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主食的食材是否準備好,裏約奧運會的燉肉已經揭開,熱氣騰騰伴隨著人們的口哨聲。這是壹場競技體育的盛會,也是壹場網絡輿論的狂歡。所有人都對自己球員受到的不公平處罰感到憤怒,並積極投訴主辦方對國旗規格的錯誤使用。喜歡體育比賽,玩得開心固然好,但是為什麽升五星紅旗的時候容易鼻子酸,容易流淚?
當然是因為我們帶著“立場”看比賽。
在奧運會上,我們不能把運動和國家分開。奧林匹克運動競賽的背後反映的恰恰是國家之間的權力博弈。申辦奧運會的城市必須有強大的國力作為各方面的支撐,具有強烈的國家屬性;開幕式歷來都是“國家或地區代表團”討論,很少代表個人而不是國家或地區;運動員更有自知之明。這不是××杯,也不是××聯賽。他們穿著印有國旗的襯衫,背後是當地億萬雙熱切期盼的眼睛。畢竟在奧運會上,基於國家的“立場”大大增加了體育比賽的觀賞性和觀眾。
如果以俱樂部或者運動員的名義參加比賽,那麽它的“民族性”和“歸屬感”就不會那麽明顯,觀眾也不會那麽集中。就算妳們是親兄弟,妳支持巴薩,他支持皇馬,妳賭馬刺,我賭熱火,妳依然可以在英超或者NBA之外拼死壹戰,讓妳的兄弟壹敗塗地。這樣的聯賽之所以容易掀起內鬥球迷戰,是因為缺少了國家立場的支持,大家的立場選擇更加寬松。對他們地位的影響可能只是因為欣賞壹支球隊的技術或者團隊精神,也可能是因為下註。而當妳喜歡的球星在奧運會上和他的國家隊比賽的時候,即使他有情緒化的傾向,也還是要服從他的立場。
不僅在體育比賽中,在很多場合,我們也經常因為立場不同而被貼上“雙標”的標簽。面對網絡上的各種社會新聞,妳可能有著絕對的正義感和清晰的是非判斷能力,但壹旦在生活中代入自己,妳的態度往往是模棱兩可的。
妳爸開車撞了人,事故責任明確認定。妳當警察的時候有沒有當著妳爸的面罵人,說他目光短淺,沒有人性?即使知道形勢有高有低,對錯也是有明顯界限的。但是當所有人都在等待妳的態度時,妳的態度就代表了妳的立場。
曲婉婷為涉嫌貪汙罪、很可能被判死刑的母親寫歌祈福。壹大批人跳出來罵曲婉婷是吃納稅人的血饅頭長大的。但是,從另壹個角度來說,當她母親被判刑的時候,很有可能會接受最嚴厲的法律制裁。作為壹個孩子,心理壓力可想而知。希望她父母平安是人之常情。外人憑什麽評價她該不該動這樣的惻隱之心?
另壹個場景,李天壹案橫行的時候,大家都在諷刺夢鴿垂死掙紮,厚顏無恥的試圖翻案,輿論壹片嘲諷。但是,當我把這件事當笑話跟我爸說的時候,他說了壹句連我壹時也判斷不出對錯的話:我理解她作為母親的立場,我也會這麽做。
我聽完覺得有點毛骨悚然,讓網友看到這是要被送上砧板了。假設李天壹案在法理上是確鑿的,無可辯駁的。但是,“子不教,父有責”。作為家長,妳不僅不肯認錯,還混淆視聽,顛倒黑白。妳有沒有想過受害者的感受?可見妳對寶寶教育的失敗壹定是妳造成的,所以育人壹定是眾矢之的。
但是我會詛咒我爸的三觀嗎?只有混蛋才知道。而且,為了用積極的人生觀維護我爸,我會小心翼翼,遵守法律,盡量不要成為李天兒,把他置於需要做出這樣矛盾選擇的境地。換句話說,我比別人更理解父親的教育風格和話語處境:我那麽愛妳,妳怎麽能做出傷害我愛情的事情?
“立場”確實常常先於“是非”。況且,有時候對錯(或者評判標準)的界限並不明確。
妳的直接領導和其他部門的領導鬧矛盾了。就算妳心裏有桿秤,真的把矛頭指向麥芒,妳又幫誰?
學校舉辦班級籃球賽,妳們班男生打得很差。妳在場邊為誰加油?
辯論中隨機抽取的正反方,可能會被他們的三觀所排斥,但也必須堅持自己的立場,不能在辯論中叛逃。
“在對與錯之前表明立場”,我只是陳述事實,而不是爭論。妳可以把它看成人性之惡,也可以看成人性。我的論點其實很簡單:“先看立場,再判斷對錯,再強調方式。”
需要強調的是,這裏的關系不是按照輕重緩急來劃分的,而是按照思維邏輯來劃分的。
拿上面的例子做比較。
李天壹的案子,作為李天壹的母親,站在兒子的立場上無可厚非。但她的錯誤在於沒有判斷是非,沒有承認自己的孩子確實觸犯了法律,給受害人造成了極其嚴重的精神損失,沒有給受害人應有的道歉。這是壹個“是非”的判斷錯誤。
曲婉婷的例子,作為壹個孩子,對媽媽自私是可以理解的。她還承認她母親有違法犯罪行為。但她的錯誤是沒有為母親止損,甚至打破了罐子。她壹度威脅要用另壹個令人震驚的案件進行報復。這是壹個“模式”錯誤。
警察辦案碰親戚會避嫌,裁判遇到國內比賽會錯開,因為懂“人性”。我個人是永遠做不到的,但是我可以通過尋找更止損的方式來盡力解決。
復旦大學學生投毒案,錯了就是錯了。即使是最奢侈的罪犯,法律也會允許律師為他辯護。但是犯罪分子真的知錯認錯了嗎,還在找各種理由為自己的錯誤開脫嗎,能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嗎,父母能幫兒子重建三觀,盡力止損,給受害者壹個交代嗎?不要!這就是輿論爆炸的原因。
回頭看看奧運會。壹架霍頓炸毀了千千數百萬枚愛國者導彈;壹場嘲諷自己人“逼別人道歉”的爭論,喚醒了無數國民老公粉絲的夢。為什麽有些人,同樣來自中國,說話總是帶刺刁難?
霍頓玩世不恭的中國遊泳運動員的例子,“對與錯”非常容易讓大家判斷,這讓大家在辯論中充滿信心。但是為什麽有些同胞會互相嘲諷呢?
不妨用上面的思維邏輯。
首先看持不同政見者的立場。如果這些異己已經和妳處於不同的位置(給妳歸屬感的不是同壹類東西),那妳就不需要競爭了。妳跟壹個美國人講中國的國家利益,不是對牛彈琴嗎?
其次,妳看附議者的方式是否因為極端行為而招致譴責?處理方式走極端,難免讓人議論;更何況,如果改革的基數太大,偶爾有人找出來槍頭鳥,那也只是大森林,有智商的鳥都有。為什麽要怪自己的立場?想當鍵盤手還是寫模型,看妳的方式了。所以當妳迷茫的時候,妳要反思的是自己的方式,而不是自己的立場。
“理解”也是壹種方式。理解是需要的,因為立場不同,但“理解”不等於接受和認可。我們可以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但並不意味著我們必須接受他人的立場、觀點和行為。就像讀者會對我的觀點這麽想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