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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什麽?

1.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什麽?

(壹)青少年犯罪的外部環境

1,學校

學校是未成年人生活的主要環境之壹,對未成年人的影響可以說是導向作用。但是,現在壹些學校在對待學生的教育上存在壹些問題,這已成為青少年犯罪中壹個不可忽視的因素,主要表現在:

(1)部分學校指導思想出現偏差,教育方法陳舊。他們片面追求升學率,忽視德育,忽視學生全面發展的需要,對成績差的學生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了“教而不育人”的局面,激起了部分學生的抵觸心理和無節制心理。壹些學校不註重法制、人生觀和道德規範的教育,不註重對學生的正確引導,導致部分學生不知法、不知德、自尊、自重、自愛,缺乏修養,缺乏正確的人生觀和目標。壹旦走向社會,就會迷失方向,落入違法犯罪的行列。

(2)少數教師體罰或虐待未成年學生,侵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雖然社會各方面對學校體罰現象比較關註,但仍有大量未成年學生經常或偶爾受到老師的懲罰。有些老師缺乏對學生的愛和基本的法律知識,歧視差生。他們要麽不管他們,要麽諷刺、辱罵、懲罰他們,甚至把差生放到差班的後座,禁止其他同學接近他們。許多學生有壹種新的“厭學”情緒。導致很多未成年人輟學,過早走向社會。這些數量龐大的未成年人,形成了未成年人社會管理的“真空帶”和“斷裂層”。因為他們沒有機會接受高中或中專教育,也沒有參加工作的知識和技能,整天在社會上遊蕩,非常容易被社會上的壞人腐蝕,教唆他們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3)部分學校周邊環境惡劣,幹擾學校和未成年人正常教育學習秩序。學校應該是“凈土”,但是壹些位於縣城和鄉鎮的中小學周邊環境還是很差。很多中小學周邊都是網吧、電腦遊戲廳、錄像廳、臺球室、卡拉ok廳等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的娛樂場所,讓學生接受了壹些不利於他們成長的東西。

2.家庭的

家庭作為社會的細胞,是未成年人人生經歷的第壹個場所,是他們社會化過程的起點。在未成年人社會化的過程中,家庭起著重要的作用,不良的家庭環境對未成年人不完善人格的形成有著首要的影響。

(1)家庭結構有缺陷。不完整的家庭是青少年犯罪的“催化劑”。夫妻關系是家庭存在的基礎。當夫妻關系破裂,或因離婚、死亡、入獄等原因失去壹方或雙方時,家庭結構的完整性被破壞。在這種家庭中,尤其是失去丈夫的家庭,家庭收入減少,生活水平下降,教育孩子的責任就落到了妻子身上。再加上家務勞動的壓力,時間和精力的限制,疏於管理和教育,很容易導致未成年人放任自流,誤入歧途。此外,由於家庭結構不完整,家庭成員之間的情感交流不平衡,人際關系冷漠。未成年人容易形成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人格特征和逆反心理。他們不滿足於家裏的愛情和精神生活,往往從外面尋求精神上的支持和寄托。這樣,由於他們心理不成熟,社會經驗不足,在不良環境的影響和壞人的教唆誘惑下,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2)家庭教養不當。家庭教養直接關系到教育的成敗。有些父母不遵循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點和成長規律,導致父母教養方式不當,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壹個非常直接和重要的原因。根據廣東省青少年犯罪研究所的數據,在該所服刑的青少年罪犯中,80%與家庭教養不當有關。不恰當的家庭教養方式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糟蹋又糟蹋

目前家庭獨生子女率逐年上升,因為家庭只有壹個孩子。父母往往對孩子采取順從的態度,即使孩子犯了錯也要包庇,這就使孩子從小養成了自私、任性、懶惰、自大、以自我為中心的不良性格和行為習慣。這類未成年人進入社會,當其個人利益和需求在正常範圍內得不到滿足時,很可能不顧社會道德和法律規範,從而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2簡單粗暴

與溺愛相反,壹些父母走向了另壹個極端。這些家長發現孩子犯了錯誤,就不顧孩子正常的自尊心和獨立人格,動不動就打罵。壹方面,父母的行為給孩子提供了學習模仿的榜樣,很容易讓孩子形成殘忍、粗暴、好鬥的性格,形成以暴力作為解決問題方式的觀念。另壹方面,引發並強化了孩子的逆反心理,導致孩子與父母之間的情感破裂,形成了情感對立、互不信任的局面。心理上,他們把父母當成敵人,離家出走,到社會上找小哥哥“同情”和“溫暖”。他們中的壹些人在別有用心的煽動者的誘惑和威脅下墮落成了罪犯。

