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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突發事件的原則是什麽?

應急反應應遵循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

國家建立重大突發事件風險評估制度,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減少重大突發事件的發生,最大限度地降低重大突發事件的影響。

應急工作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原則;

貫徹統壹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突發事件的等級: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壹般四個等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為了提高社會各界依法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及時有效地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嚴重社會危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環境安全和社會秩序,迫切需要在認真總結我國應對突發事件經驗教訓、借鑒其他國家成功做法的基礎上,制定壹部依據憲法規範各類突發事件行為的法律。制定突發事件應對法,提高依法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是政府全面履行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迫切需要,是落實依法治國方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客觀要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

壹、應急預防和應急準備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主要包括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和完善、城鄉應急基礎設施和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突發事件隱患排查治理、專兼職應急隊伍組建培訓、應急知識宣傳普及和應急演練、應急物資儲備保障體系建立等。

二、國家突發事件預警系統的內容是什麽?

國家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預警系統。可預警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級別根據突發事件的緊急程度、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為壹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壹級為最高級別。

3.公共交通、公共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采取哪些有效措施預防突發事件?

公共交通車輛、公共場所和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當制定具體的應急預案,為車輛和相關場所配備報警裝置和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標明其使用方法,並明示安全疏散路線和路線,確保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有關單位應當定期檢測、維護其報警裝置和應急救援設備、設施,使其保持良好狀態,保證正常使用。

4.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和救援措施有哪些?

自然災害、事故和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應當在人員救援、事態控制、公共設施和公眾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采取措施。

社會安全事件發生後,應當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對當事人采取強制隔離、封鎖相關場所和道路、控制相關區域和設施、加強核心機關和單位安保等措施。

嚴重影響國民經濟正常運行的緊急情況發生後,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有關主管部門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管制等緊急措施。

法律依據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七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由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制定,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

總體應急預案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壹類或幾類突發事件,或為重要目標保障、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提前制定的工作預案。相關部門牽頭制定工作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印發實施。

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或者為重要目標保障、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相關部門事先制定的工作預案,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鼓勵相鄰和類似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共同制定應對區域性、流域性突發事件的聯合應急預案。

第八條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突發事件應急保障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和總體安排,明確有關各方的責任和任務。

針對突發事件應對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不同級別預案的內容各有側重。國家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重點明確響應原則、組織指揮機制、預警分級和事件分級標準、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和響應行動、應急保障措施等。,側重於規範國家壹級的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政策和指導;省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重點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和響應行動、隊伍物資保障和動員程序、市縣政府職責,重點規範省級響應行動,體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重點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措施、隊伍物資保障和動員程序,重點規範市(地)級和縣級的應對行動,體現應急響應的主要職能;鄉鎮街道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重點明確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範了鄉鎮壹級的應對行動,體現了早處置的特點。

針對保障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強調了隱患和防範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應急恢復。

重大活動保障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重點明確安全隱患和防範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疏散組織和路線等。

針對為應急響應提供隊伍、物資、設備、資金等資源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重點研究不同類型、不同級別突發事件發生後的組織指揮機制、資源布局、資源調用程序。

聯合應急預案重點明確了相鄰和相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之間的信息通報、處置措施銜接、應急資源共享等應急聯動機制。

第九條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居委會、村委會等法人和基層組織制定,重點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潛在風險監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疏散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及如何實施,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早期處置的特點。

大型企業集團可根據相關標準規範和實際工作需要,參照國際慣例,建立自己的應急預案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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