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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組織部辦公室簡介

辦公室(掛行政事務管理處牌子)

負責綜合協調司牽頭的重大活動,部機關各司局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的相關工作;負責部務會議、部務辦公會議和部務辦公會議的會議組織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文稿,組織實施重要會議;負責組織信息的收集、撰寫、編輯和發布,指導全省組織部門的信息工作,協調新聞單位的宣傳組織工作;負責公文處理和文件審核;負責本部門內組織系統目標管理和重點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綜合協調;負責部機關和部領導秘書事務的保密工作;負責部機關文件和檔案的管理;負責部值班工作;負責文件流轉、密碼溝通和印章使用的管理;負責協調處理NPC議案和CPPCC提案;負責接待群眾來信來訪;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本部門自身建設;負責機關的印刷工作;負責承辦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機關、幹部職工醫療、保險福利、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督和內部審計;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和管理;負責省廳國有資產管理;負責部機關的政務接待工作;負責省廳消防安全、綜合管理、計劃生育、環境衛生和物業管理工作;負責本部司機和車輛的管理;負責部機關會議的後勤服務工作;負責下屬機構的宏觀管理;負責本部的基本建設工作;負責承辦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實驗室

負責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政策的綜合研究,組織協調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理論研究;起草審計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負責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綜合研究、試點和宏觀指導,協調指導幹部公選工作;承擔部重要會議和部領導交辦的有關文稿和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編輯《四川群團工作通訊》和《群團工作數據》;指導全省組織部門的調研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省組織工作綜合調研聯系點;負責組織史、黨史、中組部組織工作年鑒四川部分的編纂工作。

省委黨建辦秘書處

做好省委黨建領導小組和省委基層組織建設領導小組的服務工作,包括會議服務、文稿起草、調查研究、檢查督導等。;參與基層黨建的組織指導,承擔縣級以上領導班子“四好”活動的綜合協調、評選表彰;承擔黨建信息簡報的編發和上報工作,總結交流黨建特別是基層黨建經驗;配合中央黨建領導小組秘書處組做好黨建工作綜合聯系點工作;協調做好黨建研究會工作;完成部裏交辦的其他任務。

組織壹個地方

指導和檢查各級黨組織執行黨的組織制度和黨內生活制度的情況,指導和檢查縣級以上地方黨委召開民主生活會的情況,協調有關處室做好縣級以上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工作;負責全國黨代會和省黨代會(代表大會)代表選舉的籌備工作,指導市(州)、縣(市、區)和省級有關單位召開黨代會,指導副處級以上黨組織的建立和隸屬關系,提出審批意見;負責黨員隊伍建設的宏觀管理和表彰獎勵,負責全省範圍內的統計工作,負責黨旗黨徽規範化管理,辦理黨員因私出國審批手續,負責黨員組織關系轉移,指導全省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承擔省級黨費收繳和管理等具體事務;全面考察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綜合協調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中的重要會議、文件及相關工作;帶頭承擔中央和省委評選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的工作。

組織二科(大學生村幹部管理辦公室)

負責研究、組織和指導全省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負責研究、組織和指導全省鄉鎮企業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負責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相關文件和領導講話的起草,以及相關重要會議和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農村基層黨建經驗和先進典型的總結、宣傳和推廣;收集、撰寫、編輯《四川基層黨建》(農村黨建);負責農村基層黨建評選表彰的組織推薦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農村基層黨員幹部來信來訪;負責承辦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三個地方

負責全省城市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的研究和宏觀指導;負責全省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研究和宏觀指導;負責研究和指導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其他城市基層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負責總結、宣傳、推廣城市基層黨建經驗和先進典型,收集、撰寫、編輯《四川基層黨建》(城市黨建方面);負責城市基層黨建相關文件和領導講話的起草以及相關重要會議和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基層黨建評選表彰的組織推薦工作;負責承辦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民族地區工作辦公室

貫徹落實省委和省委組織部關於少數民族地區黨的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對少數民族地區黨的建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會同有關處室,做好民族地區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的組織指導工作,抓好民族地區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民族地區“雙向培養”幹部和人才的選拔、培養、考核和日常管理;協調落實有關部門在民族地區履行相關職責,參與民族地區社會穩定;負責承辦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幹部壹處

