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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說清朝是君主專制的時代?答對了就給分。

中國古代皇權在清朝達到頂峰。

明朝廢除了宰相內閣制,皇帝稍有懈怠,權力就轉移到內閣大臣身上。清朝建立軍部,軍務大臣成了整天讀皇帝心思的奴隸。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錢穆。

第四講明朝

二、明代的內閣制

不管怎麽說,在明朝,壹切,總之最後都是靠皇帝來實現的。但當然,皇帝不可能壹個人管理所有這些事情,所以還得說說皇帝的秘書處。明朝皇帝的秘書處當時被稱為內閣。秘書是內閣大學生。因為皇帝在皇宮工作,他需要幾個秘書來幫助他。這些人的辦公室在中基、建基、文華、五營,還有文遠館、東閣。這些官職都在內廷,所以這些人被稱為內閣學士或內閣大學士。內閣學士原來的職級只有五位,而六位大臣是兩位,可見內閣學士在朝廷的地位並不高。在朝廷中,大學士之職也在尚書之下。現在,這些大學生是做什麽的?在太祖時期,內閣學士就像是皇帝的顧問。皇帝有什麽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隨時問他們,聽聽他們的意見,做皇帝的參考。以前是宰相的事,現在是皇帝的事。皇帝不能壹個壹個親自寫,就口授給大學士寫。這叫“傳旨為筆”。按照皇帝的命令,他們只寫下如何做這個,如何批準那個。所以說壹個大學士只是皇帝的私人秘書,政權還是在皇帝,而不是大學士,也是有道理的。

據當時統計,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至二十壹日,內外司送進宮的奏折有1160份。每封信裏有壹件事和二三件事,共有3291件事。因為中國地方大,壹切都集中在中央,中央當然有很多可以預期的。從秦始皇時代開始,公文就已經放在秤上稱了,每天都不可能休息到深夜,更何況是在明朝。當時西方還沒有像英法那樣的現代體面國家。像西班牙和葡萄牙這樣的小國,不管它們的領土有多小,政治規模都簡單得可憐。這個和中國沒法比。對於這麽大的壹個國家來說,讓皇帝批準所有的事情當然是很困難的。讓我們來看看北平的故宮。前面的三個大廳是法院開會的地方,後面,如幹青宮,是皇帝居住的地方。他每天都來前臺,挺遠的。北平氣候9月結冰,次年2、3月解凍,尤其是早晨。但中國政府的傳統習俗是日出前開會,黎明前開會,皇帝必須黎明即起,太陽出來就開完會。壹般來說,大多數官員都住在宮外,遠至前門外的穆樂士街。早上跑進宮很遠,騎著馬,帶著仆人提著燈籠,四更五更就去了。到了故宮,要下馬,只允許幾個人騎馬。都要先去朝堂,等皇帝上朝。皇帝出來的時候天還沒亮,天氣冷,當時沒有現代化的防寒設備。爐子很簡陋,還生了點炭火,不過只是做做樣子。明朝在壹天之內有三個朝代,稱為早朝、午朝和晚朝。按照事實,皇帝不得不三次出面見他的大臣和人民。明朝朝代分兩種:壹種叫內廷,壹種叫禦門。故宮又稱內廷,是在正殿開會。禦門到奉天門,在陽臺上,普通人可以見面說話。現在西方國家有大聚會,有在陽臺上演講的氣氛。我們稱之為民主政治精神。其實清朝的故宮午門就是皇帝和百姓見面的陽臺,只是這個制度在清朝沒有用,在明朝用了。皇帝壹天要上朝三次,麻煩多了。明太祖是開國皇帝,世界是從他而來的。他以前是黃覺寺的和尚,掃地挑水。他精力充沛,可以做壹個專制的皇帝。明·成祖仍然為世界而戰。他是被封閉的國王。他從北京來南京篡位,也有精力親自削共。繼續下去的子子孫孫在深宮中成長,他們的精力壹代壹代地衰退

心理醫生,妳不能這麽做。妳甚至不能每天出庭。今天不打官司,明天就接不到東西了。東西不能連在壹起,也不能讓文武百官壹直等在那裏,大臣也不能說話,皇帝也沒什麽好回答的。後來皇帝不得不偷懶,把政權交給內閣,內閣權力逐漸恢復。