3順其自然。

父母放棄教育孩子的責任,對孩子的壹切行為采取不幹涉的態度,放任自流。在這種家庭中長大的孩子,很容易形成冷漠、傲慢、自大、自負、玩世不恭的壞性格。他們在父母的放任下過早走向社會。因為他們缺乏父母的引導和監督,自身認知水平不高,缺乏正確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在社會各種不良因素的誘導和影響下,容易形成犯罪心理,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4期望過高

現在很多家庭都是獨生子女,父母對孩子傾註了全部的愛,同時對孩子的學習成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孩子很難做到最好。此時孩子心理壓力大,甚至焦慮,產生逃避和叛逆。當這些壓力超過他們的承受能力時,他們很可能在逃避和叛逆心理的控制下離家出走,甚至誤入歧途;有的甚至做出殺害親人等過激行為。

5缺乏情感交流

有些家長整天忙於工作或生意或者只關註孩子物質需求的滿足,而忽略了與孩子的主動交流。再加上未成年人的心理閉鎖,孩子和父母之間缺乏情感交流,他們的心理困惑和疑惑得不到父母及時指出,內心的欲望和需求得不到滿足,現實心理得不到宣泄和心理安慰。久而久之,心理問題積重難返。進而形成抑郁、敏感、多疑、易怒、冷漠、孤獨、缺乏責任感和同情心等心理障礙和人格缺陷。由於他們缺乏自控能力,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下,容易實施暴力犯罪。

(3)父母有不良行為。家庭中很多社會化是無形的,父母的舉止態度對未成年人有潛移默化的影響。另外,未成年人好奇心強,可塑性強,善於模仿,但明辨是非和控制自己意誌的能力較弱。因此,父母的不良行為如賭博、酗酒、盜竊、賣淫、嫖娼等。都會對孩子產生暗示性的影響,使孩子模仿大人的不良行為,在心裏播下違法犯罪的種子。

(4)家庭氛圍不和諧。“家庭氛圍可能是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直接原因。和諧、不和諧或沖突的家庭氛圍與違法行為率有很大關系。與和諧的家庭相比,違法的孩子明顯增多。”家庭成員,尤其是夫妻之間,往往充滿了爭吵、指責、揭短板和爭鬥,彌漫著沖突或不和諧的氣氛,這會給孩子帶來極大的挫敗感和不安全感。這樣下去,會造成內向、孤獨、自卑等人格障礙。為了逃離這種不和諧的家庭氛圍,壹些孩子很容易離家出走,流落街頭。壹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響,就會走上犯罪的道路。

(5)家裏太窮。由於父母工作壓力大或父母雙雙下崗,家庭條件太差,孩子在同齡人中容易自卑,容易形成孤僻、內向的性格和敵對的心理。為了滿足自己無法從家庭中獲得的物質欲望,他們往往會鋌而走險。家庭惡劣的生活環境和周邊條件,周圍人的職業道德素質、治安管理和文明程度都是影響孩子成長的因素,孩子容易受到周圍不健康的青少年的影響,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3.社會

社會不良因素的影響是犯罪的“沃土”。社會上的壹些拜金主義思想、腐敗、嫖娼、生活腐敗、收入差距擴大、貧富兩極分化,扭曲了壹些未成年人的心理和思想,容易導致他們走上犯罪道路。目前,對未成年人影響最大的主要因素如下:

(1)黃色媒體所謂黃色媒體,就形式而言,包括各種出版物、音像制品、娛樂產品等。從內容上看,以暴力兇殺、淫穢、低級趣味等淫穢物品為主。所謂淫穢物品,是指CD片、錄像帶、錄音帶、膠片、電視片、幻燈片、照片、圖片、書籍、報刊、手稿、玩具、印有此類圖片的物品、淫穢毒品等。黃媒傳播快,毒性大,毒性深。色情媒體誘發的強奸、流氓、搶劫、殺人等犯罪,對社會的危害遠遠大於色情媒體本身。在實施性犯罪的未成年人中,超過60%的人受到色情媒體不同程度的毒害,走上犯罪道路。黃色媒體對誘發青少年犯罪起著直接的作用。黃色媒體不僅對人們產生負面影響,而且毒害人們的心靈,剝奪人們的權利,導致他們犯罪。這種毒害對未成年人尤為明顯,所以被稱為“精神鴉片”。未成年人時期是壹個人成長的特殊時期。未成年人模仿能力強,容易受到跨界影響。明辨是非能力弱,好奇心強。這個時期的未成年人,在黃色媒體的影響下,容易克制自己身體上的躁動,更容易突破現行的法律規範和社會道德,走上犯罪的道路。

(2)電腦網吧“藍色急速”縱火事件給了我們沈重的壹課,也讓我們不得不從另壹個側面去認識網吧。計算機技術是信息時代到來的標誌,它給社會生產、科研、學習和生活帶來了很多便利。但是電腦的很多功能卻讓未成年人著迷,比如上網聊天,談戀愛,玩DVD,玩電腦遊戲,看網頁。目前,由於政府職能部門分工不合理,電腦網吧如雨後春筍般湧現,沒有強有力的部門和技術控制,未成年人瀏覽色情網站和反動邪教網站,給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帶來了無窮的麻煩,成為未成年人犯罪的誘因。

