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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安全知識內容

1.水上交通安全常識

水上交通安全常識1。有哪些水上交通安全常識?

要註意以下幾點:(1)如果打算出行,又想乘船出行,要觀察天氣,避免在惡劣天氣出行,以免發生危險。

(2)如果在船中途天氣突然變化,遇到惡劣天氣也不要驚慌。聽從船上人員的安排,統壹行動,準備好必要的急救工具。

(三)不乘坐冒險的船舶。為了確保航運安全,所有符合安全要求的船舶都由有關行政部門簽發安全證書。不乘坐無牌船舶,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4)如果不坐超載的船或者客貨混裝的船,因為這種船的安全性沒有保障,遇到風浪很容易翻船。(5)上下船時,人要按順序排隊,不允許相互推擠,以免發生擠傷、落水等事故。

2.水上交通安全

水上交通安全常識* * *安全監管總局網站2006/01/04 10:16來源:船舶給我們帶來了很多便利,我們可以帶著它們領略江海的壯美。

日常生活中,人們集體外出,有時兔子也不能坐船。當壹艘船在水中時,它本身就很危險。

壹、乘船需註意的安全事項。乘船註意安全,不要攜帶危險品和違禁物品上船。不要坐無證船,混貨船等簡易船。

如遇大風大雨等惡劣天氣,最好不要乘坐渡船或其他小船冒險。集體乘船,聽從指揮。

上下船時,有序排隊,不要爭先恐後,以免落水,擠壓或壓壞船只,甚至翻船。船是靠水的浮力浮在水面上的,它的載重是有壹定限度的。如果超過極限,船就有沈沒的危險。

所以同學們在乘船的時候壹定要註意不要乘坐超載的船。船舶靠泊、駛離碼頭或通過景區時,不要聚集在船舶壹側,防止船舶傾斜下沈。

遇到緊急情況,要聽從船上工作人員的指揮,不要擅自跳船。註意離甲板最近的通道和登船後救生衣的位置。

這樣,如果發生意外,我們可以爭取時間。在船上保持安靜,不要出聲,認真聽服務員的要求。

乘坐聯運線路的人員,要註意按照規定的日期和時間在中轉口岸、車站、碼頭辦理換乘手續,避免錯過乘車。乘船時,不要壹個人去甲板。有大人在的時候,註意扶好扶手,避免落水。

船舶上的許多設備直接影響船舶的安全運行,尤其是壹些救生和消防措施。它們的存放位置受到管制,不能隨意移動。二、翻船後的自救方法遇到風浪時,不要驚慌,保持冷靜,不要站起來或向船側傾斜,分散坐在船艙裏,保持船的平衡。

如果水進入船內,妳應該全力以赴將其排出。壹旦發生翻船事故,要明白木船壹般不會沈。

當壹個人被拋入水中時,應立即抓住船舷,努力爬到傾覆的船底。當妳遠離岸邊時,最好的辦法是等待救援。

玻璃纖維增強塑料制成的船傾覆時會下沈。但是,有時候船翻了,也能浮在水面上,因為船艙裏有很多空氣。此時不要把船往前開,盡量保持平衡避免空氣逸出,並盡量抓住傾覆的船等待救援。這也是壹種自救的方式。

海上發生事故需要棄船避難時,首先要清點立桿,清點帶到立桿的備件,放火柴、打火機、指南針、手表等。裝進塑料袋裏,以免被海水淋濕。按照壹般的原則,妳應該在前24小時內避免喝水和吃東西,以培養妳節食的耐力。

長時間在海上隨風漂流,容易得壞疽、皮炎、眼球發炎。這時不要把壞疽弄破,最好消毒後讓它自然晾幹。

對於皮炎和眼球炎癥,避免陽光直射。長時間坐在直立的位置會讓妳感覺不舒服,所以長時間坐的時候要鍛煉手腳,放松手臂、肩膀、腿的關節。

同時要註意保暖,不要被海水淋濕。第三,救生衣的使用方法,把手伸進去,搭在肩上;緊緊地系緊胸帶;把帶子纏在腰上,然後拉緊;把腰帶系在將軍的脖子上。

四、自制救生衣在水中漂浮時,如果沒有現成的浮袋或救生衣,就要用自己穿的衣服做壹個浮袋或救生衣。可以用:大帽子,塑料包裝紙,雨衣,襯衫,化纖或棉麻做的有袖子的夾克,甚至高筒靴都可以倒著用。

