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是指軟件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照有關著作權法的規定享有的各種專有權利。就權利的性質而言,它屬於民事權利的壹種,具有與民事權利相同的特征。
著作權是知識產權中的壹個例外,因為著作權的取得不需要單獨確認,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自動保護”原則。軟件經登記後,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許可權和報酬權。
所需材料
填寫申請表
計算機軟件註冊申請表填寫指南
(1)軟件名稱欄:
1.全稱: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軟件的全稱。各種文檔中的軟件名稱應填寫壹致。
2.簡稱(如無簡稱,不填此欄)。
3.分類號:根據國家標準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碼確定的分類號。
4.版本號: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軟件的版本號。
(二)開發完成日期欄:指軟件開發者將軟件固定在有形物體上的日期。
(三)首次發表日期:指著作權人首次公開該軟件的日期。出版是指通過贈送、銷售、出版、展示等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未出版的軟件不填寫此欄。
(4)軟件開發欄:(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1,自主開發:即自主開發的軟件。
2.合作開發: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共同開發的軟件。應當同時提交合作開發合同。沒有合作開發合同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相關資料。
3.委托開發:指委托開發的軟件。應當提交標明著作權歸屬的委托開發合同。沒有委托開發合同的,應當提交相關證明。
4.指定任務開發:指國家開發的軟件。應提交項目任務書或合同。無項目任務書或合同的,應提交相關證明。
(5)原始取得權利欄:原始取得權利是指獨立開發軟件所取得的權利。所填內容應與上欄提供的證明文件所證明的事項壹致。選擇此欄,不要填寫衍生工具收購權欄。
(六)派生收購權欄,在三種繼承方式中,根據實際情況(原權利不填此欄):
1.繼承是指通過繼承獲得著作權。應提供合法的繼承證明,如公證遺囑或法院判決書。
2.受讓方是指通過原著作權人的轉讓取得著作權。應提供載明轉讓事項的轉讓合同或法院判決書。
3、承擔是指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變更和終止,以及其他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的軟件著作權。申請人應提供合法的受理證明,如工商變更登記證明、法院判決書等。
(7)權利範圍欄:權利範圍是指著作權人取得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取得部分權利的,應當註明具體權利,選擇填寫修改權、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權利或者其他權利。
(8)軟件用途和技術特征欄:
1,軟件用途和技術特征壹欄(以下五點需要說明)
註冊軟件的適用行業、用途和主要功能的簡要說明(不超過600字)
B.註冊硬件環境(型號和CPU)、軟件環境(操作系統、支持軟件的名稱和版本號)、分類號(查看我們提供的表格)、軟件版本號(如果不是原版本號,如V1.0,應提供原版本證書,見我們提供的證書);
C.登記軟件的編程語言、版本號和程序數量(總數)。
D.註冊軟件的開發目的、主要功能和技術特點
E.登記軟件的零售價格或報價。
f .軟件的全稱(所有文件的統壹名稱)、開發完成日期和出版(公開)日期;申請人、著作權人及其地址,如果前兩者不是同壹人,說明關系;
g版權範圍:全部或部分(如修改權、復制權、發行權及其他權利)。
H.簽署授權委托書(由我方提供)。
我註意到:外國公司的名字和名稱不應該出現在源程序或文檔中。
(9)申請人欄:
1.個人申請人:除填寫所有項目外,身份證復印件(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如護照等。)應提交。
2.法人申請人:名稱欄應填寫公司全稱。身份證號碼欄應填寫企業法人登記號碼或企業法人代碼證書號碼,並應添加聯系人姓名和電話。應當提交企業法人登記證書或者企業法人代碼證復印件。
3.法人的分支機構和內部組成機構應當經法人認證。
(10)代理人欄:
1.個人代理人:除填寫所有內容外,還應提交與軟件申請人簽署的委托書。
2.法人或其他組織代理申請人:名稱欄應填寫單位全稱。身份證號碼欄應填寫企業法人註冊號或企業法人代碼證號,聯系人姓名應填寫電話欄。應提交與軟件申請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十壹)軟件認證材料的交存方式,認證材料是指軟件程序和文件。存款有三種選擇:
1.壹般押金:提交源程序及任何文檔前後30頁。如果整個程序和文檔少於60頁,應提交整個源程序和文檔。壹般情況下,程序每頁不少於50行,文檔每頁不少於30行。選擇壹般存款,不要填寫本欄其他內容。
2.異常存款:在欄目三種情況中選擇壹種,並提供相應材料。
3.密封:可分為密封源程序和密封樣本。如果選擇密封源程序,應填寫頁數。如果妳選擇密封樣品,妳應該提供壹個光盤。
(12)申請人保證聲明欄:申請人應認真核對申請表、擬提交的證明文件和認證材料的內容是否真實,是否符合申請要求;明確提交不真實申請文件造成的法律後果。核實後,個人申請人應當簽名或者蓋章;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人應加蓋單位公章。簽名應該是原件,而不是復印件。
鑒定材料
軟件著作權登記的認證材料包括程序和文件的認證材料。
程序和文件的標識材料應由源程序和任何種類的文件前後連續30頁組成。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完整程序和文件少於60頁的,應當提交完整的源程序和文件。除特殊情況外,程序每頁不少於50行,文檔每頁不少於30行。
證書
1.作為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
2.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軟件有書面合同或者項目轉讓的,應當提交合同或者項目轉讓書;
3.經原軟件著作權人許可,在原軟件上開發的軟件應當進行軟件著作權登記,並提交原著作權人的許可證書;
4.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人是權利的繼承人、受讓人或者受讓人的,應當提交權利的繼承、受讓人或者受讓人的證明。
軟件著作權登記認證材料的例外交存
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可以選擇下列方式之壹作為認證材料交存的例外:
1.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軟件源程序前後連續30頁,保密部分用黑色寬斜線覆蓋;2.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源程序的前10頁,加上源程序任何部分的50頁;
3.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目標程序前後有連續30頁,加上源程序任意部分的連續20頁。
4.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的軟件文件作為例外寄存的,參照前款規定辦理。
為安全起見而封存
軟件著作權登記時,申請人可以申請封存源程序、文件或者樣本。除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人或司法機關外,任何人不得啟封。
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的作用
對於軟件開發者來說,軟件著作權登記雖然不是國家的強制性政策,但是對軟件進行登記是有好處的。
1.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是發生軟件著作權糾紛時證明軟件權利的最有力的證據。這不僅在訴訟或壹般糾紛中是很好的證明。但如果不登記,著作權人就很難獲得全面的保護。
2.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是軟件著作權人投資和交易的重要資本和財富。而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是知識的最後憑證。
3.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有時是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壹個非常重要的砝碼。有了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壹定程度上可以證明企業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這也是高新認定中非常重要的壹環。
4.《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是企業申請軟件企業不可缺少的證明。
5.從以上3、4點可以看出,軟件著作權登記證也是企業獲得國家稅收減免、人才優惠等政策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