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規劃概要
規劃名稱:浙江省頭門港經濟開發區總體規劃(2020-2035)
規劃範圍和面積:規劃範圍為浙政辦函[2020]99號文批準的頭門港開發區管理範圍,包括臨港新城(白沙灣、金沙灣片區)、南洋片區(醫藥園區)、北洋片區、紅角巖片區和港區,規劃面積51.66平方公裏。
規劃期:2020-2035年,包括近期至2025年。
發展定位:特色產業集聚區、港貨萬程示範區、臨港新城大花園。
發展目標:
到2025年,頭門港經濟開發區將在臨港產業體系建設上取得突破,中心港口地位進壹步確立,新城空間格局進壹步優化;
到2035年,把頭門港經濟開發區建設成為核心競爭力不斷增強的特色產業集聚區,開放能力不斷提升的浙江新興港口,集港、產、城、灣於壹體的浙灣區經濟發展示範區。
二、規劃實施可能帶來的影響及對策
大氣環境:推廣使用區域集中供熱和清潔能源,完成各項廢氣整治任務,打造“清潔空氣公園”。據預測,規劃實施後,區域大氣環境和周邊敏感目標的常規因子均符合國家二類標準限值,特征汙染物優於相應的環境標準限值。
水環境:規劃實施後,規劃區內各類廢水將依托區域汙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後排放,港區汙水經處理後回用,基本不會對區域地表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且隨著南陽第二汙水處理廠尾水生態凈化工程及區域內各項水汙染防治工作的開展,區域地表水水質有望得到改善;近岸海域方面,近期各類廢水排放量在核定排汙規模內有所增加,擬在北洋新建壹個排汙口,以減少對當地海域的影響。在充分論證排汙口選址的基礎上,結合近岸海域水汙染防治工作的開展,規劃實施對其影響也是有限的。
地下水和土壤:全面完成地下水汙染防治的各項任務。同時,要求規劃區內所有項目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建設和生產,各項地下水汙染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在此基礎上,該地區的開發建設基本不會對地下水環境產生重大影響。只要入駐企業認真落實各項土壤汙染防治措施,加強退役場地土壤環境管理,規劃實施對區域土壤環境影響不大。
固體廢物:規劃實施後,開發區的固體廢物處理能力將進壹步提高。生活垃圾能夠得到有效處置,同時積極實施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優質處理,不會對區域環境產生明顯影響。壹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可通過各種固體廢物處置設施進行處置,實現無害化處理。在加強收集、運輸、處置等過程環境管理的基礎上,不會對區域及周邊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聲環境:規劃實施後,區域內規劃布局將得到改善,工業用地、交通幹線、居住用地等敏感區域將得到整體有效隔離。同時,對所有噪聲源都會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其影響非常有限。
環境風險:預案實施後,開發區和企業將編制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建立事故風險防範體系和應急響應體系。在認真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範措施,加強企業和區域環境風險防控設施和管理的基礎上,開發區環境風險可控,環境事故風險水平可接受。
生態環境:綜合分析表明,在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措施、生態建設和保護措施的基礎上,規劃實施對區域生態環境和風景名勝區等生態敏感區的影響有限。
社會影響:本規劃實施後,將優化開發區產業結構,完善區域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同時,要統籌考慮,合理安排,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