但是,要註意不要把衣服全部脫掉,以保持正常體溫。具體方法是:在踩水狀態下,做以下活動,用皮帶、領帶或手帕將衣服的兩個手腕部分或褲腿部分紮緊,然後將衣服由後向前猛拉,使其膨脹。為了不讓空氣逸出,用手抓住衣服的下部,或者用腿夾住,然後連接到腰帶上,使其上浮。

如果用褲子當浮袋,躺在上面,用蛙泳更省力;如果妳穿著裙子,不要脫下來。讓裙子下擺浮到水面,試著給裏面充氣。五、信號工具的作用遇水上遇險在江海遇險後,有效利用各種信號工具發出求救信號,會增加獲救的可能性。

反射光。使用鐵或閃亮的金屬將陽光反射到目標上。

如果太陽光強烈,反射光可達15公裏左右,從高處更容易發現。信號管。

有兩種信號管,白天用,晚上用。白天用的信號管會發出紅煙,晚上用的信號管會發出紅色光束。燃燒時間約為1~1又5分鐘。

晚上20公裏外就能看到,白天10公裏內也能看到。防水手電筒

這是壹個小手電,晚上可以發信號,但是最多只能照亮2公裏左右。自制信號旗。

把布纏在長棍的頂端作為信號旗。船用救生燈。

點燃後,海洋救生燈靠海水發光。浸入海水中,可持續發光15小時。2公裏外就能找到,工具壽命3年。鋁尼龍布。

鋁尼龍布反光性強,從遠處就能發現,也容易被雷達發現。第六,遊泳者落水後無法自救。在這種情況下,沈下去之前吸壹口氣是極其重要的,這也是生存的關鍵。

下沈時,保持冷靜,緊閉雙唇,咬著牙,屏住呼吸。不要在水裏拼命掙紮。妳應該擡起頭,傾斜身體。保持這個姿勢,妳就可以慢慢浮到水面。浮上水面後,不要將手擡出水面,而是在水下劃水,使頭部保持在水面以上,以便呼吸空氣。

如有可能,應脫掉鞋子和厚重的衣服,尋找漂浮物並牢牢抓住。這時候要向岸邊的行人呼救,定時劃水,慢慢遊向岸邊。

七、遊泳。

3.交通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海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修訂)1991年3月5日農業部發布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了加強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及時調查處理漁業海上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於下列海上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 (壹)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內的船舶、設施的交通事故;(二)漁業船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和沿海水域發生的交通事故。第三條漁業海上交通事故是指: (壹)碰撞:指船舶(包括排筏、水上浮動裝置)之間碰撞造成的損害,以及船舶航行產生的湧浪撞擊其他船舶造成的損害;(2)觸礁:指船舶觸礁或觸礁造成的損害;(三)接觸損害:指船舶接觸岸壁、碼頭、航標、碼頭、鉆井平臺等水上固定物或者沈船、木樁、漁柵等水下障礙物造成的損害;(四)擱淺:指船舶躺在淺灘上造成的損害;(五)風災:指強風對船舶造成的損害;(六)火災:指因雷電、爆炸、火災等原因使船舶燃燒所造成的損害;(七)航行中影響適航的零部件或重要附件的損壞或丟失;(八)其他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海上交通事故。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級漁港監督機構是本規則的執行機關。第二章報告第五條船舶、設施發生本規則第二條規定的交通事故,必須以有效的通訊手段盡快向就近的漁港監督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船舶或設施的名稱、呼號、國籍、出發港和目的港、船舶或設施所有人或經營人的姓名、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海況、船舶或設施的損壞程度、救助要求。碰撞事故還應包括對方的名稱、航向、航速和船舶特征。第六條船舶、設施發生海上交通事故,除按第五條規定立即提交簡要報告外,還必須按下列規定向漁港監督提交《漁業海上交通事故報告書》和必要的文件、資料: (壹)船舶、設施在漁港水域發生海上交通事故,必須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向當地漁港監督提交;(二)漁業船舶在漁港水域外發生海上交通事故,必須在到達首港後48小時內向當地漁港監督機關提交。

