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妳需要買東西,那麽妳就有機會成為消費者。作為消費者,他們往往是買賣過程中的弱勢壹方,自身利益受到了損害。
根據我國現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消費者主要有以下幾種維權途徑。
壹、協商解決
發生糾紛後,消費者與經營者就與糾紛有關的問題進行協商,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通過直接對話,陳述事實和理由,分清責任,達成和解協議,使糾紛得到解決。協商解決消費者權益糾紛是壹種快捷、簡便的糾紛解決方式,對消費者和經營者都是壹種理想的方式。實際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費者權益糾紛就是這樣解決的。
第二,投訴和調解
投訴的定義:
消費者投訴是指消費者因日常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發生消費權益糾紛後,請求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調解,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行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糾紛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調解解決。
投訴形式:
消費者投訴可以通過電話、信函、面談、網絡等方式進行。但無論采取何種形式,都有必要明確以下內容:
1.投訴人的基本情況。即投訴人的姓名、性別、聯系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等。
2、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即被告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
3.時間、品牌、產地、規格、數量、價格等。
4、損壞的具體情況、發現問題的時間以及與運營方協商的時間等。
5.購物憑證、保修卡、協議等的復印件。
三。行政投訴
投訴的定義
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權益爭議後,可以請求政府有關行政部門按照行政程序解決爭議。與其他爭議解決方式相比,投訴具有高效、快捷、有力的特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時,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消費者如何投訴?
消費者決定投訴時,應向有關行政部門(如衛生部門、檢驗檢疫部門、質量部門、工商部門、建設部門等)提出。)根據商品和服務的性質。消費者投訴壹般應以書面形式,壹式兩份,並載明下列事項:
(1)消費者的名稱、地址、電話和郵政編碼;
(二)被申請人的名稱、地址、電話和郵政編碼;
(三)投訴的要求、理由及相關事實依據;
(4)投訴的日期。必要時,消費者可以委托代理人進行申訴活動,但需要向有關行政部門提交授權委托書。
消費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後,與經營者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投訴,並要求有關行政部門根據和解協議制作調解書。與經營者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撤回投訴,提交仲裁機構仲裁。如果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可以撤回投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提起訴訟(消費者和經營者有仲裁協議的,要先申請仲裁,不服裁決再走訴訟)。
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理。在中國,訴訟大致可以分為三種形式:
(1)刑事訴訟;
(2)民事訴訟;
(3)行政訴訟。消費者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訴訟屬於民事訴訟的範疇。如有必要,也可以委托專業律師幫妳處理相關問題。
法律客觀性: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壹)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