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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武宗為什麽要毀佛?

毀佛原因:

1.佛教是外來宗教。佛教的發展給寺廟和僧侶帶來了巨大的經濟利益。此外,佛寺往往享有免稅、田地、婢女、奴隸等特權,造成了社會財富向佛寺的極大集中,嚴重影響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唐朝會昌滅佛時,說“世間富貴,佛有七八”。

2.此外,僧侶不願意工作,還擁有大量的仆人和女仆。在人力資源匱乏的古代,這種現象對社會經濟和軍事的影響更為明顯。寺廟經濟力量的過度發展最終引起了世俗統治階級的強烈不滿,僧人占地、養魚、民不聊生的行為積累了大量的社會矛盾。各種交織的矛盾激烈的時候,統治階級通過政治手段解決。中國佛教史上所謂的“三絕壹案”之難,也是這種矛盾鬥爭加劇的結果。

擴展數據

唐武宗大佛滅絕簡介:

元和十四年(819),唐憲宗在玉鳳祥法門寺迎接佛骨(所謂舍利子)。先是在宮中供養三天,再送到北京各寺廟供僧尼參拜,從而再次掀起全國性的宗教熱潮。在適當的時候,“諸侯與民望而放棄,惟恐不堪重負。”有竭其產者,有臂頂焚香者。" .

對此,韓愈站在儒家的立場上堅決反對。在他看來,佛教只是蠻夷的壹種方法,並不是中國固有的,而且是漢末才傳入中國的,所以並不先於王之道。他還說,佛教的流行使“亂死相繼,幸不長”,對封建統治有害無益。他強調指出:“以佛為主的蠻夷,是無法與中國對話的,他們的服飾是獨壹無二的。我不講先王的話,我不遵守先王的律法,我不知道臣的意思,父子之情,所以不適宜拜。

於是他斷然提出:“有了這壹根骨頭,我們就可以出錢出力,把它扔到火裏、水裏,永無根本,斷世人之疑,永不為後人所惑。”(《諫迎佛骨表》,《韓昌黎全集》第39卷)並說:“佛若有靈,可為災,若有災,應加於身。”此表與憲宗的奉佛意圖相沖突,而且前幾代奉佛的皇帝都不長久,導致憲宗大怒,要處死韓愈。經裴度、崔群等人說情,最終被貶為潮州刺史。

韓愈的反佛是在佛教的高峰期進行的,對比唐早期傅儀的反佛影響更為深遠。歷史上說韓愈“從不喜佛”,信孔孟。他覺得安史之亂後,藩鎮勢力強大,中央政府被削弱。他也感受到了儒家思想的衰落和佛道思想的傳播。曾寫過《原始之路》《原始自然》《原始人》等論文。

在這些論文中,他認為只有大力扶持名教,倡導孔孟忠孝之道,限制佛道傳播,才能有效鞏固中央集權統治。他在《原道》中指出:“今法曰:必棄君與臣,去父子,禁互助之道,以所謂清凈無聲”;“今吾亦欲治吾心,而世外之國必滅其性,子不為父,臣不為王,民不為事”;“今亦引夷地之法,上有先王之教,幾何不專業也存。”也就是說,佛教對儒家道統的拋棄是有害於國計民生的,是違背文化傳統的,必須予以拒絕。

為了達到驅逐佛教的目的,韓愈提出了以儒家“正統”為民族文化主線,以反對佛教各宗派的沿襲。他認為自己得到了儒家思想的真傳,以繼承和發揚堯舜至孟子的道家思想為歷史使命,並試圖通過模仿孟子的養陽精神和墨家思想來發展佛道思想。基於此,他特別贊揚了大學的理論體系。“大學”以治國為重,與個人道德修養掛鉤。佛教提倡本土主義,不僅違背封建禮教,而且否定民族至上的觀念,所以佛教是不能容忍的。

唐武宗登基後,武宗開始整頓佛教。然而,被京城僧人讒謗的趙貴臻,時常覺得自己“傷心欲絕,何時才能忘記”(《宋·僧人傳》卷十七)。此時他利用了武宗偏信道教,宮中“逢對必滅”(《歷代佛傳》)。他向武宗推薦了道士鄧、等人,借助他們的聲音,密謀滅佛。堅定了唐武宗滅佛的決心。

安史之亂後,唐朝國力迅速衰落。以前對外來文化包容和完全開放的勇氣和信心都喪失了。佛教作為外來宗教,自然被排斥在外。會昌三年(843年)四月,朝廷“命殺世間摩尼師,剃發令袈裟以薩滿之形殺”(《任原大唐求法記》卷三)。會昌四年三月,被封為“左右街道門教授”,“受各對之寵,毀施家,非中國之教,耗命,宜除之。皇帝還挺信的(《武宗傳·舊唐書·卷十八》)。

佛教在唐武宗的消亡實際上始於會昌初年,並在會昌末年達到高潮。早在會昌二年(842年),武宗就已將僧尼中的罪犯和犯法者世俗化,沒收其全部財產並“充二稅”(《武宗傳·舊唐書》卷十八)。會昌四年七月,頒布詔書,拆除所有寺廟、蘭若、佛寺等。以天下不足二百家,而其僧尼皆奉命還俗。

參考資料:

三俠壹案-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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