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百二十七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因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這篇文章是關於動物造成損害的責任。
動物致害責任是典型的無過錯責任原則,因此也是特殊侵權責任之壹。該條規定的動物必須飼養,且損害必須是由動物的本能行為造成的。如果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比如主動戲弄動物,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將被免除責任。損害是由第三人的過錯造成的(如第三人故意刺激動物傷害受害人),由第三人承擔責任。如果是因為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故意侵害他人,比如德國牧羊犬的主人駕駛德國牧羊犬咬傷行人,就應該確立壹般侵權責任,甚至構成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這時,動物只是侵權或犯罪的工具。另外需要註意的是,動物造成損害的責任主體是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而不是動物所有人,除非所有人與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是同壹人。
二、動物傷害糾紛如何確定責任?
(1)動物必須被飼養。與野生動物相比,飼養動物是指被人占有、控制和飼養的動物。排除微生物(細菌、病毒),微生物對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的高度危險物質致人損害的責任。
(2)因飼養的動物的獨立危害而必須造成他人損害,換言之,“動物危險的實現”。所謂動物的“自主傷害”,是指動物基於本能而不是在人的有意識的脅迫或驅使下,獨立或在外界刺激下實施自己的行為,從而對他人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
(三)造成他人財產或者人身損害的。動物造成的損害形式可分為:
1,動物對人造成傷害的獨立動作大多是積極動作,比如牛抵人,馬踢人;但在壹些造成損害的特別危險的情況下,動物的消極行為也可以構成動物致害,比如牛躺在鐵軌上導致火車出軌。
2.動物對人造成傷害,可以直接對他人造成傷害;還包括動物的動作造成的間接損害,比如馬受到驚嚇,把路邊的車輛打翻,對人造成損害。
3.動物造成的損害不僅包括積極的人身和財產損害,還包括動物造成的妨害狀態,如惡狗掌權,阻嚇未成年人通行。受到損害的人可以要求消除妨害,因此遭受損失的人(如因走彎路而額外支出的費用)有權要求賠償。
三、寵物受傷如何賠償?
寵物對人造成傷害,傷害後果往往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a)簡單的財產損害,如動物撞擊造成的財產損害;
(二)對人體造成暫時性損害的,如被動物追逐而造成腳扭傷、被動物咬傷等肌肉損傷;
(三)對人身造成永久性傷害,如殘疾或在突出部位留下永久性疤痕;
(四)致人死亡的。因動物造成的損害後果不同,賠償範圍也不同:造成單純財產損害的,只需賠償其直接損失;如果對人造成暫時的傷害,受害者需要壹定的時間來恢復。除了賠償直接損失外,他還應支付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或其他收入。如果對人身造成永久性傷害,醫療和護理費用、損失的工資或其他收入、殘疾生活津貼等。應當根據具體傷殘程度給予補償;如果造成死亡,還會涉及到治療費用、喪葬費、慰問金、被害人被扶養人(如喪失勞動能力的父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等。
實踐中,在計算損害後果時還應註意以下問題:
(1)在動物造成損害的案件中,很少涉及精神損害賠償問題。由於無過錯責任原則,通常賠償金額有限,原告不得主張“懲罰性賠償”;
(2)部分受害者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識,往往忽視喪失可獲得的利益和殘疾賠償;
(3)在確定補償金額時,應考慮經濟發展和物價上漲等因素,以克服目前的低補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