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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鑫案和萬鑫案壹樣嗎?是老太太敲詐的那家嗎?到底是什麽?

兩個都是碰瓷,壹個是老太太碰瓷,壹個是巨額資產碰瓷。

好像在詳細新聞裏。復制到這裏。

/news/2011-08-23/1447957 . html

萬鑫案的審查!

-壹個願意付出兩倍代價保護國有資產的企業家是如何誕生的?

前幾天有報紙報道,壹個叫姚二強的人願意出5億保護國有資產不流失。如果他失敗了,他就向法院報案。

回到2008年,金融危機期間,國企萬鑫公司因為不負債被告上法庭。經法院調解,其以土地向第三人清償債務,第三人代為清償債務。

沒想到國家通過各種措施救市,市場變了,這塊地升值了。所以這個訴訟在四年後出現了。自稱是這家公司大股東的姚二強說,這次轉讓是無效的,不合法的,是國有資產流失,因為他曾經想以5億元的價格買下這個地方,但是他沒有賣,而是以654.38+0.2億元賣給了別人。國有資產流失多嚴重?

結果最近幾乎所有媒體都報道了,都義憤填膺,義正言辭。但是誰會在腦子裏把這個問題轉過來呢?

這樣想想,妳就知道怎麽看這部劇了。

我們先把它看做壹部懸疑片——

1.這塊地妳要出5億,粗略算樓面價到1.5萬。那個時候,妳可以以這個價格拿走北京的任何壹塊地。已經超過了當時的房價,接近當時的兩倍,以兩倍的價格買了下來。會有這樣的人嗎?有這麽蠢的人嗎?還是妳錢太多?那是什麽巨牛公司?我查了壹下。很棒的名字,環球影業。應該是中國SASAC的母公司吧?

2.實名舉報人就是那個自稱是賣地公司最大股東的人。妳的公司,妳會舉報嗎?妳過幾年舉報,這算什麽?

事實上,我們無法判斷爭議。我們必須等待法院根據事實和法律做出判決。我們可以看到喜劇效果是下壹部,這部劇的前傳。

接下來,我們可以帶著鬧劇的心情來看這部電影。

它的前傳是在網上很紅的“嚴泰案”。

這個故事的主人公是萬鑫公司原第壹大股東、環球影業董事長姚爾強。他在海南的時候,用金泰公司買了1萬股椰島。買了之後,他後悔退貨。結果打了幾場官司都沒還,最後找了下壹家鴻雁公司。沒想到他壹賣就把錢都交了,沒過戶。結果椰島要上市了,他不想賣了,又去打官司,但是認定出售合法。他還是不甘心,再次上訴,最後說簽了合同。

遺憾的是,我們很多古媒體人沒能轉過這個彎,成了假道士,跟了口號。

社會充滿了混亂,考驗媒體人智商的時候到了。更深的考驗是每個人的價值底線!

姚爾強:中國“資本碰瓷”第壹人

碰瓷挑戰新的社會價值標準

“碰瓷”原本是古玩行業的行話,指的是壹些不法之徒在擺攤賣古玩時,往往別有用心地把易碎的瓷器放在馬路中間,等著路人不小心碰到。

近日,“天津版彭宇案”於8月22日在天津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對於熱議的“失主扶老人摔倒獲賠償壹案”二審持不同意見。出席的媒體和市民包圍了法庭。在審判現場,聲稱被擊中的王修智夫人情緒激動,壹度放聲大哭。王太太的女兒也表示,車主已經承認打人,並承諾賠償。然而,這輛車的主人許雲鶴說,他“非常善良,樂於助人”。

這個案子和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在很多方面都有驚人的相似。首先,“犯罪壹時無法還原,雙方證據不足”。壹審判決許雲鶴賠償王夫人65438+萬元後,輿論和網友幾乎倒地支持許雲鶴,民眾再次引發了壹場關於社會道德的大討論。

名為“天津許雲鶴”的微博吸引了近萬名粉絲的關註。16年8月6日《助人為樂,卻被冤枉了65438+萬元。法院任意宣判葫蘆案。我可以在哪裏申冤?”帖子被各大論壇轉載。二審的判決會給案件帶來哪些進展?

