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明確質押高速公路收費權、農村電網電費受益權和學生公寓收費權。它們的相似點是依附於特定不動產的受益權,所以有人認為這是中國法律創設和保護的準物權。而其他收費權,如電費收費權、水費收費權,則是基於合同的債權,即債權。這種權利能否成為權利質押的客體,取決於它是否是財產,能否通過市場交易實現其價值,能否實現占有公示。
有人認為收費權質押的客體是虛擬財產,應屬於《擔保法》第七十五條第(四)項規定的“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可以作為質押的客體。原因是:
首先,收費權質押是要求相對人支付相應價款的權利,本質上是壹種物權。
其次,收費權是基於合同的債權,是合同債務。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轉讓自己的債權,所以收費權是可以轉讓的。
再次,《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轉讓經通知後,對債務人發生法律效力。據此,出質人通知債務人後,質權人可以直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權,從而實際占有或者控制該債權。也就是說,收費權還具有可以被他人占有或者支配的財產。此外,質權人還可以通過監控出質人收費權專用賬戶,或者參照《公證機構抵押權登記辦法》的規定向公證機構辦理質押登記,取得占有的公示效力。
商業銀行在實踐中應當認真理解《擔保法》及其相關規定,對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文件中未明確質押的權利,在實踐中應當謹慎采用。壹般情況下,商業銀行不宜接受法律未明確規定的權利質押,除非借款人第壹還款來源可靠,權利質押僅作為第二還款來源,是貸款債權的補充擔保方式。
《物權法》頒布實施後,有專家學者認為,收費權應屬於《物權法》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的“應收賬款”,可以設定質權。銀行是高風險行業。經營風險和經營利潤(回報)是壹個硬幣的兩面,兩者不可分割。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零風險的商業行為幾乎不存在。面對操作風險,銀行需要選擇風險與收益的最佳平衡點,努力控制操作風險,從而實現操作收益的最大化。雖然收費權質押存在法律上的缺陷風險,但可能會對貸款擔保產生壹定影響。但質押擔保只是銀行控制貸款風險的措施之壹,並不是銀行決定放貸與否的關鍵因素。如果借款人資信良好,信用等級較高,第壹還款來源充足可靠,可以將收費權質押作為補充擔保措施。銀行在接受收費權質押時,可采取以下措施防控風險:
(1)出質人和借款人是同壹主體,具有良好的信用狀況。
壹是出質人與借款人應為同壹主體(客戶),出質人對出質人的收費權擁有獨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銀行不應接受第三方享有的收費權質押作為貸款擔保。
二是借款人資信良好,經營活動中無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無違法行為處罰記錄,信用等級符合規定要求,符合信用貸款條件,是貸款銀行的優質客戶。
(二)準確評估收費權的財產價值,合理確定質押率。
收費權的財產價值與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數量、價格和收費期限密切相關,其市場價值通常由商業銀行和出質人參考評估機構做出的價值評估報告確定。商業銀行應審查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在評審中,要特別關註評估機構的評估資質和評估人員的資質、評估方法和評估價值的客觀合理性。
在收費權質押中,質押的是基於合同的債權或債權,而非財產本身,其財產權的實現受多種因素影響。因此,為減少收費權的不確定性對債權實現的影響,收費權的質押率不宜過高,根據貸款期間收費權的預期收益和出質人的信用狀況,最高不得超過70%。
(3)辦理質押審批和質押登記。
質押的收費權通常屬於政府壟斷、控制或特許的權利,具有不同程度的壟斷性。質押時,商業銀行應要求出質人提供政府權利管理部門同意質押的批文,並將收費權憑證(如管理部門批準收費的文件等)交付銀行。).收費權質押合同簽訂後,應當及時辦理質押登記。相關規範性文件已明確質押登記機構的,必須到指定機構辦理;沒有明確的質押登記機構的,參照司法部《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以應收賬款、未來可用收益作為物權擔保的,可以由公證機構辦理登記。為了取得對抗第三人的效力,需要申請公證登記。
需要註意的是,根據《物權法》第二百二十八條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的規定,銷售產生的債權、租賃產生的債權、提供服務產生的債權、提供貸款或者其他信用產生的債權等應收賬款的質押登記,由中國人民銀行征信機構辦理。所以征信機構在受理此類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時,應及時前往辦理。
(4)認真起草質押合同及相關協議。
與質押貸款有關的合同除應具備《物權法》、《擔保法》、《合同法》要求的基本條款外,還應約定以下內容:
1.質押合同中約定借款人(出質人)在貸款銀行開立收費專用賬戶。包括:
(1)手續費收入應全額歸集並存入手續費專用賬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於其他賬戶或與其他賬戶混用。
(2)收費專用賬戶內的資金應在貸款銀行的監督下專款專用。除收費和運營所必需的日常開支外,其余部分應當用於償還貸款。
(3)收費專用賬戶資金不足壹定數額或單筆支出金額較大時,支付須經貸款銀行同意。
(四)收費專用賬戶中的存款余額應保持壹定數額,作為還款擔保。
2.質押合同中約定貸款銀行行使抵銷權。當借款人未按時或違約償還貸款本息時,銀行有權從借款人的收費專用賬戶、基本存款賬戶或其他實現債權的賬戶中扣劃資金。
3.質押合同中約定了對收費權的處分條款。當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時,銀行有權要求管理部門依法拍賣或變賣處置收費權,並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拍賣或變賣處置收費權,以轉讓收費權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貸款本息,出質人應當配合處置收費權。
4.在委托合同(代理費協議)中約定,借款人有義務督促其用戶在貸款銀行開立支付賬戶。
(五)要求出質人開立收費專用賬戶並監控其賬戶。
收費權財產價值的實現方式可以通過轉讓壹次性實現,也可以通過行使收費權逐步實現。壹般情況下,收費權出質人通常以收費收入分步償還銀行貸款本息。收費權的財產價值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減少,直至消失。因此,銀行應督促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立收費專用賬戶,及時足額收取專用賬戶內的收費收入。同時,加強對收費專用賬戶的監控,特別是對收費和大額款項支付的監管。當借款人未能按時或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時,銀行應及時從收費專用賬戶中扣劃資金,以實現債權。
(六)貸款只能用於經批準的建設項目。
收費權的前提是收費權主體向收費對象提供商品或服務。壹般情況下,收費權主體在其開發建設階段申請貸款。此時,收費權出質人尚未能提供商品或服務,收費權在未來仍是壹項不確定的債權。建設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或不能竣工,收費權無從談起,實現質押權存在很大風險。因此,收費權質押貸款只能用於經批準的建設項目,不得用於與收費權無關的其他用途。貸款銀行可參照封閉式貸款管理規定,對收費權質押貸款實行封閉式管理。
(七)貸款期限屆滿日應在收費權有效期內。
銀行應對收費期和貸款期進行審查,並將貸款到期日定在收費期內。否則,要麽縮短貸款期限,要麽督促借款人向審批機關申請延長收費期限,要麽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額外擔保。壹般情況下,商業銀行在貸款期限屆滿前不應接受收費權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