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稅收征管法對偷稅罰款的有關規定。
不要說太多。我國對偷稅漏稅的規定體現在《稅收征收管理法》中,立法者大筆壹揮,對偷稅漏稅的處罰非常宏觀:
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擅自偽造、變造、隱匿、毀棄帳簿、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漏報、少報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後拒不申報、謊報納稅,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該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未繳納應納稅款,以轉移、隱匿財產等手段阻礙稅務機關追繳未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未繳稅款和滯納金,並處未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面規定了偷稅的罰金數額,即繳納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金。註意,滯納金不是罰款,滯納金從繳費之日起,按照每日萬分之五的利率單獨計算。
二、我國關於偷稅罰款的行政處罰規定
《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了偷稅行政處罰的數額,但是數額很寬,50%的罰款和500%的罰款,對納稅人來說是天壤之別。因此,國家稅務總局授權國家稅務總局地方分局制定罰款行政處罰的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北京、河北、天津制定京津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上海制定上海市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廣東制定。
先簡單介紹壹下對艾倫進行行政處罰的上海。
根據上海市稅務行政處罰的裁量標準,擅自銷毀或者隱匿賬簿、憑證偷稅的,偽造、變造賬簿、憑證的,在賬簿上多報或者漏報、少報收入的,經稅務機關通知後拒不申報的,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的,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1。應當追繳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壹倍以上二倍以下罰款:(1)三年內發生偷稅行為兩次以上的;(二)惡意收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抵扣稅款的發票偷稅的;(三)不配合稅務機關進行稅務檢查的;3、逃逸、拒絕檢查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逃避繳納欠稅款(納稅人未繳納應納稅款,采取轉移、隱匿財產等手段阻止稅務機關追繳欠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稅款和滯納金,並按照以下標準處以罰款:1。納稅人未繳納應納稅款並采取轉移、隱匿財產等手段阻止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稅款的,處以欠繳稅款50%以上100%以下的罰款;2、三年內兩次以上阻止稅務機關追繳欠稅,處以欠稅壹倍以上罰款的;3、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阻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稅款情節嚴重的,處以欠繳稅款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分局依據上述規定對艾倫進行處罰,對艾倫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作出主動改正錯誤的處理,對艾倫虛構業務虛假申報偷稅但主動查扣稅款的部分處以0.5倍罰款。艾倫公司未能改正錯誤的違法行為依法受到嚴厲處理,艾倫公司虛構業務改變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稅漏稅且未主動查扣補繳部分,受到重罰並處以4倍罰款。
三、中國關於懲治偷稅漏稅的法律
偷稅是指納稅人無意識地繳納或少繳納稅款的行為。?《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或者應納稅款,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的,稅務機關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采取強制措施追繳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外,並處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仍以上海為例,《上海市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未繳或者少繳稅款,按照以下標準追繳處理:1,三年內第壹次免繳;2、三年內兩次以上,且欠繳或者少繳稅款不足十萬元的,處欠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壹倍以下的罰款;3、三年內發生兩次以上,且未繳或少繳稅款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處以未繳稅款壹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4.三年內發生兩次以上,未繳或者少繳稅款五十萬元以上的,處未繳稅款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綜上所述,我國偷稅罰款數額體現了各省市稅務行政處罰的裁量標準,各省市規定略有不同。納稅人如有需要,可在各省市稅務局等官網查詢,或依法向稅務局申請行政信息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