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唐太宗出生在隋文帝統治時期,目睹了盛世的奢華,經歷了隋末的動蕩和隋朝的顛覆。他從波瀾壯闊的農民戰爭中體會到了人民力量的偉大。正如魏徵所說,隋朝本來就是壹個“壹統天下,強而銳,風行萬裏三十余年”的大壹統帝國當楊迪繼承皇位時,它仍然“國內富裕”。可是,為什麽十幾年後分崩離析,第二個死了?這是由於“驅使世界沈溺於情欲,窮盡壹切,為自己服務”和“沒有時間奴役,沒有戰爭。”吸取了這樣的教訓後,他非常重視普通人的生活。他強調以人為本,常說“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所以貞觀之初,唐太宗對臣子說:“要做君主,必須先救百姓。如果妳損害人民來為他們服務,妳就會割去妳的股份,然後吃飽肚子死去。”如果我們在世界上是安全的,我們必須首先理順我們的身體。如果我們不把身體擺正,我們就會犯錯誤。如果我們對待那些從上面搞砸的人,每次想到那些傷害我們身體的人,都會是色欲使然。縱情品味,貪圖享樂,欲求更多,痛苦更大,既防政事,又擾民。和壹個不合理的聲明的回報,人民解體,憎恨褻瀆,反叛。每次想到這些,我都不敢逃避。“可以看出,唐太宗對君民關系有著深刻的認識。他的“為君之道必須以民為本”的觀點,既是壹個政策或政治命題,也是壹個哲學命題。那麽,他為什麽要用割股吐肚,吃飽了撐死這樣極端的比喻來說明這壹點呢?因為楊迪的覆滅史和玄武門的更叠史給了他太沈重的教訓,可以說他對君道的生存有太多的痛苦!武德四年(621),李世民攻克洛陽。”看著隋宮,他嘆道:‘奢則貧要,貴則亡!’”因此,他繼位後,學習隋朝的意識日益強烈。武德九年(626年),剛剛繼位的唐太宗與群臣商議,強調法律禁止偷盜。唐太宗說:“人之所以為賊,是因為官吏貪得無厭,所以不顧廉恥。“我該去奢儉節約,疏於薄稅,選清官,使百姓豐衣足食,所以我不做賊,我用重法,惡法!”
唐太宗通過對歷史經驗的總結,得出了壹個規律性的結論:壹個國家的征用和開發,必然受到人民承受能力的限制,而正常的生產和維持簡單的再生產生活條件,就是這個限制的底線。所以他不會輕易征收徭役。他還下令合並郡縣,廢除“人少官多”的弊端,有利於減輕百姓負擔。為了不失去“太平第壹名”,“所以我晚上很努力,但我想安靜,讓世界無事可做。”唐太宗曾明確說過:“可愛不是君子,牛逼不是人。天子,有道則人推,無道則人棄。太棒了。”這是壹種對有真情實感的人的敬畏,也是唐太宗能長期保持其訓誡思想的根本前提。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唐太宗在政治思想上的重要貢獻是結合了治國的實際,提出了“君之道”、“和之道”等方略。中國古代雖然有很多強調“以民為本”的思想家,但像唐太宗那樣,從最高統治者的角度把這個問題提升到如此高的高度,並在自己的行政實踐中堅持貫徹,社會政治經濟狀況迅速改善,顯示出令人矚目的治國風範。貞觀四年(630),“天下之大,流散者鹹歸故裏,米鬥不過三四塊錢。年底,只有29人被判死刑。東臨大海,南極五嶺,家外皆不閉,行無食,取其從道。”這在歷史上是罕見的。可以說民本主義的政治實踐從未如此成功。
第二,任人唯賢,虛心納諫。
歷代統治者在建國治國的偉大事業中,需要團結使用人才,形成領導集團的集體智慧。在唐太宗執政的貞觀時期,這樣的君臣關系清晰地呈現出來。
唐太宗認為“政治的關鍵是得人,而不用其才則難治。”今天的任命必須基於美德和知識。" .在他看來,作為政治國家的首要條件在於選賢任能;選拔人才,必須以“德”和“識”為標準。他認為,只有選拔壹大批有真才實學、道德高尚的人,才能實現天下之大治。他用人唯才,不考慮過去的歷史背景,不考慮私人關系,求真務實。他曾在《帝範》中寫道:“故主之任,如工匠之木。直的人把它當成軸,彎的人把它當成輪子,上了年紀的人把它當成柱子,矮的人把它當成戰車。沒有優劣之分,各有千秋。智者依然是智者,智者取其計,愚者取其力,勇者取其力,畏者取其慎。不用智慧,不用愚蠢,不用勇敢,不用膽怯。所以,好工匠不棄材,智者不棄士。“魏徵和王魁是被謀殺的王子的顧問,就是典型的例子。唐太宗對人才的任用也很有特色。他能知人善任,發揮所長。歷史上著名的方和杜如晦就是壹個典型的例子。他們不善於破案和處理雜事,卻善於策劃和決定國家大事,所以被起用為宰相,揚長避短。而戴周,對歷史壹無所知,但為人正直,所以被請到大理寺做年輕的官,負責審理案件。結果他能力極強,從來沒有積壓案件,深得唐太宗賞識。
