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政企公告2020年第22號
為保證我縣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東平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布征地公告:
壹、擬征用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和用途
該地塊位於老虎鎮中心衛生院西部,其四至範圍分別位於北莊科村用地、南莊科村用地、西莊科村用地和東平縣老虎鎮中心衛生院。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老虎鎮莊科村村委會。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二、擬征地的目的
此次征用的土地用於醫院項目建設。項目需要政府組織實施的公共管理和服務用地,符合依法可以征收的情形。
三、開展土地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9日,東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調查確認土地權屬、類型和數量,以及農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權屬、類型和數量。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支持和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由人民政府根據調查完成後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制定並公布。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發布後,對搶種、搶種、搶建被征收土地的,不予補償。
本公告應當在征地涉及的鄉鎮、村、村民小組張貼,並在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上公布。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經營者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公告有異議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東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的調查和清查確認有異議的,可以自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東平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系人:耕地保護科;
電話:0538-2858530。
東平縣人民政府2020年9月2日
東平縣人民政府征地啟動公告東政企[2020]23號
為加快我縣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符合節約集約用地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東平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發布征地公告:
壹、擬征用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和用途
地塊位置範圍:
1號地塊:位於北古龍村、馬代村、南城子村,南古龍村、馬代村、南城子村、留侯村,西古龍村,東留侯村、劉謙村、南城子村。
2號地塊:位於金玉路鐵路通道有限公司,北至留侯村,南至留侯村,西至留侯村,東至留侯村。
涉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彭幾街道古龍村、戴家村、馬代村、南城子村、留侯村、劉謙村。
用途:鐵路用地
二、擬征地的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於兗礦東平陸港有限公司鐵路專用線項目建設,以提高綜合運輸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發揮現代物流業對區域經濟的促進作用。這個項目是鐵路需要的土地,依法可以征用。
三、開展土地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2020年9月5日至2020年9月9日,東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調查確認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權屬、類別和數量,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由人民政府根據調查完成後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制定並公布。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發布後,對搶種、搶種、搶建被征收土地的,不予補償。
本公告將在被征收土地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村委會、村民小組張貼,並在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公布。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經營者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公告有異議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東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組織的調查和清查確認有異議的,可以自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東平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系人:耕地保護科
電話:0538-2858530
東平縣人民政府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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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村2020年擬征地公告
東平縣人民政府關於擬征用土地的公告
公告編號東政企[2020] 10
為加快我縣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符合節約集約用地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東平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公告:
壹、擬征用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和用途
地塊位置範圍:位於東平街道濱河街以西,北為蘇城村用地,南為蘇城村用地,西為蘇城村用地,東為蘇城村用地。涉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東平街道蘇城村用途:教育用地。
二、擬征地的目的
這次要征收的土地是用來滿足教育用地需求的。本項目需要政府組織實施的教學樓、學生公寓等公共事業用地,可依法征收。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
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8日,東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劃界和清查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支持配合。被征收土地村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由人民政府在調查完成後制定並公布。
四、建議的土地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按《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征地綜合地價標準的批復》(魯政字[2015]286號)公布的《東平縣征地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征地* * *涉及1地塊,每塊地補償5萬元,新征用地塊綜合地價標準聽證會調整為6.6萬元/畝;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泰安市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執行。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事項
本公告發布後,對搶種、搶種、搶建被征收土地的,不予補償。本公告將在東平街道、宿城村及涉及征地的村民小組所在地張貼,並在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公布。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經營者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公告有異議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東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組織的調查和清查確認有異議的,可以自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東平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實施。特此公告。
聯系人:耕地保護科電話:0538-2858530
東平縣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
羅莊村2020年擬征地公告
東平縣人民政府關於擬征用土地的公告
東征公告[2020]第9號
為加快我縣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符合節約集約用地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東平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公告:
壹、擬征用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和用途
被征收土地位於羅莊村東南方向,土地1、2範圍為:羅莊村用地北、羅莊村用地南、羅莊村用地西、羅莊村用地東。涉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東平街道羅莊村村委會以上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二、擬征地的目的
此次征用的土地用於改善我縣城鄉居民的居住環境,確保居民安居樂業。本項目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依法可以征收。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
計劃於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5日,由東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劃界和清查確認,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支持配合。被征收土地村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由人民政府在調查完成後制定並公布。
四、建議的土地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按《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征地綜合地價標準的批復》(魯政字[2015]286號)公布的《東平縣征地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征地* * *涉及1地塊,每塊地補償5.5萬元;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泰安市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執行。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事項
本公告發布後,對搶種、搶種、搶建被征收土地的,不予補償。本公告將在東平街道、羅莊村及涉及征地的村民小組所在地張貼,並在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公布。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經營者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公告有異議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東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組織的調查和清查確認有異議的,可以自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東平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實施。特此公告。
聯系人:耕地保護科電話:0538-2858530
東平縣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
關於力帆村社區2020年擬征地的公告
東平縣人民政府關於擬征用土地的公告
東政企2020年第8號公告
為保證我縣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東平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布征地公告:
壹、擬征用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和用途
1、2號地塊位於清月湖東側,1號地塊的四個區域分別為:北面為縣城儲備用地及李畈村社區居委會用地,南面為濱河大道,西面為李畈村社區居委會用地,東面為李畈村社區居委會用地。2-4號地塊北為李畈村社委會用地,南為縣儲備用地,西為李畈村社委會用地,東為李畈村社委會用地。
上述地塊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東平街道李範村社區居委會。
用途:基礎設施用地。
二、擬征地的目的
這次要征用的土地是用來修路的。項目需要法律規定的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符合法律規定可以征收農民集體土地的其他情形。
三、開展土地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8日,東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調查確認土地權屬、類型和數量,以及農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權屬、類型和數量。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支持和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由人民政府根據調查完成後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制定並公布。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發布後,對搶種、搶種、搶建被征收土地的,不予補償。
本公告應當在征地涉及的鄉鎮、村、村民小組張貼,並在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上公布。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經營者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公告有異議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東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的調查和清查確認有異議的,可以自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東平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系人:耕地保護科;電話:0538-2858530。
東平縣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