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天津醫科大學學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壹年級學生,只接受高考理科考生,須符合《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專業實施辦法》的基本要求;
2.學習期間,必修課和專業限定課不能有不及格,不能有補課。
(2)轉入計劃(共39人)
五年制臨床醫學專業:計劃接收30名學生;
麻醉學專業:計劃錄取3人;
醫學影像專業:計劃錄取3人;
眼視光專業:計劃錄取3人。
第壹,選擇方法
1.轉入職業資格初審
根據高考成績和英語四六級成績,計算轉專業初審成績,按照轉專業計劃1:2的比例公布參加轉專業考試的學生名單。
轉專業初審成績= 100%高考成績* 40%+ 100%大學英語四級成績*20%。
其中包括:
百分比高考成績=(學生高考成績/該省市當年高考總成績)* 100。
四級成績百分比=(學生四級成績/710)* 100
所有成績都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2.轉向專業評估
將專業考試變為綜合課程考試,科目涉及系統解剖學、基礎醫用化學、醫用細胞生物學、組織學、高等數學、醫用物理學。
3.錄取方法
根據高考、英語四級和綜合課考試成績,計算轉專業總分。根據調劑計劃數從高到低錄取,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
專業調劑總成績= 100%高考成績* 40%+100%大學英語四級成績* 20%+綜合課考試成績* 40%,所有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成績公示和異議處理按照學校規定執行。
第二,轉向專業工作程序
(壹)制定當年專業工作的具體專業分工和工作安排。教務處向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提交了壹、二類專業的具體劃分。學校轉專業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後,教務處會向學院公布具體的專業劃分和工作安排。
(二)公布當年調劑計劃數和接收調劑專業的基本學業要求、考核內容和考核辦法。教務處制定ⅰ類專業轉專業計劃數、基本學業要求、考核內容和考核辦法;學院制定接收二類專業轉專業的計劃數、基本學業要求、考核內容、考核方式,提交教務處,教務處匯總信息並在網上公布。
(3)學生提交申請。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填寫《天津醫科大學轉專業申請表》,並在規定時間內將紙質申請表提交相關部門。擬轉I類專業的同學將紙質申請表提交教務處,參加教務處組織的審核;擬轉二類專業的學生將紙質申請表提交學院,參加學院組織的審核。學生僅限於壹個專業。報考壹個以上專業的,壹經發現,取消資格。
(四)教務處和學院的資格初審。教務處和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根據公布的基本學業要求,分別對擬轉專業壹、二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學生可參加轉專業考試。學院將專業資格初審名單提交教務處。
(5)教務處和學院組織專業評估。教務處和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分別組織壹類和二類轉專業考試,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考試可以采取筆試、面試等方式。學院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後,將二類專業名單報送教務處備案。
(六)公示結果及異議處理情況。教務處匯總專業壹、二擬錄取學生名單,並在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異議,須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教務處申請復議。教務處將復議申請提交轉專業領導小組審議,並在10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七)確定轉專業學生招生名單。公示結果無異議後,教務處發文公布轉學生最終錄取名單。
三、學生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轉專業:
(壹)以專項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與學校有明確約定錄取前不得轉專業;
(二)高考文科考生不得申請調劑到只招收理科考生的專業;高考理科考生不得申請調劑到只招收文科考生的專業;
(三)正在休學或者保留學籍的學生;
(4)已退學的學生;
(五)在校期間未被學校解除紀律處分的學生。
法律依據:
關於處理大學生轉專業、轉學、休學、復學、退學問題的規定。
第壹條高等學校的學生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轉入學校其他專業繼續學習。不適宜轉校其他專業但能在其他高等院校繼續學習相應專業的,可轉校。
(1)患有某種疾病或身體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證明不能在原專業或原學校其他專業學習,但仍可在高等學校其他專業或其他適宜專業繼續學習;