但內閣權力雖重,他們的官階仍然較低,仍然只是五品。所以通常內閣大學士都是大臣。結果內閣學士地位不高,大臣地位卻很高。同時和宋代壹樣,都有宴席談官。宴會上的官員教皇帝或王子讀書,那是皇室的老師。前朝官員與皇帝的關系既恭敬又親密,這是很自然的。所以在明代,大學士(皇帝的私人秘書)擔任六部大臣(政府的長官),曾經在宴會上演講(皇帝的老師),地位是有尊嚴的。但明代大學士的官銜壹直是大臣和殿(閣)大學士,如兵部尚書和五營殿大學士。他的官還是大臣,大學生還是兼職。直到明朝亡國,大學士還是個五品官。但是在上壹個朝代,他是壹個大學士作為高官,已經是站在其他高官面前了。但按照體制的正軌理論,他之所以尊重自己的官,並不是尊重自己的兼職。所以就官制而言,明朝的內閣大學士,絕對不能和漢唐宋的宰相地位相提並論。

但是到了明朝,他在官職上的地位雖然低,但是在朝廷上的地位卻很高。因為所有奏章、政事、詳評、回答都要經過他們的手。在太祖和成祖時代,皇帝親自執行事情,並口頭告訴大學生寫鬼信。大學生天生就像壹個秘書。後來皇帝年幼無知,只好向大學士請教。而且因為皇帝不懂事,也時不時不敢和大學士見面。現在大學士看了,拿了壹張小紙條,寫了意見,附在公事上,送到宮裏。皇帝決定仔細閱讀。當時叫“文旨”,意思是給皇帝獻計獻策。又稱“票稿”,是指用壹張小紙條(即票)起草壹份意見,送交皇帝考慮。皇帝自己看了,就拿這壹張,自己撕了。他親自用紅筆批,稱“紅批”,又稱“朱批”。批準了拿出來,這是正式的法令。在唐朝,所有的法令都是由宰相擬定,送到皇帝那裏作畫。到了宋代,是宰相把碑文呈給皇帝,皇帝先同意或改正,再正式起草。現在的明朝,所有的詔令都是皇帝下達的,大學士只幫皇帝個人,所有的責任都在皇帝身上。而皇帝失職,卻沒有辦法,只有給予的東西有時才能被擋住。給東西的官位太小了,怎麽可能太難為皇帝。所以明朝的制度可以說是皇帝獨裁。但是,遇到大事,皇帝還是會來到文華堂和武英堂,和那些大學士面對面商量。只有小事不重要,內閣會寫個條子送到宮裏,讓皇帝批下來。

但是,要知道,在明朝,天下延續了近300年。起初,皇帝親自在內閣。後來有些皇帝不經常上內閣,內閣草案送進去審批。甚至有幾個皇帝管了很久,管不了,因為不管,所以變得不敢見大臣。於是過了年,我不再去內閣,把所有的生意都送到宮裏。最著名的是萬歷皇帝明神宗。他當了幾十年皇帝,20多年沒去過朝鮮。政府裏沒有壹個部長見過他。當時據說他煙抽的特別多。不知道是真是假,但也有可能。從憲宗統治到Xi宗天啟,167年,皇帝從未召見大臣。但是,我們不能責怪這些皇帝的缺點。由於他們的精力和智力有限,每天被困在宮中,執行壹切國事都不容易。難怪他們怕事,懶,所以免不了打官司。我們只能責怪明太祖錯誤地安排了這個系統。也就是廢除宰相,讓皇帝獨攬政事的制度,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現在來說說皇帝和內閣不是每天都見面的,所以皇帝和內閣的接觸又會給宦官另壹個上下其手的機會。皇帝有東西要交給太監,太監再交給內閣。如果內閣有事,也會送到太監那裏,太監再呈給皇帝。就這樣,宦官慢慢得勢了。連皇帝自己審批公務都嫌麻煩,私下請太監審批。批紅的實權落到了宦官手裏,他們成了真正的皇帝,掌握著政府所有的最高和最終決策權。太監偷懶的時候就把它當廢紙包魚包肉。這種黑暗的腐敗,在歷史上,只存在於明朝。宦官頭子叫李健。明朝政治制度最差的時候,私相李健才是真正的宰相,真正的皇帝。當初毛定制,在廢除宰相的同時,但同時也防止了宦官預見政事。於是,洪武十七年,鑄造了壹塊鐵板,掛在宮門裏。可見,毛心裏明白,如果廢了宰相,皇帝就獨裁了,宦官就向皇帝靠攏,就容易得勢。就像漢武帝把婚嫁權放在宮裏,也預測到繼承人皇帝年紀小,容易導致皇太後預政,只好先把親事讓給母親。他們也想到了這些不必要的危險。但是,明太祖規定禁止設立宰相,後人都遵守,不敢違背。至於不允許宦官幹預政事,他的後代也沒有遵守。明代宦官的幹預比任何朝代都要嚴厲。毛哪裏料到會這樣?

