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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機關如何提高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

(壹)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眾所周知,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滿意度是否提高,取決於案件能否得到有效預防,案件能否得到及時破獲。各類違法犯罪案件是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最直接因素。如果壹個地方的發病率居高不下,案件得不到解決,人民就會感到不安全,不會感到安全。作為具有打擊犯罪職能的公安機關,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最基本的是提高打擊效率,堅持打開路子,進壹步明確打擊重點,豐富打擊手段,實現打擊強化防控的效果。按照突出打擊什麽、案件打擊什麽高的思路,準確把握案件三高,持續打擊八類重點案件和涉黑涉惡案件,提高打擊效果,體現高壓震懾。在加強對影響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重大案件偵破的基礎上,以日常多發的財產侵害案件為重點,力爭盡快破案,使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的損失降到最低,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得到有效提高。

(二)加強對重點地區和場所的清理整頓,形成良好的治安秩序。以市級債務重點地區為重點,配合群眾反映什麽治安問題最突出,重點整治什麽治安問題,切實落實公安機關保平安、保壹方平安、保壹方穩定的職責。依托當地黨委政府,充分發揮派出所職能作用,加強指導,逐點攻關,定責任、定時限、定措施,有步驟、有計劃地加強整治,全力凈化轄區治安環境。整合刑偵、治安、內衛、屬地派出所等警力,堅持綜合分析、統壹協調、整體聯動,固化多警種、多部門捆綁作戰機制。積極配合工商、城管、交通等部門全面梳理,找準重點部位和重點問題,有重點、有步驟、有計劃地開展整治行動,加大清理整治力度,有效凈化秩序環境。針對突出的治安問題和工業場所特別是洗浴、迪廳、美容美發等容易隱藏和滋生的黃、賭、黑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大巡查力度,有針對性地開展打擊行動,落實重點時段常態管控機制,保持持續嚴打態勢,堅決防止形成領導重視、輿論關註、群眾關心的治安焦點問題。

(三)增強社區治安能力,確保刑事案件大幅下降。依托社區警務工作站,不斷提升社區民警組織宣傳、引導防範的能力和水平,充分整合保安員、巡防員、居委會幹部、巡防誌願者等社區人防力量,佩戴紅袖章,重點開展社區巡邏和治安防範,提升人防密度。在強調人防是基礎,物防是保障,技防是發展的同時,要根據不同的預防對象,采取最有效的預防措施。新建小區配有樓宇對講、視頻監控等技防設施。在老舊小區加緊改造物理技防設施,創造條件實施技防。在重點防範部位全面實施網絡自動報警的技防措施,在單位大院、居民小區積極推廣智能化技防措施。通過持續推進社區封閉,把科技防範工作的重點放在案件多發的地區和時段,放在防範常見和多發犯罪上,構建內外壹體、互聯互防、整體聯動的社區治安防控網絡,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犯罪,提高社區治安防範能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

(4)加大矛盾糾紛化解力度,從源頭上消除對群眾安全感的影響。不穩定因素和各種矛盾糾紛是各類刑事治安案件和突發事件的主要誘因。公安機關要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積極配合責任部門開展入戶宣傳,嚴格落實“化解矛盾”責任,抓早抓小,把矛盾糾紛控制在源頭上,實現“大事不出鎮、小事不出村、矛盾不翻身”,大力推行“民調進辦公室”工作模式,協調鄉鎮和司法機關,要及時發現、掌握和上報轄區內的案件、矛盾糾紛、不穩定因素和重點維穩對象,杜絕因不穩定因素引發的事件,努力把不穩定因素和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有效減少各類案件的發生,減少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因素。

(5)加大巡邏警力投入,切實提高街面見警率。為了讓人民群眾感受到人民警察時刻在身邊,震懾犯罪,公安機關要針對警情“三高”情況,合理調整巡邏警力部署,在重點區域、重要部位和人員聚集的復雜場所,最大限度地將警力放在街面上,實行走巡與車巡相結合、便衣守候與武裝巡邏相結合、專業巡邏與義務巡邏相結合、街面儲警開展聯合武裝巡邏。壹旦有警情,方便快速做出。充分發揮巡邏民警全天候壹線作戰的優勢,以看到的可疑人物、聽到的敏感事物、預測的傾向性、苗頭性以及突發、緊急情況為重點,掌握街面上發生的各類信息,做到及時發現、果斷決策、快速上報,與社區民警的信息形成整體信息網絡,直接服務於防控、打擊案件,進壹步提高巡邏管控效率。白天見警車,晚上見警燈,提高群眾見警率,加大巡邏頻率和力度,震懾違法犯罪,有效預防和制止街面案件的發生,對當前違法犯罪形成實時控制,進壹步提高群眾安全感。

(六)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提高隊伍整體形象。對於公安機關來說,目前影響社會和諧和警民關系的最主要因素是執法不規範。公安機關掌握著大量的刑事和行政執法權,能否實現公平正義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的信任。因此,公安機關必須通過長期的規範執法,建立公眾對公安機關和政府部門的信任。通過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不斷強化“理性、平和、文明、規範”的執法理念,為全警公正廉潔執法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通過公布電話、召開群眾座談會、聘請執法監督員等方式,進壹步加強對警察執法行為的監督,增加執法透明度。大力推進公安部執法規則和市局執法大綱專題學習培訓活動,加強執法語言、執法動作等實用執法知識培訓,從案件受理、立案、偵查、強制措施等方面規範執法理念、執法方式、執法水平等各個環節,使各個執法環節納入程序化、規範化軌道,形成固定模式,方便民警實際操作,切實提高規範水平。最大限度減少來信投訴的發生,提升團隊整體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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