(2)學校認為不適合在當前專業學習,轉到原學校其他專業或其他學校學習,更能發揮學生的特長;
(3)本人或家庭確實有特殊困難,必須更換學習區域,否則無法繼續學習。學生轉專業、轉學由學校審批。對於壹般強調利益不相容等原因而要求韓語專業和轉校的,應該是不會同意的。妳不應該因為照顧愛人(無論已婚未婚)而同意轉讓。
第壹,選擇方法
1.轉入職業資格初審
根據高考成績和英語四六級成績,計算轉專業初審成績,按照轉專業計劃1:2的比例公布參加轉專業考試的學生名單。
轉專業初審成績= 100%高考成績* 40%+ 100%大學英語四級成績*20%。
其中包括:
百分比高考成績=(學生高考成績/該省市當年高考總成績)* 100。
四級成績百分比=(學生四級成績/710)* 100
所有成績都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2.轉向專業評估
將專業考試變為綜合課程考試,科目涉及系統解剖學、基礎醫用化學、醫用細胞生物學、組織學、高等數學、醫用物理學。
3.錄取方法
根據高考、英語四級和綜合課考試成績,計算轉專業總分。根據調劑計劃數從高到低錄取,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
專業調劑總成績= 100%高考成績* 40%+100%大學英語四級成績* 20%+綜合課考試成績* 40%,所有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成績公示和異議處理按照學校規定執行。
第二,轉向專業工作程序
(壹)制定當年專業工作的具體專業分工和工作安排。教務處向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提交了壹、二類專業的具體劃分。學校轉專業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後,教務處會向學院公布具體的專業劃分和工作安排。
(二)公布當年調劑計劃數和接收調劑專業的基本學業要求、考核內容和考核辦法。教務處制定ⅰ類專業轉專業計劃數、基本學業要求、考核內容和考核辦法;學院制定接收二類專業轉專業的計劃數、基本學業要求、考核內容、考核方式,提交教務處,教務處匯總信息並在網上公布。
(3)學生提交申請。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填寫《天津醫科大學轉專業申請表》,並在規定時間內將紙質申請表提交相關部門。擬轉I類專業的同學將紙質申請表提交教務處,參加教務處組織的審核;擬轉二類專業的學生將紙質申請表提交學院,參加學院組織的審核。學生僅限於壹個專業。報考壹個以上專業的,壹經發現,取消資格。
(四)教務處和學院的資格初審。教務處和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根據公布的基本學業要求,分別對擬轉專業壹、二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學生可參加轉專業考試。學院將專業資格初審名單提交教務處。
(5)教務處和學院組織專業評估。教務處和學院轉專業工作小組分別組織壹類和二類轉專業考試,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考試可以采取筆試、面試等方式。學院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後,將二類專業名單報送教務處備案。
(六)公示結果及異議處理情況。教務處匯總專業壹、二擬錄取學生名單,並在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異議,須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教務處申請復議。教務處將復議申請提交轉專業領導小組審議,並在10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七)確定轉專業學生招生名單。公示結果無異議後,教務處發文公布轉學生最終錄取名單。
三、學生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轉專業:
(壹)以專項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與學校有明確約定錄取前不得轉專業;
(二)高考文科考生不得申請調劑到只招收理科考生的專業;高考理科考生不得申請調劑到只招收文科考生的專業;
(三)正在休學或者保留學籍的學生;
(4)已退學的學生;
(五)在校期間未被學校解除紀律處分的學生。
法律依據:
關於處理大學生轉專業、轉學、休學、復學、退學問題的規定。
第壹條高等學校的學生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轉入學校其他專業繼續學習。不適宜轉校其他專業但能在其他高等院校繼續學習相應專業的,可轉校。
(1)患有某種疾病或身體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證明不能在原專業或原學校其他專業學習,但仍可在高等學校其他專業或其他適宜專業繼續學習;
(2)學校認為不適合在當前專業學習,轉到原學校其他專業或其他學校學習,更能發揮學生的特長;
(3)本人或家庭確實有特殊困難,必須更換學習區域,否則無法繼續學習。學生轉專業、轉學由學校審批。對於壹般強調利益不相容等原因而要求韓語專業和轉校的,應該是不會同意的。妳不應該因為照顧愛人(無論已婚未婚)而同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