第七條漁業海上交通事故報告書應當如實陳述下列信息: (壹)船舶、設施概況及主要性能數據;(二)船舶、設施所有人或經營人的名稱和地址;(三)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4)事故發生的氣象和海況;(五)事故的詳細經過(碰撞事故附相對運動圖);(六)破損情況(附船舶破損部位及安裝示意圖。在規定時間內難以查清的,經檢查後上報);(7)如果船舶或設施沈沒,其大約沈沒位置;(八)與事故有關的其他情況。

第八條事故報告必須真實,不得隱瞞和捏造。第九條因漁業海上交通事故造成船舶、設施損壞的,船長、設施負責人應當向當地船舶檢驗部門申請檢驗或者鑒定,並將檢驗報告抄送漁港監督機構備案。

檢驗和鑒定費用由船舶所有人或經營人承擔。第三章調查第十條漁港水域內的船舶、設施交通事故,由當地漁港監督進行調查。

漁業船舶在漁港水域外發生的海上交通事故,由就近港口的漁港監督或最先到達港口的漁港監督調查。必要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指定的漁港監督和國家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應當進行調查。

第十壹條漁港監督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根據調查的需要,可以: (壹)詢問有關人員;(二)要求被調查者提供書面材料和證明;(三)要求當事人提供航海日誌、輪機日誌、車鐘記錄、電報日誌、海圖、船舶資料、導航設備和儀器的性能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四)檢查船舶、設施及相關設備的證書和船員證書,核實事故發生前船舶的適航狀態和水上設施的技術狀況;(五)檢查船舶、設施及其貨物的損壞和傷亡情況;(六)勘查事故現場,收集有關物證;(七)利用錄音、攝影、錄像等法律允許的手段。第十二條必須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調查,當事人和有關人員應當如實陳述事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的文件和資料。

漁港監督人員執行調查任務時,應當向被調查人出示證件。第十三條漁港監督為調查海上交通事故,可以命令有關船舶到達指定地點。

有關船舶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未經漁港監督同意,不得離開指定地點。第十四條漁港監督機關應當按照有關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妥善保管和使用海上交通事故調查材料。

第四章處理第十五條漁港監督應當根據海上交通事故調查,制作漁業海上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查明事故原因,確定當事人責任。第十六條漁業海上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船舶、設施的概況和主要數據;(二)船舶、設施所有人或經營人的名稱和地址;(三)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過程、氣象、海況和損害情況;(四)事故原因;(五)當事人的責任;(六)與事故有關的證據和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七條漁港監督可以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情節,對漁業海上交通事故的責任者給予下列行政處罰;(1).

4.水上交通安全論綱

長期以來,由於不重視水上安全,違反交通規則,給廣大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造成了諸多不便,有的甚至破壞了社會秩序,破壞了社會穩定。

為了建設和諧社會,我們每個人都應該註意水安全,做文明的中學生,做守法的中國公民。血的教訓不容忘記。1995年7月,壹輛載著壹群急於回家的大學生的大巴車,在紅花渡口,因為司機沒有按要求停車,沒有拉手剎,結果連人帶車滑下長江,造成50多人死亡,多個家庭受傷的重大水上安全事故。時任市委書記羅清泉代表宜昌市委、市* * *,向家屬道歉,分擔事故責任。

1998磨市鎮鹽市口村壹位劉姓民辦教師,壹大早就自己坐船去清河園趕公交車。因為大霧大風和超載,壹家人轉到了清江的日月山莊附近。除了丈夫,她和兒子都不幸去世了。2002年6月的壹天,陽光明媚。壹所學校的學生在河邊玩耍。他不會遊泳,但在水邊看到家裏的同學,對這裏的水環境不熟悉,就隨意下水了。因為河裏的沙子很滑,不小心滑到了河底,所以他身邊沒有人。他的同學在河的下遊看不到他,但當他的同學發現他時,他已經溺水了。

