煉自己,比如在辦公室舉行案件討論時要主動發言,要勇於和大律師、著名律師辯論,闡述自己的觀點。比如可以經常去法院旁聽案件的審理,現場學習其他律師的長處。此外,律師事務所對此也應承擔很大責任。律師事務所有義務對律師進行各種專業技能的培訓,特別是口頭表達能力的培訓。比如可以組織所裏的律師定期或不定期舉辦演講比賽,對承辦的案件可以組織模擬審判。有誌者事竟成。對刑事辯護感興趣的律師,只要勤於訓練,很快就會丟掉啞巴律師的帽子,在法庭上與侃侃對話。
第四,要註重良好說話品質的培養。
辯護律師在公開場合發表意見,所以辯護律師具備良好的談話質量非常重要。壹個談話質量好的律師,在表達辯護意見時,壹定要自信。在我國的刑事訴訟中,辯護律師是不能在法庭上走來走去的,所以律師的發言質量尤為重要。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壹些辯護律師用很多沒有意義的口頭詞語來表達自己的意見,比如“啊”“對”“然後”等等。這些毫無意義的口頭文字不僅占用大量時間,還會讓原本流暢的辯護意見顯得支離破碎,嚴重的會引起法庭的反感。所以辯護律師壹定要提高說話質量,摒棄無意義的口頭語言,讓口頭表達更加流暢。
五、培養優雅得體的行為舉止和良好穩定的心理素質。
眾所周知,許多成功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表現傑出,風度翩翩。然而,壹些辯護律師在法庭上表現得很猥瑣,讓人第壹眼就對他們失去了信心。辯護律師在法庭辯論中應該風度翩翩,勇敢無畏,不卑不亢。辯論勢頭正盛時,不要得意忘形,輕視對方;輸的時候,不要慌,不要急。要做到這壹點,也需要平時的積累和訓練。除了上面提到的通過模擬審判的方式,律師還可以在家對著鏡子練習。
辯護律師還應具備良好穩定的心理素質。善於控制自己的情緒。古語雲:“兵無常勢,水無常形。”在法庭辯論中經常出現這種情況。辯護律師可能會遇到意想不到或預期的異常障礙、幹擾、困難等。在審判中。這就需要律師控制自己的情緒,不露聲色,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意外,在穩定中靈活求勝。
培養良好禮貌的關鍵是平時的觀察和知識積累。禮儀是人內在素質的外在表現,沒有壹定的知識積累和藝術修養是不可能有好的禮儀的。當然,觀察他人尤其是公眾人物的行為,然後有意識地模仿,也是有意義的。
良好穩定的心理素質的培養和訓練是壹個復雜的過程。有條件的律所除了盡可能多的參加案件,在實踐中學習,還可以組織律師參加壹些拓展訓練,培養辯護律師良好穩定的心理素質。
第六,培養適應環境的能力
在試用過程中,隨時會出現很多意想不到的問題。如果缺乏隨機應變的能力,壹旦出現意想不到的問題,往往會驚慌失措,影響口頭表達能力。所以辯護律師註意培養自己的隨機應變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七、加強普通話的培訓和學習。
中國幅員遼闊,各地方言、方言很多。辯護律師的語言深受地區影響。但辯護時必須使用普通話,這對法庭審判無疑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辯護律師在其他方言區出庭,掌握普通話是唯壹的通行證。壹個合格的辯護律師必須熟練運用普通話進行辯護。因此,辯護律師在平時壹定要加強普通話的學習和訓練。
以上我說的就是辯護律師為了提高口頭表達能力應該加強的訓練和積累。現在,我們來說壹下,為了提高自己在法庭上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該在開庭前做哪些準備。
第壹,案件材料的準備要細致、充分。
法庭辯護是要說的,但是說什麽主要看開庭前的準備。庭審前的準備對於表達辯護意見非常重要。要想在法庭上有精彩的表現,對案情的透徹理解和對法律的熟練掌握非常重要,這是辯護律師精彩表達的基礎。辯護律師要養成良好的辦案習慣,開庭前壹定要做好充分的準備,而不是爭著準備。只有對案情有了清晰的認識,才能當庭辯論。
辯護律師應在開庭前徹底了解案情。首先,他們要事先設計好詢問被告人和證人的提綱,問題盡量說出來,這樣提問時可以更好地相互交流。其次,要有完整成熟的辯護思路,盡可能全面地考慮法庭上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我們經常可以看到辯護律師在法庭上寫辯護陳述,我們認為這是不可取的。在法庭上寫辯護會讓辯護律師忽略庭審過程,錯過有價值的證據和線索,這也是對當事人不負責任的表現。我們主張庭審前壹定要有成熟完整的書面辯護意見,並根據具體情況在法庭上隨時修改。答辯意見要以這個書面答辯意見為準,但不能照本宣科,要用口語表達。