對人才的重視貫穿了唐太宗的政治生活。雖然他對大臣輔政的作用、人才與治亂的關系的認識並沒有逃脫以前的規範,但在他20多年的執政生涯中,他始終把人才問題放在重要位置,不時加以闡述,並盡力付諸實踐,這對於唐太宗的治國已經是難能可貴的了。
唐太宗之所以在中國歷史上受到尊崇,與他非凡的納諫氣度有直接關系。他曾對王魁說:“自古以來,人們總想在自己的國家裏長生不老,但不能因為自己沒聽說過,沒聽說過,就改變自己的方式。現在我丟了東西,妳可以坦白說,我再聽壹遍就可以改了。何必擔心國家的不安呢?”他還說:“我開了坦白講利國家之路,比起很多來封國璽的漢奸,我到現在都是心虛的。”在太宗看來,都是“明主以為短而善,暗主護短而永遠愚”。唐太宗壹直牢記魏徵的“兼聽則明,偏聽則暗”。有了好的指導思想,易教就有了好的基礎和前提。為了能充分受教,唐太宗進行了壹些改革。他命令五品以上的官員在中書省(為皇帝起草詔書的辦公室)值班,隨時召見,及時討論重大問題。他把國家重要的軍政大事和五品以上官員的任免交給宰相會議,充分聽取眾人的意見,集思廣益,任命最合適的人選。對於壹般政務,他要求負責起草聖旨的中書省和負責審核聖旨的廈門省各司其職,認真做事,不敷衍了事。這既有效防止了少數大臣專斷權力的混亂,又充分發揮了大家的集體智慧。有了相互制約的制度和措施,正確的方針政策才能順利產生。為了更好地諫諍,唐太宗還采取了壹些具體有效的措施,比如對參加軍政會議的諫官和史家進行諫諍,對敢於直接諫諍的大臣進行獎勵,鼓勵其他人以後再來諫諍。
由於唐太宗對諫的態度是積極的,是可諫的,當時從宰相的建議到縣官小吏、新職人員甚至朝廷妃嬪,都有人敢言敢諫。在任的20多年裏,大臣魏徵提出了200多項抗議。這種開明的政治局面和王諫臣的高明領導藝術,在中國封建社會是罕見的。
第三,* *在君臣關系中的統治
唐太宗充分吸收了孔孟荀的思想,藝術地處理君臣關系,堪稱典範。他有壹些前人不知道或不清楚的政治思想。他把君臣關系的主導方面轉移到了君主壹方,也就是說君臣矛盾的主導方面是君主,而不是壹直做壹個壞的附庸。在唐太宗看來,“世界的安全”與人和大臣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我是妳的“眼睛和耳朵”。國家要穩定,政權要穩固,君臣要“合義而為壹”,“同心協力”。為了建立這種新的君臣關系,唐太宗反復強調“作惡臣之所長不能有道理,作惡主之臣也不能有道理。君臣相見,魚水同歡,海納百川。”他還說:“君臣本來就是治亂的,* * *危矣。如果國主接受了忠言,大臣也坦誠相待,君臣和睦,這壹直是很重要的。君若有智,我不自正,欲避危不獲。失國者,不能獨善其身。”在此基礎上,我們可以看到,君臣雙方的利益是完全壹致的。君臣契合,天理壹體,才能創造出壹個生機勃勃、朝氣蓬勃的新王朝。而他的高明之處在於,他提出了“* * *為治”的思想。
那麽,君主和臣民是如何“以* * *”治國的呢?第壹,他要求他的臣下以誠相待,也要求他的臣下互相明辨是非,否則就沒有* * *之治。第二,貞觀十六年(642年),唐太宗說“或君亂,臣在;或者我亂了,我做主。如果兩者相遇,是什麽?”換句話說,君臣之間是有分工的,但雙方都有治理國家的責任。由於這種兩邊負責治理國家的思想,把君臣都放在同壹個層面上考察,所以每當國家治理不好的時候,總是要從君臣兩方面找原因,這對君臣是壹種約束。這種思想也改變了歷代皇帝的陋習,有利於政治清明,有其進步性。從這個思想也可以看出,唐太宗是歷史上為數不多的開明君主。
四、從寬處罰和簡易法律,緩解社會矛盾