前幾天還在騰訊新聞上看到:壹艘船在海上航行,司機速度太慢,於是加速超車,不小心撞上了壹個島,導致船沈,死亡無數...交通安全原因,我們不應該忽視這些生動的例子,大家都應該明白。當妳因為興奮而沒有任何保護就下水的時候,妳有沒有想過自己已經處於危險的邊緣?對水環境不熟悉,就隨意下水。妳記得每年有多少人死於溺水嗎?當妳抱怨規定太多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如果沒有,會有多少人被無情的水殺死?遵守水上交通規則是壹種文明行為。因為妳不僅保護了自己的安全,也尊重了他人的生命。

以上事故發生的原因可以歸納為:壹是安全意識淡薄;二是不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留下引發安全事故的隱患;三是違反交通規則,行駛“三無”泊位,超載超員,超速行駛,從而引發交通事故頻發;四是各級管理部門沒有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和指導。很多水上安全事故沒有得到及時糾正。

加強水上交通管理,齊抓共管。首先,我們應該註意遊泳的安全。為了防止這種情況再次發生,我們必須自覺遵守水上交通,在有救生員看守的開闊水域遊泳。註意安全標誌。

不要壹個人下水,妳需要有人照顧妳或者陪妳遊泳。不熟悉水環境不要隨意入水。

不要漂離岸邊太遠,水性不好的人也不要去深水區,以免發生危險。飯後不要馬上遊泳。

不要隨意潛水。* * *穿著牛仔褲或長褲下水。

遇險或抽筋時,要冷靜下來,盡快舉手求救或漂浮求救。如遇水流,不要逆流而遊,要斜向岸邊遊。

身體不好的時候不要逞強。如有乏力、頭暈、惡心或四肢抽筋等癥狀,應立即上岸。

有嚴重心臟病和高血壓的病人對水不好等等。溺水時,壹定不要驚慌。周圍沒人的時候,妳要大聲呼救,以引起別人的註意。

盡量抓牢固定的東西,避免被流水沖走或被雜物砸到。保持冷靜,用嘴呼吸,以免窒息。

盡可能保存體力,爭取更多的搶救時間。二是註意乘船安全:不要超載行駛,船上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及人身安全的物品;不要把註意力集中在船的壹邊,以免船失去平衡;禁止單獨下水;禁止在船艙內行走,不要將頭和手伸出船邊,以免發生意外;上下船的時候要等船停了再踩,“千萬不要腳踏兩只船”,等等。

三是各級部門要加強對各類水上交通的管理:整治工作主要是針對船舶運輸危險品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通過整改,可以及時發現和糾正船舶運輸危險貨物存在的重大缺陷和事故隱患,有效防止重型、特大型船舶運輸危險貨物事故的發生,提高船員、船舶、船公司和相關單位的安全意識,打擊危險貨物運輸中的瞞報、謊報行為;同時,進壹步加強海上執法隊伍建設,規範船載危險品監督管理,逐步建立船載危險品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朋友同學們!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寶貴的。讓我們每個人都自覺遵守水上交通規則,珍惜和尊重彼此的生命,讓我們大家齊心協力,用自己的義務和責任以及愛心,撐起壹片生命的晴空。

5.《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第壹部海上交通安全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1983於9月2日經NPC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同日由主席簽署,公布,並於10月2日起施行。為加強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設施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權益,制定本法。* * *第12章共53條,在總則和對海上交通安全實施統壹監督管理的中國人民主管機關、中國港務監督機構中明確了本法的適用範圍。各章對以下幾個方面作了具體的規定和說明:船舶登記;船舶和設施上的人員;航行和停泊作業;安全保障;危險貨物運輸;海上救助;打撈和清除;交通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法律責任;特別規定和補充規定。

6.什麽是交通安全知識?