隨著“碰瓷”成了道德上不可承受之輕。許多隱藏的“資本碰瓷”逐漸浮出水面,伴隨而來的是壹系列的資產違規和無處可訴。

資產到處碰瓷。

所謂的“資本碰瓷”,比傳統的碰瓷需要更多的手段和資源,屬於高知識、高背景的人才能做的行業,碰瓷的收入可以是幾千萬甚至上億。

簡單來說,什麽叫“資產碰瓷”,就是用碰瓷的手段,用法律和公權來要挾,最終獲得對方的資產或“和解金”。這裏的門道可以窺見如下:

壹般來說,碰瓷的資產需要有計劃的長期準備。在達成資產、股權等交易之前。有了碰瓷對象,簽訂正式合同,要求履行合同,要做的事情就是丟印章。也就是在合同簽訂之前,找壹家媒體,在壹個不顯眼的角落發布公章丟失的通知。以後可以投訴簽名不算數。簽約壹段時間後更換法人,再由法人聯系碰瓷對象,否定合同。同時,原法人玩失蹤,規避法律風險。

至此,剩下的就是碰瓷對象受到法律、舉報、調查、輿論等多種角度的“職業”威脅。

資產碰瓷脅迫的手段堪稱極其專業。

記者深入觀察資產碰瓷後,發現其中的門道相當專業,甚至玩弄公權力機關、輿論機構、法律機構,不得不驚嘆知識分子“資本碰瓷”的專業性。基本上,我們可以看到壹兩件關於強制的事情浮在冰山壹角:

第壹,法律強制。以違約和法律支持為由,要求碰瓷方賠償並返還資產(或股權)。

第二,公權力強制。在法律不支持的情況下,利用關系,利用公權力傾斜法律天平,進行要挾。

第三,搶劫脅迫。公然搶劫(搶奪)碰瓷對象的公司甚至個人私有財產,尤其是財務、運營和高層的私人文件和電腦。規避以“股東之間的經濟糾紛”為由哄搶(搶劫)的法律風險。並利用這壹屬性來強制。

第四,調查脅迫。利用搶來的文件進行審計調查,希望能找出違規違法的證據。如果有,則強制成功。

5.舉報脅迫。長期不斷地向紀委、公檢法、公安等壹系列國家部門舉報,使得碰瓷對象陷入長期的偵查困境,無法進行正常的運作和日常生活。

第六,輿論脅迫。在各種無效的情況下,策劃輿論,愚弄媒體,打著正義的旗號強奸輿論,制造不利於碰瓷對象的輿論,最後讓碰瓷對象陷入輿論困境。並試圖通過輿論向法院和其他國家機關施壓,使法律天平傾斜。

資產碰瓷的經典案例“煙臺案”

資產碰瓷雖然收益很大,但是操作難度和涉及的風險並不比站在路中間的人少。所以各種規避風險的方式也遊走在人情、法律、政策的漏洞中,有壹套特殊的手段。比如“丟公章”;“法人變更”;“玩失蹤”是壹種熟能生巧的做法。

在網上熱議的“煙臺案”中,壹位極其憤怒的律師(詳見瓊州tout的博客)在其博客上對整個事件進行了透徹的描述,這也讓我們對“資產碰瓷”有了清醒的認識。

這個故事的主人公是萬鑫公司原第壹大股東、環球影業董事長姚爾強。他在海南的時候,用金泰公司買了1萬股椰島。買了之後,他後悔退貨。結果打了幾場官司都沒還,最後找了下壹家鴻雁公司。沒想到他壹賣就把錢都交了,沒過戶。結果椰島要上市了,他不想賣了,又去打官司,但是認定出售合法。他還是不甘心,再次上訴,最後說簽了合同。

在這壹點上,他的證據是,合同章在壹個月前曾經刊登過公告,說是遺失了。另外,公司法人變成了另壹個人,姚二強再也沒有出現過。

所以反過來就是幾千萬的股權收益。

吃了中間的甜頭,自然是“從善如流”,姚二強也從此沈浸在這種方式中。變成壹個知而避之的牛,不知道就吐出壹筆錢。

萬鑫案還有待觀察。

近日,姚二強轉型,耗資200萬元,成為壹家半國有企業的名義董事長。在各種強制手段都沒有現實效果的情況下,他動用了輿論手段,在全市掀起了壹場風暴——“萬鑫侵吞國有資產”。據記者所知,在法庭上,證據是壹邊倒的,他能否借助輿論手段再次傾斜法律天平,拿下654.38+0.8億的巨額原國有資產,還有待觀察。

筆者將持續關註庭審證據,用證據還原壹切,還原壹個光明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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