唐太宗非常重視法治。他知道要治理好壹個國家,最基本的是確立壹定的原則,實行法治。他認為國家的法律不是帝王的法律,而是天下人民都必須遵守的法律,壹切都要服從法律。唐太宗認為法制應該簡單而審慎。唐太宗說:“國家法規要簡單,但犯不犯幾條。”他認為立法的指導思想應該是從取重從輕,從復雜到簡單。法律頒布後,唐太宗以身作則,帶頭守法,維護了法律的統壹和穩定。貞觀年間,太子真的觸犯了法律,與百姓同罪。執法時鐵面無私,量刑時卻反復思考,謹小慎微。他說,“死人不能再生,所以法律要寬大。”。因此,應特別小心。他從法律中刪除了許多種酷刑,尤其是死刑,幾乎減少了壹半。多虧了唐太宗的苦心經營,貞觀年間法治非常好,犯法被判死刑的人少了。貞觀三年(629年),全國只有29人被判死刑,幾乎達到了封建社會法制的最高標準——“刑事措施”,即不能使用刑法。
法律雖然是統治階級專政的工具,但既然顯得淩駕於整個社會之上,就不能不對特權者進行壹些法律限制。但貪得無厭的階級性使封建統治者無法滿足法定權利的規定,往往攫取更多法律之外的財富和特權,導致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司法弊病,這在隋朝尤為突出。針對隋朝的這些弊端,唐太宗強調守法,反對徇私。貞觀十七年(642年),唐太宗的妹妹長光公主的兒子趙潔參加成幹叛亂,依法死亡。當他去他姐姐的豪宅時,他姐姐向他求情,他卻不原諒他,解釋說:“賞他不避仇,罰他親戚。這是世界上最公開的方式,所以他對他妹妹有罪。”可見他很好地處理了人幹預法律的矛盾。
唐太宗還註重法規的完善。貞觀十壹年(637年)頒布的《唐律》,根據唐太宗的旨意,制定了壹些抑制權力氣焰的刑法,成為中國現存最早的完整的封建法典,是壹份寶貴的法律遺產。就其立法標準而言,有著以往少有的完美表現。雖然本質上是為了鞏固封建統治,保護剝削階級的利益,但唐太宗重視立法,強調法律的簡易性和穩定性,對我們當前的法制建設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動詞 (verb的縮寫)開放的民族政策
唐朝是壹個疆域空前遼闊的國家。作為這個統壹的多民族國家的締造者,唐太宗深受各族人民的愛戴,人們尊稱他為“太上皇”和“天可汗”。成為各族人民的* * *主。唐太宗認為自己作為奉天交通的主人,應該統治天下,建立中外統壹的世界秩序。他在少數民族中的崇高威望與其開放的民族政策是分不開的。由於他的努力,唐代漢族與少數民族和睦相處,出現了歷史上少有的民族關系和諧、各民族和睦相處的黃金時代。
貞觀十八年(644),東突厥要求唐朝住在勝利和周霞壹帶,但很多大臣反對。但唐太宗曰:“夷地亦人心,其情與仲夏不同。人們在遭遇道德問題時,不必懷疑不同的人。格德則恰,則四夷能使之如壹家;疑之,骨肉難免為敵。”貞觀二十壹年(647年),唐太宗又說:“自古以來,中國壹直是重德的,而蠻夷和德意誌壹直是相親相愛的,所以都以我為父母。”華夷家的思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贖救、賜食、恢復被俘虜的漢、夷勞動人民;對漢人和外族將領壹視同仁地進行賞罰;對中外將領壹視同仁;對中外受傷將領壹視同仁。正是因為唐太宗對少數民族“愛如壹家”的指導思想,嶽胡家自古以來就不存在。大大提高了唐政府的威望。
總之,唐太宗的治國思想是壹份寶貴的文化遺產。雖然他的治國思想在貞觀十年(636)後有所轉變,但在對民君關系的認識上出現了偏差。但是,我們應該認識到,唐太宗畢竟是封建時代的政治家,是封建地主階級的代表,他的治國思想也有其階級和時代的局限性。所以不能用今天的標準去要求古人。在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的指導下,對其進行深入研究,“去其封建糟粕,取其民主精華”。通過總結有益的經驗和教訓,我們可以發現唐太宗的治國思想仍然有其重要的存在價值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