過馬路時,要服從交警的指揮;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亮,紅燈停”。

2.過馬路時,走人行橫道線;在有立交橋和地下通道的路段,要自覺走立交橋和地下通道。3.過馬路時,走直線,不要繞道;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要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在確認沒有機動車通行的情況下才能過馬路。

4.不要翻越路中間的安全圍欄和隔離墩。5.不要突然過馬路,尤其是有熟人或朋友在馬路對面打電話,或者妳要坐的公交車已經進站,更不要輕舉妄動,以免發生意外。

騎自行車需要註意哪些安全註意事項?騎自行車出門,不安全因素比步行增加了。需要註意的安全事項如下:1。經常檢查妳的自行車,使其保持良好狀態。剎車和車鈴是否靈敏正常尤為重要。

2.自行車要大小合適,不要騎兒童玩具車上街。不要壹個人騎大車。

3.不要在路上學騎自行車;十二歲以下的孩子不應該在街上騎自行車。4.騎自行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右側行駛,不得逆行;轉彎時,不要急著急轉彎,要提前減速,看清周圍情況,再用明確的手勢轉彎。

5.過馬路後,減速慢行,註意行人和車輛;不要闖紅燈,紅燈停,等到綠燈亮。6.騎自行車時,不要攤開雙手,不要多人壹起騎,不要互相攀爬,不要互相追逐打鬧。

7.騎自行車不要爬機動車,不要攜帶超重的東西,不要騎車帶人,騎自行車不要戴耳機聽廣播。8.學習和掌握交通規則的基本知識。

雨雪天氣騎車如何註意安全?在雨雪天氣騎自行車時,還應註意以下幾點:l .在雨中騎行時,不要為了避雨而埋著頭。2.下雨天騎車,最好穿雨衣雨披,不要壹手打傘壹手提把騎車。

3.下雪天騎自行車時,不要給自行車輪胎過度充氣,這樣會增加與地面的摩擦力,不易打滑。4.下雪天騎車,要與前方車輛、行人保持較大距離。

5.下雪天騎自行車,要選擇沒有結冰、雪層較淺的平坦路面。不要急剎車,不要急轉彎,轉彎角度盡量大。6.雨雪。

道路泥濘濕滑,騎行時要更加專心,隨時做好應對突發狀況的準備,騎行速度要比正常天氣慢。騎機動車需要註意什麽?汽車、電車和其他機動車輛是最常用的交通工具。為了保證騎行安全,需要註意以下幾點:1。坐公交(電動),排隊等候,按順序上車,不要擁擠。

上下車時,要等公交車停穩,先下車後上車,不要爭搶。2.不要攜帶汽油、鞭炮等易燃易爆危險品上車。

3.騎車時不要把頭、手、胳膊伸出窗外,以免被對面的車或路邊的樹劃傷;不要往窗外扔東西,以免傷害他人。4.騎行時坐穩,握好。沒有座位時,雙腳自然分開側身站立,雙手緊緊抓住扶手,避免車輛急剎車時摔倒受傷。

5.乘坐汽車或小巴時,前排乘坐應系好安全帶。6.盡量避免乘坐貨車、拖拉機;當妳不得不乘坐時,千萬不要站在行李箱裏或坐在甲板上。

7.不要在高速公路上叫出租車。

7.有哪些常見的交通規則?

1,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允許靠右通行。

2、根據道路狀況和交通需要,道路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實行交通分離。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3、道路劃有車道,在車道內,只準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準進入車道。4.車輛和行人應當遵守交通信號;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的,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在安全暢通的原則下保證交通。

5.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和大型施工,必須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

擴展數據:

交通安全常識:1。紅綠燈判斷:紅燈亮,左轉,在不妨礙行人和車輛的情況下,允許車輛右轉。綠燈亮,允許車輛直行或者轉彎,黃燈亮,停在路口停車線或者人行橫道線,交通已經繼續;黃燈閃爍時,警告車輛註意安全。2.交通標線的判斷:道路中間長的黃色或白色的直線稱為“車道中線”。

它用於分隔流量,使它們互不幹擾。中心線兩側的白色虛線稱為“車道分割線”,規定機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

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行駛。3.安全行走註意事項:(1)上學、放學回家或節假日外出時,應遵守交通規則,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2)走在人行道上。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妳應該走在路的右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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