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五刑,是五刑的總稱:摑、棒、徒、流放、死刑。
1.鞭打
根據唐律,鞭刑分為五等,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按照《亦舒》的解釋:“罵人者,攻之,亦訓之為恥。說人有小瑕疵,法律必須懲罰,這是可恥的。漢代鞭笞用竹,現在用楚。鞭刑適用於輕微犯罪,即用藤條抽打犯人的腿部和臀部。
2.鞭笞
有五個等級: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壹百人。解釋為“棍者,亦可打人。”就是用比棒子粗的刑具棒打犯人的背、臀、腿。
3.監禁
有五個檔次:壹年,壹年半,兩年,兩年半,三年。《議事》解釋說:“弟子為奴,必被奴辱”,是自由刑和苦役刑相結合,強迫犯人佩戴刑具(如鉗子或枷)進行勞動。若在京師,則送將軍監,女子送少府監;在當地,則是發給官辦的手工業或其他雜務。
4.流放
有三個檔次:2000裏,2500裏,3000裏。據《議事》:“舍五刑,謂不忍罰殺,而遠之”。流放刑是壹種僅次於死刑的刑罰,是將犯人流放到邊緣地區,並佩戴刑具進行強迫勞動。流放雖然分三個等級,但都是努力壹年。之後我們加了個流,做了三年苦役。
5.死刑
有絞和剁兩種。
以上五種處罰,除了十惡不赦之外,都是允許用錢來賠罪的。根據懲罰的輕重,贖金從壹斤到壹百二十斤不等。可見,《唐律》規定的五刑主要指向貧苦勞動人民,是壹種壓迫和恐嚇廣大人民群眾的手段。
(2)十惡不赦
“十惡”罪源於北齊法律中的十大罪狀,隋唐時正式定為“十惡”。根據《唐律》的規定,十惡罪的具體內容如下:
叛亂
企圖用各種手段推翻封建國家統治,就是為國謀危。
尋求大反叛
也就是祠堂和宮殿的破壞。
3.謀反
指本朝官員背叛或投降偽政權的行為。
變得邪惡
即毆打、殺害親屬,主要是毆打、殺害祖父母、父母、叔叔、阿姨、爺爺奶奶、父母等親屬。
5.決不
殺死三名非死罪罪犯,肢解壹個家庭中的人。
不尊重他人
任何侵犯專制君主人身和尊嚴的行為都可以被視為不敬。主要是盜竊帝王物件和皇帝禦服的物件;禦藥不如此方,誤禁食物;被指控利用公眾輿論等。
7.不孝的
即女性不能善待父母,主要是指責或詛咒爺爺奶奶和父母;爺爺奶奶和父母在這裏,他們有不同的富裕或缺乏支持;謊稱爺爺奶奶、父母去世;或者聽說爺爺奶奶父母的葬禮,不要哀悼。
8.不調和
也就是親人之間相互攻擊的行為。主要指殺害、販賣麻以上親屬,毆打或控告丈夫及立功以上長輩及立功以上親屬。
9.不公正
是對非血緣長輩的卑微侵犯。
10.內亂
也就是家庭之間的強奸。
《唐律》規定的“十惡”,都是直接侵害君主的統治基礎和封建國家的統治秩序的行為,因此被列為重點打擊對象。正如《亦舒》所說:“五刑中,十惡尤重。賠錢教,毀冠,標文開頭,以為城池光明。”壹個是“十惡”中,尤以謀反、造反、造反最為嚴重。按照唐朝的法律,無論主犯還是從犯,謀反還是謀反都是要砍頭的。“其父子十六歲以上皆絞,十五歲以下,其母、女、妻、妾、祖父母、兄弟姐妹、若蔔曲、子才、田宅無官。”叔弟亦流放三千裏。這個規則雖然不是以宗族為單位,但是範圍很廣。
(3)八條意見
“八項意見”制度起源很早,唐朝的法律更為詳細。所謂“八項意見”,就是關於保護封建貴族官僚特權,犯罪時減輕其刑罰的規定。其具體內容如下:
首先是討論親屬,即皇帝和國家的親屬,包括皇帝對上述親屬的豁免、皇太後、皇太後、皇太後。
二是議老,皇帝之老;
三是有德之人,如聖人、君子,其言行在封建社會是可以模仿的;
第四,能議且有傑出軍政才能的大人才;
五是論功行賞,功德卓著;
六是討論妳的職位,三品以上的職業官員,二品以上的散官,壹品以上的散官;
第七,勤政報國;
八是討論的嘉賓,前皇族的後裔。
根據《唐律》的規定,屬於八屆的人享有哪些法律特權?具體來說就是“議、請、減、贖、當、免之法”。
1.討論
屬於第八屆的人犯死罪,壹般司法機關可以不直接審判,而必須向皇帝報告犯罪事實和享有特權的理由,由皇帝交付大臣“聚議”,最後由皇帝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裁決,壹般可以免除死罪。犯下列罪的,可以直接減罪壹級。但“八項意見”並不適用於十惡不赦,說明當“八項意見”與國家利益相沖突時,必須服從國家利益。
2.請
即皇太子、公主、親族、親孫、犯死罪的五品以上官銜的官員,請皇帝,以下的罪減壹級。由於適用“請”的地位低於“八項意見”,適用範圍相對較窄。“犯十惡,坐逆天命,殺人,防奸細,偷盜,怠慢他人,受財不義者,不需要此法。”
減去
即使是七級以上官員的親屬和應請者,犯流刑的,也可以照常減壹級,但死刑不能減。
贖回
即九品以上官員的親屬,七品以上官員的親屬,要議、邀、減。如果他們犯了流浪罪,可以用錢贖罪,實際上也可以贖死罪。唐律中明確規定了各種刑罰的贖金數額,如50公斤銅錢鞭笞,100公斤銅錢鞭笞,60公斤銅錢監禁三年,120公斤銅錢死刑。唐代的贖制進壹步合法化。
5.當...的時候
是公務,就是用官貨抵刑,適用於普通官員。比如壹個五級以上的官員,“私罪”可以判兩年徒刑,“公罪”可以判三年徒刑。對於九級以上的官員,壹個官員“私罪”可判壹年徒刑,“公罪”可判兩年徒刑。
6.免除
即對於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官員,被除名的官員,處以兩年有期徒刑,被免除官職的官員,處以壹年有期徒刑。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對八位議員的法律優待不僅適用於自己,還延伸到家人,這就清楚地表明了唐律是保護封建貴族、官僚、地主特權的法律。只要有封建特權,這樣的法律規定就不會從封建刑法中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