(3)司法制度中國高度重視青少年犯罪問題。近年來,制定和頒布了壹系列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規。但是,由於諸多因素的限制,防治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傳還不到位。此外,由於政府財力和警力的限制,以及未成年犯人數的不斷增加,許多監獄和看守所仍然無法將未成年犯與成年犯分開。未成年犯的交叉感染,容易學到更多的違法犯罪手段,染上更多的惡習。

(二)青少年犯罪的內部因素

1,生理學

(1)精力過剩和調節能力低下的矛盾。未成年人生理機能的快速發展,增加了他們的活躍度,他們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之後,仍然有很多過剩的精力和體力。但是,由於他們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對緩慢,他們缺乏足夠的能力來調節和控制過剩的能量。因此,多余的能量經常被不恰當地使用。在外界不利因素的影響下,多余的精力往往被用於搶劫、強奸等暴力犯罪活動。

(2)高興奮性與低控制性的矛盾。由於腺體的發育,未成年人的內分泌非常旺盛,大腦經常處於興奮狀態,導致他們情緒高度興奮,容易沖動。但由於他們大腦皮層發育不成熟,缺乏自制力,容易出現沖動型、情境型犯罪。

(3)成熟的性功能與道德觀念的缺失之間的矛盾。到了青春期,性功能逐漸成熟,產生了強烈的性意識,產生了接觸異性的需要,產生了性欲和沖動。但他們缺乏組建家庭、承擔家庭的法律和道德責任以及經濟能力,導致了生物與社會的矛盾。如果這個時期的未成年人不能正確處理這種矛盾,那麽就不可能正確對待兩性關系,就有可能放縱自己,毫無節制地控制自己的行為,從而強化這種矛盾,導致性犯罪。比如,壹些未成年人在色情淫穢制品的刺激下,為了發泄生理沖動,不惜實施強奸、輪奸等性犯罪;或者為了嫖娼不惜實施搶劫、盜竊、詐騙等財產犯罪。

2.心理學

扭曲的心理因素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另壹個主要原因。以下幾種心理畸形最容易導致未成年人犯罪:

(1)逆反心理的畸形。逆反心理是每個渴望獨立的未成年人都會有的心理。當它發展嚴重時,他們會反抗社會道德和法律,故意反對家長和老師的規則和紀律。這種心理往往傾向於未成年人出走、自殺、犯罪。

(2)競爭心理的扭曲和演變。攻擊性心理是未成年人常見的心理特征,適當的引導會成為他們上進的內在動力。但如果沒有正確的引導,這種心理就會演變成情緒心理和報復心理。在這種心理暗示下,他們喜歡模仿影視中的情節,願意為朋友赴湯蹈火。經常為了哥們打架,搶劫,偷盜,甚至殺人。他們視戰鬥為“英雄”,視冒險為“樂趣”。在暴力和他人的痛苦中建立競爭的滿足感。這種競爭精神的扭曲和演變是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壹大因素。

(3)性心理的扭曲和強化。在這個時期,他們對性有壹種好奇感、神秘感和“嘗試欲”。在人類道德和法律的制約下,少數未成年人性心理扭曲,偷偷閱讀色情小說、色情報刊和視頻,甚至試圖模仿色情情節,尋求刺激。隨著這種扭曲心理的不斷強化,壹旦條件合適,少數未成年人就會失去控制能力,進行攻擊性的“性發泄”,走向性犯罪。

(4)利己主義的惡性膨脹和早熟的消費心理。在現實生活中,有些孩子的父母,沒有對孩子進行正確的教育,而是對孩子過於溺愛和寵溺,使孩子養成了任性、傲慢、自私的不良性格。對個人吃喝玩樂的強烈追求,往往導致低收入高消費的矛盾,心理受挫。為了達到這種變態的心理平衡,他們走上了偷、搶、騙的犯罪道路。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責任年齡。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降低了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年齡。

(壹)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的;

(二)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三)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起訴,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未成年人會有犯罪記錄嗎?

犯罪記錄是不能消除的,未成年人會有犯罪記錄,但是未成年人的犯罪數據是不能訪問的,除非司法機關辦案。犯罪記錄壹般是指壹個人過去的違法犯罪行為記錄。又稱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壹般指犯罪記錄的檔案記錄,犯罪檔案壹般存放在公安部門保存。

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的,該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將被封存。

而且檢察院在收到法院生效判決後會封存犯罪記錄,甚至在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訴決定後,也會封存相關記錄。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並不是壹成不變的。隨著周圍環境的變化和社會的不斷進步,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也會呈現出不同的方式。只要全社會都關心未成年人,關註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就會有效減少,中國未成年人就會全面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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