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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學家企業家協會章程

(2008年2月24日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本會名稱為安徽省科學家企業家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英文名是安徽省科學家和企業家協會。英文縮寫是A.S.E.A

第二條協會是由安徽省科學家、企業家自願組成的,由安徽省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局批準,自籌資金、自主管理的非營利性民間社會組織。

第三條協會的宗旨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科學技術為經濟建設服務,經濟建設依靠科學技術”的原則,服務企業和科學技術,服務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服務我省“四個文明”和“和諧社會”建設。

第四條協會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安徽省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安徽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協會辦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紅星路86號省直機關老幹部第二活動室6樓(省政府南門)。

第二章經營範圍

第六條協會的業務範圍

1.加強會員與政府部門、科研院所、企業的聯系,為會員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技術、資金等服務;

2.舉辦各種論壇、學術交流、企業和部門間的經貿洽談和對接活動,提供信息、牽線搭橋、加強合作,促進會員間的合作、交流和發展;

3.組織會員與國內外及港澳臺地區合作交流,組織出國訪問、考察等商務活動;

4、開展培訓、研討、交流等活動,幫助會員提高綜合素質;

5.為會員單位提供項目研究、管理咨詢、企業診斷、企業評估等服務;

6.評選、表彰、宣傳優秀會員;

7.向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會員意願,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8.編輯出版刊物,發行相關報刊;

9.妥善開展有益於會員身心健康的活動,提供健康信息和相關服務;

10,為會員開拓安徽市場、了解合作夥伴誠信提供服務;

11,為會員在招商引資、項目資金運作、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等方面提供服務;

12,為會員提供省內汽車道路救援、出行、消費預約等相關服務;

13,為會員提供法律咨詢、常年法律顧問、訴訟代理等相關服務;

14.為會員辦理在合肥的相關事務;

15,為全國各地會員的工作聯系和業務協調提供相關服務;

16,為會員單位辦理省審批各類證照提供協助;

17,組織各類文體活動和比賽;

18,在會員中開展聯誼活動;

19,組織會員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20.創造條件成立實體,為會員提供服務。

第三章成員

第七條協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凡承認本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均可申請成為本會會員。

壹、團體會員條件:

(壹)在本省依法註冊的企業法人;

(二)本省所轄市、縣的企業集團;

(3)工業企業集團;

(四)其他相關法人組織;

(5)企業法定代表人加入本協會,其所在單位為本協會團體會員。

二、個人會員條件:

(1)科技界:

(1)本科及以上學歷,副高及以上職稱;

(2)具有中級職稱者須在省、市級重大科技或學術活動中獲獎,或在省級以上媒體上多次發表論文,或在當地行業內有較大影響;

(3)有兩項以上科技發明,並已獲得專利。

(2)商業圈:

(1)關心和支持協會工作,在企業管理理論和經濟研究領域取得顯著成績的企業和非企業人士;

(2)依法註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高級管理人員,且企業年納稅利潤在300萬元以上或企業職工人數在100人以上;

(三)創新型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負責人;

(4)積極關心和支持協會工作的企業負責人。

(3)嘉賓會員:在科技界、企業界有壹定影響,符合上述入會條件的國內外人士。

(四)其他: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理論研究人員。

第九條入會程序:

1.提交會員申請;

2.協會會員部門進行審核;

3.經協會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4.會員證(卡)和牌匾由協會常務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授權的會員部門發放。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協會主辦的活動;

3.獲得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協會的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5.加入是自願的,退出是免費的。

第十壹條會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協會決議;

2、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3.積極完成協會交辦的各項工作;

4.按規定繳納會費;

5.向協會反映情況,及時提供相關信息。

第十二條會員退出會議,應當書面通知協會,並交回會員卡(卡)和牌匾。會員未繳納會費或壹年不參加協會活動,視為自動退出。

第十三條會員嚴重違反章程的,經協會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和解聘

第十四條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主要職能和權力是:

1,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董事的選舉和罷免;

3.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重大變更和終止;

5.決定其他重大問題。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才能召開,其決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表決才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每四年召開壹次,最長不超過五年。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換屆選舉的,應經理事會表決,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並經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批準。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責是:

1,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2.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

3.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決定成員的吸收和罷免;

6.決定設立辦事處、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

7.決定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任免;

8.領導協會各機構的工作;

9.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10,制定協會中長期工作規劃;

11.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九條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壹次會議。特殊情況下,也可以通訊方式召集。

第二十壹條協會設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1、3、5、6、7、8、9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執行理事人數不得超過1/3的理事人數)。第壹屆常務理事會由發起人經過充分醞釀和協商後選舉產生。自第二屆會議以來,它是通過投票選舉產生的。常設理事會是理事會閉會期間的執行機構,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執行董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執行董事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會議至少每六個月召開壹次。特殊情況下,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常務副會長負責協會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條協會的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協會業務領域有較大影響;

3.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的最高工作年齡不超過78歲;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沒有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6.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本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超過最高工作年齡的,經理事會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並經本會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後,方可繼續任職。

第二十七條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並經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批準,方可續聘。

第二十八條協會秘書長為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2、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3.代表協會簽署相關重要文件。

第三十條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協助常務副總裁主持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2.協調分支機構、代表處和實體的工作;

3.提名常務副秘書長及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負責人,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

第五章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

第三十壹條資金來源

1,會員費;

2.捐贈;

3.在批準的經營範圍內從事活動或者提供服務取得的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費。

第三十三條協會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協會應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確保會計數據的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三十五條協會應當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收人辦理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法規,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政府補助或者社會捐贈、補貼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

第三十七條社團變更法定代表人前,必須接受安徽省登記管理機關的審查和業務主管部門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協會資產。

第三十九條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事業單位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四十條本章程的修改必須經理事會通過,並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四十壹條本會修改後的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本會登記主管機關核準後,於15日內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二條協會完成宗旨或者因分立、合並而解散或者需要撤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議案。

第四十三條終止協會的動議必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並報主管單位審批。

第四十四條協會終止前,應在主管單位領導下成立清算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社團向安徽省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手續後終止。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於2008年2月24日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協會常務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經安徽省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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