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步:收集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據。很多老板“肆無忌憚”發工資的原因之壹就是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覺得勞動者索要工資沒有證據,就盲目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因此,勞動者在從事任何討薪行為之前,需要收集能夠證明其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加蓋公司印章的勞動合同、考勤打卡記錄、工資單、上崗證、拖欠工資等。;
2.第二步:拿著相關證據和用人單位溝通協商。無論是否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協商都是最先采用的最快解決方案。在收集相關證據的前提下,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或者老板就工資支付的時間、方式、數額等進行協商,要求支付自己的工資;
3.第三步:通過合法途徑合法拿回自己的工資。很多農民工因為長時間拿不到工資,被迫用錯誤的方式發工資,比如拘留老板。但這些做法不僅不能解決欠薪問題,還會導致刑事處罰,得不償失。此時,勞動者應保持冷靜,先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如果投訴不成,他們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首先,如果妳為雇主工作,有兩種方式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局投訴勞動監察;優點:方法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向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雙倍工資不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解除勞動關系是基於未發工資,也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而且壹般都能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序多壹點,需要專業指導。
第二,如果是為個人打工,就不是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個體老板,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法律援助是國家對某些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免費提供法律援助的壹種法律制度。在民事、行政案件中,公民因經濟困難,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院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支付撫恤金、救濟金的;
4.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可見,索要工資的行為是在法律規定的受理範圍內。討薪過程中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可以向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工會的監督檢查權職工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九十五條不履行法定職責、違法行使職權的法律責任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職責或者違法行使職權,給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
公民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就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