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司法警察應該如何履行職責?

司法警察應該如何履行職責?

司法警察履行職責的措施與對策

根據《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工作規則(試行)》等規定,結合司法警察工作和隊伍建設實際,提出以下措施:

(壹)理順和規範司法警察管理機制

1.建立健全司法警察進、退制度。檢察機關司法警察要堅持嚴格的考試制度,按照司法警察應具備的條件,面向社會和警校公開招聘,並從轉業幹部中適當選拔壹些年輕、素質好的人員充實司法警察隊伍,從源頭上改善隊伍的人員結構。對於素質不高、違規違紀的,要堅決清除出司法警察隊伍。

2.建立和規範司法警察編制管理制度。司法警察的編制應保證辦案需要。按照有關規定,按8% ~ 12%的比例配備人員。要充分利用編制管理的杠桿,把好人員入口關,編制內的司法警察必須用於辦案,堅決糾正占用司法警察編制、不做司法警察工作的現象。同時,要註意按照編制配備警察部門。

門領導崗位。落實相關處理。

3.建立健全司法警察績效機制。根據司法警察職責要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壹套符合檢察工作規律、具有司法警察特色的辦案工作機制,如警務執勤、編隊管理、警務調度、警務協作、信息溝通、獎懲等。,用制度規範保證職責履行到位。

4.建立健全司法警察保障機制和平臺。根據承擔的任務,按照其他警種配置,配備必要的武器、通訊、交通和警用裝備。特別是要結合檢察機關“兩室”建設的有利時機和地方經濟發展水平,建立高科技、數字化、安全規範的警務工作區(或辦案工作區),整合辦案資源,為司法警察履行職責提供平臺。

5.建立健全辦案安全責任機制。隨著司法警察工作的發展和職責範圍的擴大,必須高度重視加強辦案安全工作。警務室每月進行壹次辦案安全教育,每季度檢查壹次安全措施,每半年總結壹次安全防範工作。同時,要定期分析辦案安全形勢,強化安全措施監管,及時發現和糾正辦案安全事故苗頭和問題,切實把辦案責任分解到人、落實到人。

6.強化辦案服務的監督制約機制。在有警察工作的地方,應該擴大思想教育和監督。壹是做好案前教育。在給案件分配任務時,要共同提出要求,築牢道德紀律防線。二是做好案中監督。檢查司法警察執行公務的作風和紀律,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違規違紀的司法警察嚴肅處理。三是做好案後監管。案件結案後,該院紀檢監察部門應會同警務部門到案發單位或通過電話、信函等方式了解核實情況,聽取對警務工作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四是做好法警八小時以外的監管工作。落實司法警察業余時間報告制度,積極發揮司法警察家屬的作用。此外,還可以不定期走訪,了解司法警察八小時以外的情況,堵塞管理漏洞。五是警務公開。適時適度公開司法警察的基本信息和相關職責,既可以借助外力加強隊伍管理,接受群眾監督,也有助於進壹步加強與群眾的聯系,取得群眾的信任和支持。

(二)努力提高司法警察履行職責的能力和素質。

1.學習以法律為主的各種知識。鼓勵司法警察參加函授、網絡教育和繼續學習,並在學習時間和經費上給予必要的保障。為了適應新的形勢,司法警察還必須掌握車輛駕駛,熟練使用計算機,為辦公現代化奠定基礎。

2.開展以提高執法能力為重點的技能培訓。壹是定期舉辦業務培訓班。警務部門要制定培訓計劃,做好分級培訓,變以往以警銜晉升為主的培訓為警銜技能壹體化的綜合培訓,並註意加強培訓考核驗收,確保培訓質量。二是加強崗位培訓。以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的壹技(熟悉法警職責)、兩技(懂檢察業務、辦案流程)、三技(會使用槍支、掌握技術、會操作電腦)為標準,廣泛開展在職培訓、技能競賽等活動,不斷提高司法警察履職能力和水平。

3.開展心理素質訓練,服務辦案需要。不定期邀請有經驗的檢察官、心理專家進行輔導,讓司法警察掌握心理常識,增強與犯罪嫌疑人面對面談話的技巧,協助檢察官做好說服教育和思想穩定工作。

(3)不斷探索司法警察履行職責的方式方法。

1.明確責任,依法辦案。嚴格按照《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和《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履行職責規則》,全面履行司法警察職責。在履行職責時,要認真制定方案和措施,科學合理安排警力,明確工作重點和要求。同時,要嚴格遵循訴訟程序,文明執法,規範辦案,自覺“原地不越位”,在檢察官的指揮下完成各項警務任務。

2.完善追逃和偵查機制。壹是建立追逃追贓責任制。警務部門可根據各司法警察的專長,進行內部分工,指定專人負責追捕任務。二是建立追逃獎勵制度。通過多種形式,鼓舞鬥誌,營造氛圍,宣傳典型獎勵典型,對在追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精神和適當的物質獎勵。三是實施警方調查。司法警察在追捕等任務中警力不足時,應及時向上級警務部門申請協調警力,保證辦案需要。

3.探索“檢警壹體化”辦案模式。在案件偵查和訴訟過程中,司法警察應當在分管檢察長的統壹領導和檢察官的指揮下,全面參與辦案,履行警察職責。在辦案中,要加強與檢察人員的密切配合,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在檢警配合下完成警務任務。這種“檢警壹體化”的辦案模式,既能改變司法警察被動履行職責的現狀,又能調動司法警察參與辦案的積極性。

4.科技強警,提高效率。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司法警察的工作效率和辦案質量。有條件的單位應當建立壹級警務網絡或者局域網,在信息管理和資源共享的基礎上,實行網上出警。警務人員的申請和審批可以在網上進行,提高警務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效率。

5.改變工作方法,加強警務合作。上級警務部門要采取對下級業務部門的指導,盡快建立上下級警務部門的聯動協作機制,並制定相應的操作措施。通過警務合作,進行跨區域警務協同,形成上下聯動、左右互動的工作運行體系,形成辦案合力,改變部分基層醫院孤軍奮戰、警力不足的現狀。

  • 上一篇: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1修訂)
  • 下一篇:宋朝的特點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