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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鐵路工業遺產的現狀與維護?

中東鐵路工業遺產的分布

中東鐵路的修建和鐵路附屬②的建立,客觀上帶來了近代東北沿鐵路城市化和工業化的“T”型發展格局,以及商業、加工業、房地產、航運、礦產、林業、電力、金融等各種經濟現象和實體。並逐步形成以附屬土地為節點,以鐵路線為紐帶,具有空間分布完整性和相對集中性的中東鐵路工業遺產帶。中東鐵路西線(濱州線)工業遺產分布中東鐵路西線建於1898 ~ 1901年,東起哈爾濱,西至滿洲裏,全長953.76km。

濱州鐵路沿線的自然和地理條件差異很大。從哈爾濱向西,經過松嫩平原農業區、大興安嶺林區和呼倫貝爾草原,自然和人文景觀差異明顯。調查表明,濱州線沿線鐵路工業遺產豐富,其中以中東鐵路早期俄羅斯建築(1898 ~ 1917)為特色,許多設計精美、質量較高的站房、職工俱樂部、車站水塔、各種石屋、木刻等建築仍保存完好。工業遺產分布相對集中的鐵路節點主要有滿洲裏、海拉爾、牙克石、布洛圖、面都河、紮蘭屯、昂昂溪、富拉爾基、安達等。它們的位置特征、歷史功能和現存代表性不可移動文物見表1。

中東鐵路東線(隋斌線)工業遺產分布中東鐵路東線起於哈爾濱,經阿城、壹板坡、橫道河子、牡丹江至綏芬河站,全長560.54km,隋斌鐵路縱貫黑龍江東南部山區,穿越張廣才嶺、老爺嶺、太平嶺等主要山脈。這裏雨水充沛,土壤肥沃,植被覆蓋率高,物產豐富。隋斌線主要穿過山區和丘陵地區,保留了壹定規模的鐵路遺產,與西線相似,也具有早期俄羅斯建築的特征。其中,綏芬河、橫道河子、壹板坡的鐵路遺產分布最為集中。如橫道河子鎮已發現200多處中東鐵路早期建築,整體被列為全國文物保護單位。隋斌線主要鐵路節點的區位特征、歷史功能和現存代表性不可移動文物見表2。中東鐵路“南滿”支線工業遺產分布中東鐵路“南滿”支線於8月1897開工,從旅順向北、哈爾濱向南同時鋪設。2月1902竣工,7月1903通車。

1905日俄戰爭後,日本獲得“南滿”支線寬城子(長春)以南鐵路所有權,改稱南滿鐵路。日本為了管理南滿鐵路,於6月1906 11成立了南滿鐵路株式會社,並逐步竊取了安豐鐵路(沈陽至丹東)、撫順鐵路(沈陽至撫順)、牛莊鐵路(大石橋至營口)的路權。與中東鐵路的其他路段相比,南滿鐵路被日本人操縱的時間比較長,大約有40年,保存至今的鐵路遺產大多都留下了那個時代的烙印。長期以來,整個“南滿”支線鐵路客流量大,貨運量大。是東北地區南北交通的大動脈,有“黃金線”的美譽。受近年來工業化、城市化和鐵路改造快速發展的影響,這條線路的鐵路遺產整體上迅速消失。除了長春、沈陽、大連等中心城市,大部分車站只有少量鐵路遺跡,很多地方的鐵路遺產已經完全消失。主要鐵路節點的區位特征、歷史地位和現有代表性不可移動文物見表3。

對中東鐵路工業遺產整體保護的建議

中國悠久的文明史創造了豐富多樣的文化遺產,不僅有珍貴的文物、偉大的古建築和歷史文化名城,還有內涵豐富、歷史悠久的大型線性文化景觀遺產,如萬裏長城、絲綢之路、大運河、長江三峽、茶馬古道、中東鐵路等。中東鐵路是大型線性文化景觀遺產,而不僅僅是不可移動文物。雖然壹些優秀的中東鐵路遺存從中央到地方都被列為國家和地方文物保護單位,但文化遺產的整體保護問題並沒有得到根本解決。針對中東地區跨區域特點和珍貴的鐵路工業遺產,建議從國家層面制定保護條例或管理辦法,劃定保護範圍、保護等級和保護標準,統壹指導和規範各省市和鐵路部門的保護工作。制定中東鐵路工業遺產保護和利用總體規劃。壹個完整的文化景觀遺產是由相關區域的自然結構、經濟結構和社會結構組成的統壹體[8]。

鑒於中東鐵路的跨區域性質和復雜性,建議國家有關職能部門盡快組織鐵路部門和內蒙古、黑龍江、吉林、遼寧四省共同制定中東鐵路工業遺產保護和利用總體規劃。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基礎上,組織力量對中東鐵路沿線工業遺產的保護和利用進行統壹調查,摸清資源背景,通過科學評估準確把握文化遺產的整體價值。在此基礎上,確立保護和開發的中心城市、重要節點及其保護區。歷史風貌保護區除了按照法定渠道確立為不可移動文物或者優秀歷史建築外,還應當按照總體保護要求劃定,並規劃相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根據不同保護級別、遺產瀕危狀況和文化遺產綜合利用價值,確立保護的基本原則、開發利用的主要業態和優先順序安排。同時,要突出投融資渠道、綠色通道、解說系統、整合營銷、支持系統等專項規劃,確保總體規劃的全面順利實施。

開展區域合作,協調保護工作有具體的法律法規保障,有全面系統的保護總體規劃,需要從行政層面建立四省區、鐵路部門和地方城市之間的中東鐵路工業遺產保護合作機制。內蒙古和東北三省地處中國東北角,毗鄰而居,具有良好的區域合作基礎和條件。建議盡快建立由政府主導,商業機構、研究機構、非營利組織、文化團體、個人等不同主體參與的中東鐵路工業遺產保護合作機制。通過授權成立保護和開發利用協會,進行協調,消除地方行政壁壘。尤其要考慮組織跨省跨地區的“非營利組織”,在“文化價值觀”的指導下開展保護性商業活動,以防止遺產利用中的過度商業化和碎片化。同時,鼓勵周邊省區市與鐵路部門協商,在法律法規和規劃框架內,圍繞資源整合目標開展雙邊和多邊合作,促進文化遺產整體保護。歐洲國家在啟動工業遺產旅遊,推進整體保護和綜合利用後,對各類城市建築遺產進行了嚴格保護,使其成為極其重要的文化經濟資源,有效促進了旅遊經濟的發展[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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