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法律規定,民間借貸利率的法律保護分為三個層次:
1,年利率不超過24%(每月2分),完全合法,全部受法律保護;
2.年利率超過24%(每月2分)但不超過36%(每月3分)時。
(1)如果債務人已經向債權人支付了24%-36%的利息,但在訴訟中要求債權人返還,拒絕支持債務人的請求,相當於認可了實際支付的利息;
(2)債務人未向債權人支付24%-36%的利息,債權人在訴訟中要求債務人支付的,不支持債權人的請求,相當於不承認未支付的利息;
3、超過36%(每月3分)的利息部分是非法的,應認定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貸款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應予支持。
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支付的利息的,人民應予支持。
第三十壹條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願支付,或者以超過約定利率支付利息或者違約金,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以不當得利為由請求出借人返還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請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擴展數據:
案例:
最高法規範民間借貸:年息超過36%無效。
人民網上海、北京8月7日電(錢偉、李彤、羅誌都知道)“時移易”。8月6日,最高人民頒布《最高人民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這是民間借貸的最新司法解釋。除了界定民間借貸,肯定企業間借貸的有效性,亮點在於明確了互聯網借貸平臺的責任。
《條例》規定了P2P(點對點借貸)涉及居間和擔保兩種法律關系時,是否以及如何承擔民事責任。同時,還調整了民間借貸的利率和利息,明確民間借貸年利率超過36%無效。
第三方機構網貸之家CEO石6日對記者表示,《規定》從法律角度對P2P行業爭論已久的擔保問題進行了明確界定,即認可了P2P平臺作為信息中介的本質定位,接受了行業普遍承諾先行賠付的現狀。36%的劃定可能對民間借貸影響更大。
首次明確P2P平臺擔保責任。
1991年,最高人民頒布了《最高人民關於人民審判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但由於經濟社會的變化,許多規定已經不能適應發展的需要。這壹最新的關於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是為了響應金融市場化改革對形勢發展和司法工作的要求。
比如點對點借貸。近年來,隨著互聯網及相關技術的發展,互聯網金融在中國發展迅速。2013年以來,P2P井噴式發展,不僅數量增加,借貸種類和方式擴大,也引發了層出不窮的問題。
“中國形成了不同於國外P2P網貸模式的新特點,同時也產生了平臺角色復雜、監管主體缺失、信用體系缺失等新問題。”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杜萬華在8月6日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
根據《條例》中的規定,借貸雙方通過P2P網貸平臺形成借貸關系,網貸平臺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故不承擔擔保責任;P2P網貸平臺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為借貸提供擔保的,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提供擔保的,根據出借人的請求,人民群眾可以判定P2P網貸平臺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
後者是壹個附加條款。石解釋,在P2P平臺以各種形式主張承諾賠付的情況下,法律支持出借人要求平臺履行擔保責任。
年利率超過36%的民間借貸無效。
利率是民間借貸的核心問題,也是此次司法解釋的重要內容之壹。多年來,所謂“兩線三區”,明確民間借貸年利率超過36%,是對1991司法解釋的重大修改。
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杜萬華8月6日介紹,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推進,以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作為利率保護上限的司法政策改革勢在必行。民間借貸利率上限如何調整,采取何種模式,固定利率上限如何確定,是審判實踐中壹系列亟待回答的問題。
根據《條例》的規定,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不超過年利率24%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息36%的,超過年息36%的利息視為無效,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返還年息36%以上已支付的利息。
關於24%和36%的兩條線,杜萬華解釋說我們劃了“兩條線三區”。首先,第壹行是民法保護的固定利率是年利率的24%。
這是壹條線;第二行是年利率36%以上的利息約定無效,就是這兩行。分為三個區域,壹個是無效區域,壹個是司法保護區域,壹個是自然債務區域,也就是24%-36%期間的三個區域。
“24%和36%之間的糾紛應由借貸雙方自行解決,既定事實應得到尊重,”石告訴記者。也就是說,不受保護,但當事人願意自動履行,沒有異議。
他補充說,36%的劃定可能會對民間借貸產生較大影響。現實中綜合利率超過36%的情況很多。
此外,互聯網金融平臺懶投資總裁陳告訴記者,要警惕利率過高的平臺,因為過高的利率無法得到保障,可以有效限制吸引投資人的平臺的發展。
最高法稱,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民間借貸規模不斷擴大。隨著借款人的廣泛性和多元化,民間借貸的發展直接導致了大量的訴訟。
2014年,全國審結民間借貸案件1024千件,同比增長19.89%;2015上半年已審結案件52.6萬件,同比增長26.1%。目前,民間借貸已經成為繼婚姻家庭之後的第二類民事訴訟,訴訟標的金額也在逐年增加,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