負責全省幹部宏觀管理和幹部政策的歸口管理,研究制定幹部工作相關管理制度和政策規定,承擔有關部門幹部人事工作政策文件的審核和會簽工作;負責審核辦理省委管理幹部的任免、退休和(明確)待遇,審核辦理市(州)領導班子和班子領導班子換屆的人事方案,負責市(州)委、縣(市、區)政府正職和省直機關主任的幹部(人事)任免審批,指導全省幹部任免工作;配合中組部做好中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工作,推薦考察中管幹部和省管後備幹部人選,負責中管幹部薪酬申報和省委管幹部薪酬審批;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省級黨代會、人代會和CPPCC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市(處)級年輕幹部和後備幹部培養選拔的綜合管理;指導和協調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黨外幹部的選拔培養工作;負責省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年度考核;負責協調處理師級幹部安置工作;負責幹部降級和扶貧援藏工作;負責選調生的培訓和管理;負責省管幹部因公赴臺或因私出國的審批;負責省級領導幹部公開選拔工作,指導全省公開選拔幹部工作;負責省管幹部檔案管理工作,指導省管幹部檔案管理工作;承辦本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考試與評估中心

負責指導全省競爭性選拔領導幹部工作;承擔全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競爭性選拔領導幹部考試測評的指導和服務工作;建立、開發、完善和維護領導幹部考試題庫;領導幹部評價體系的研究、開發、推廣和應用;開展領導幹部考核評價、業務培訓、信息管理和咨詢服務。

幹部楚兒

負責對市(州)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檢查、考核和日常管理,對市(州)領導班子的調整和領導幹部的任免、交流、工資、待遇、退休提出建議;提出市(州)領導班子換屆的人選建議;了解市(州)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情況;考察市(州)委組織部的人選;審核縣(市、區)領導班子人事變動方案,辦理縣(市、區)委書記、縣(市、區)長任前審批和備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辦理省級黨代會、人代會、CPPCC委員會相關組織工作,指導市(州)黨代會、人代會、政協選舉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加強市(地)、縣(市、區)領導班子建設的有關建議;掌握近期入隊的地市級壹把手和後備幹部名單,提出培養建議;處理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的來信來訪。

幹部三處

負責黨委、群團組織、法檢和政法部門,省委、人大、政府和CPPCC辦公廳,內設機構和政府部門,宣傳文化教育部門,衛生醫療部門,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委、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檢查、考核和日常管理,及其領導班子的調整和配備,領導幹部的任免、交流和待遇,社會團體兼職等工作。配合中央有關部門對中央駐川高校等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檢查考核,對其領導班子調整和幹部任免提出建議;負責考察管理單位幹部(人事)處主任和省屬高校及相關事業單位組織部主任;掌握近期入隊的地廳級壹把手和後備幹部名單,提出培養建議;了解和掌握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會的情況,提出工作建議;處理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的來信來訪。

各地幹部

負責對省委管理的經濟科技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檢查、考核和日常管理,提出領導班子調整和領導幹部任免、交流、待遇、退休的建議和意見;配合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對四川省經濟技術部門(單位)和企業負責人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檢查考核,提出其領導班子調整和幹部任免的意見和建議;考察省委管理的經濟、科技部門(單位)幹部(人事)處主任,提出任免意見和建議;負責提出所聯系部門(單位)的市級黨政正職後備幹部人選,審核市級副職後備幹部人選,對擬任班子後備幹部人選的培養使用提出建議和意見;參與對省委管理的企業領導班子的檢查,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研究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領導班子和企業經營者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提出相關建議;了解和掌握經濟、科技部門(單位)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民主生活的情況,提出工作建議;了解和掌握所聯系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反映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公務員辦公室