做好庭前準備是壹種有效的方法,尤其是對於那些剛剛從事刑事辯護的律師來說。審前模擬演練是國外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刑事辯護律師的普遍做法。因為對證人的質證,需要在庭審前進行充分的演練,讓辯方證人在控方刁鉆的提問下保持清醒的頭腦,陪審團才能最終接受辯方證人的證詞,對被告做出有力的裁決。在我國現行的刑事制度中,由於大多數證人特別是控方證人不出庭作證,所以無法對證人進行質證。因此,辯護律師往往把精力放在法庭辯論階段。然而,在法庭調查階段仍有許多不確定因素。目前,公訴機關在庭前向法庭移交的是證據清單和主要證據,辯護律師在庭前掌握的信息並不等於公訴人掌握的信息。公訴機關當庭出示的很多證據,並沒有在開庭前向辯護律師出示。尤其是被告人的口供,公訴機關往往會在庭前調取壹兩份可以定罪的口供,其他不認罪的被告人往往不會調取。此外,被告也會當庭翻供。在這些案件中,如果辯護律師不進行庭前反復演練,其庭前準備的辯護意見往往會與法庭調查有出入,臨時準備的辯護意見因準備不充分而無法有效組織。突出的反映就是辯護律師無法口頭有效表達。因此,在開庭前,律師事務所要組織庭前模擬演練,模擬庭審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進行反復演練。經過這樣的演練,出庭的律師們會理直氣壯地走上法庭,發表精彩的辯護意見。
二要設計答辯的語言風格,磨練自己的語言表達能力。
在庭前準備中,辯護律師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設計當庭發表意見的語言風格——是激烈還是平和,或者兩者兼而有之。但無論如何設計,都要註意壹個基本點:語言風格要為語言內容服務。比如庭審前,辯護人要考慮哪些問題會壹針見血。如何把會議推進到重點?哪種語言表達會對被告最有力?是動之以情,還是動之以理?不要走向兩個極端:壹個是尖叫,壹個是無聊。理想的語言風格應該是輕松的,抓住整個法庭的註意力,傳達辯護人對案件的感受,感染法庭和傾聽群眾,表達辯護人對案件的信心。總之,變化的語言風格要緊密服務於答辯內容,為答辯內容增光添彩。
最後說壹下辯護律師在庭審過程中需要註意哪些問題來提高口頭表達能力。
首先,註意發音技巧。有些辯護律師由於心理壓力,喉嚨發緊,導致聲音尖銳或嘶啞。所以他們要盡量放松,發音盡量靠後,盡量放松。
其次,要註重語言的美感。辯護律師雖然不能像詩人壹樣表達自己的意見,但要簡潔生動,追求內容與語言美的和諧統壹。清晰、生動、準確、形象的語言能增強論證的力量,獲得良好的效果。
第三,註意語速。辯護律師不能說得太快或太慢。太快會讓人聽著點到為止,印象不深,還會給人壹種不自信的感覺。太慢會分散法官的註意力,使辯護顯得繁瑣,降低辯護的應有效果。我們應該以適當的速度和順序說話。根據答辯詞的內容和語氣,在論點中要放慢和緩和語氣,在激烈的話語中要加快和強調語氣。這樣辯護詞就能充分地以理服人,以情服人。
第四,註重語言表達能力。表達辯護意見不是普通的口頭語言,更不用說抄襲書面司法語言,而是通俗易懂的口頭司法語言。辯護律師在發表辯護意見時,應當通俗、生動、準確、嚴謹。要把握生動形象而不失輕盈,準確嚴謹而不失剛性。只有這樣,才能達到用富有感染力和影響力的語言進行辯護的目的。
第五,講話壹定要有分寸,不能貿然說出沒有準備的、不合格的話。辯護律師有時會在法庭上突然發現壹個新的想法或火花。這個時候,很多人會急於表達這個新的想法。但是,這種新想法往往是不成熟的,甚至是錯誤的想法。壹定要仔細權衡,理清思路,切實可行,才能作為答辯意見發表。如果時間緊,真的想不清楚。我寧願放棄,庭後向法庭提交書面辯護意見。
第六,要註意聽眾的反應,掌握演講的溫度。在刑事辯護中,要強調以自己為主,不受各種因素幹擾,充分發表辯護意見。但有些時候,尤其是在充分發揮某個問題的時候,就要觀察觀眾,尤其是法庭,是否已經充分理解了妳的觀點。辯護律師在法庭上的發言不僅要說,還要收。總之,妳要著眼於妳的觀點來說明問題,不能為了自己的快感而忽視法庭辯護的意義。辯護律師在法庭上的發言不僅要“贏得人口”,更要“贏得人心”。
第七,在防守中要充分運用策略。在庭審過程中,辯護律師要想充分表達自己的觀點,就必須在心理上搶占制高點,充分運用法庭辯論中的各種技巧和策略,制約對方,贏得法庭的同情,使自己的觀點得到充分表達。防禦策略的問題超出了本文的範圍,將在以後的另壹篇文章中討論。
總之,提高辯護律師的口頭陳述能力,尤其是辯護律師在法庭上的口頭表達能力,是壹個突出的問題。要解決這個問題,除了有誌於刑事辯護的律師的努力外,整個法律界也應該對這個問題給予足夠的重視。應該看到,刑事辯護律師在壹個國家的民主法制進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刑事辯護律師水平的提高有助於提高刑事司法水平,進而推動人權保障等諸多方面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