執行有關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免、培訓、辭退的法律法規,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和《公務員管理辦法》執行;貫徹公務員行為準則、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的方針,組織實施公務員職務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依法監督公務員;貫徹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組織實施機要人員、政法幹警招錄培養制度改革,選調生等特殊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組織指導優化公務員來源和經歷結構;參照公務員法綜合管理省直黨群“六類”機關公務員及其下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考核、交流、培訓、代表、控告工作,組織協調全省法院、檢察院公務員考試和法官、檢察官管理工作;承辦本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才處(加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牽頭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人才工作的政策法規和制度規定;負責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省人才工作的總體指導、宏觀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基礎工作;負責全省人才工作要點的制定和重點工作目標任務的分解,組織、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根據工作職能編制人才發展規劃,落實年度重點目標任務;組織指導全省人才工作政策法規的調研和起草工作,負責各市(州)和省直部門人才工作政策措施的備案管理;負責協調和參與全省人才隊伍建設的宏觀規劃、政策研究、表彰獎勵等基礎性工作,牽頭實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業強省戰略等專項人才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四川省優秀創新人才獎”,指導和參與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等優秀人才的評選;指導和掌握國家和省部級優秀人才獎勵的推薦和評選工作;負責黨政壹把手抓人才、抓科技目標責任制的組織實施,高層次復合型人才的選拔培養,科技副職和團隊、“博士服務團”、“西部之光”訪問學者的選拔管理,指導全省人才信息化建設的“希望之光”人才培養計劃的組織實施;負責省委直接聯系四川高層次人才和院士的領導、協調、聯系和服務工作,指導協調有關方面加強對高級專家學者和優秀人才的管理、聯系和服務;協調督促各地各部門加大人才開發投入,統籌管理省級人才開發資金;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幹部教育和培訓辦公室

負責全省幹部教育培訓的統籌規劃、宏觀指導、協調服務、監督檢查、制度規範。負責審批縣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組織培訓計劃;負責管理全省重點專項培訓項目;負責指導幹部自主擇業和在職自學;負責領導幹部出國培訓工作;負責培訓機構、師資和教材的管理、評估和使用;負責建立幹部教育培訓的考核和激勵機制;負責縣級黨校維護補助資金和黨群系統幹部專項培訓項目補助資金的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黨校系統教師職稱評審和學術指導工作;負責省幹部教育協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外國經理培訓中心

承擔省內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和大中型企事業單位高級管理人員出國培訓項目的具體實施;承擔部有關司局計劃的出國培訓(考察)項目的實施;做好出國培訓團(組)在國外期間的跟蹤、管理和服務工作。

幹部監督處(增設幹部監督巡視員辦公室,掛四川省委組織部舉報中心牌子),負責全省組織部門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宏觀指導;監督黨政領導幹部和縣以上幹部的選拔任用;監督檢查《幹部任用條例》和有關黨內法規的執行情況;研究提出幹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並負責監督檢查實施情況;對違反幹部任用條例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或者督促下級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檢查處理;承擔擬提拔省管幹部公示反映的問題的調查核實、任職前的備案、審批工作,如需要破格提拔或領導幹部家屬子女提拔等;受理群眾對縣級以上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和人事部門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舉報,收集、綜合、運用幹部監督信息;負責幹部監督監察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紀檢、審計機關有關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巡視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聽取省委管理幹部和部分老同誌的黨籍、黨齡、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等歷史遺留問題,研究有關政策,給予宏觀指導。

退休人員辦公室

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和遺屬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人事處)

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研究和指導部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黨支部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負責部領導班子中心組的學習和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工作;負責對部機關和處室自身建設公共* * *目標管理的考核和監督檢查;指導直屬機關、事業單位工、青、婦等組織的工作;審查和辦理機關工作人員的調動、職務任免、調整交流、學習培訓、獎懲、工資和退休;負責機關及直屬機構的機構設置、幹部人事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擔部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幹部統計、黨內統計和工資管理的審計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黨員幹部信息管理中心

負責全省組織系統的信息化建設;承擔省管幹部信息管理和全省幹部人才統計工作;負責指導全省組織系統和辦公自動化的網絡和網站建設;承擔部委機關網絡信息和計算機維護的安全管理工作。

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中心(掛黨員電教中心牌子)負責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的建設和維護,課件的開發,少數民族語言(藏語、彜語)課件的制作和翻譯,學習、培訓、教育骨幹隊伍建設的指導。負責省級輔助教學平臺的建設和管理;指導黨員電化教育。

黨科編輯部(黨建研究所)

負責主持省委組織部發布的黨課;緊緊圍繞省委和部的中心工作,提高辦刊質量和水平,充分發揮黨員黨課的作用;在宣傳黨建和黨員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抓好全省各級黨組織對“黨課”的學習和運用;負責承辦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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