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出路。內閣學士如果真的要做什麽事,也必須先和宦官勾結。因為內閣看不到皇帝的臉色,除非和宦官結合,否則壹切政治事務都無法穿透高層。明代著名的內閣學者張是中國歷史上偉大的政治家之壹,但他只有聯合宦官才能掌握實權。張是萬歷皇帝登基前的主人。當了皇帝,張是皇帝的老師,也是內閣大學士。但是,王粲先生不能接見學生,而且根據政治制度理論,大學生不能主持政府命令。因此,張只有與監國相勾結,才能達到擴張野心、策動朝政的目的。但當時朝臣都反對張,說他不像前朝宰相,不是朝廷的正式長官,不應該發揮獨裁的權力。這個批評真好。在當時,歷史上的六部大臣是政府的最高長官,他們只需要服從皇帝,而不是內閣。如果內閣和六部意見不壹致,六部可以說:妳不是宰相,不是大臣,妳不應該管我們的事。管不該管的事,管不該管的事。這是壹個強有力的部長,而不是壹個部長。權臣和當權大臣在中國的傳統政治觀上有很大的不同。那位部長在當時的體制中有他應有的地位。在中國的傳統制度下,宰相不應該過問任何事情,他也無權過問。他不問問題,不正當行使權力,是失職,是無能。不是宰相,是漢奸,是權臣。壹個有權有勢的官員玩弄政治,是違反國家法律和傳統政治道德的。但是明朝的制度根本沒有正式的宰相。六大臣就是七大臣九大臣,壹開始就是名正言順的大臣。當時反對張的人心裏想:六部長官(都察院)掌管國家大事,只受皇帝控制。作為內閣學者,妳只是皇帝的私人顧問。在皇帝面前“冷靜思考”是妳的責任。妳不應該通過這種關系正式幹預部委和醫院,這是妳的越權行為。因為張要當家,他要為每個衙門的追悼會準備兩份所有的東西,壹份給內閣,壹份給六科。這又是他的錯。雖然給了他很低的官階,但是把當時政治法學的文件都看了壹遍,對他還是有好處的。內閣沒有必須事先聽證的權限,只有皇帝是私人的。

我想讓他在我聞到之前聞到。所以當時人們反對張,而張沒有理由答復。所以他不得不辭去皇帝的職務。他說自己“身處險境,掌管皇帝的事務,被皇帝的話所代替”。這些話壹點也不差。然而,當時有正式的命令稱張為代皇帝嗎?根據中國的政治傳統,皇帝不應該幹涉宰相的事務,這壹點在談到漢唐和的政治制度時已經有詳細的描述。既然內閣不允許幹涉皇帝的權力,那就談明朝好了,張不能為自己辯護。現在我們不了解當時的情況。我們壹直認為張是壹位偉大的政治家,他能倡導法治。其實他已經觸犯了法律,觸犯了當時國家的根本法律。如果是皇帝管事,他管不犯法嗎?張要是在漢唐宋朝會是個好宰相。根據明朝的制度理論,張是內閣學士,而不是政府中的最高領導人,他不得以內閣學士的身份擅自擔任宰相。這是明朝政治制度中最大的法理,也是明朝不同於漢唐宋傳統的原因。張想裝出壹副相面術。等他死了,他家就被抄了。他在明朝雖然有很大的成就,但在清朝卻沒有得到表揚,因為他是公認的權臣,而不是大臣。這不是關於他的政績,而是關於他在政府中的公正地位。此刻,我們要提倡法治,但同時我們要尊重張。這正是因為我們不了解明朝的政治制度。要知道明朝的政治制度與漢唐宋的傳統相比有了很大的變化。張首先沒有糾正當時的制度,但在當時的制度下,他盡力有所成就。至少,他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政治影響力有利有弊。上面說的只是制度和法律的理論,不是事業和野心。至少在當時,反對派是這麽認為的。我們詳細講這壹層,只是為了明確制度是如何制約人員的,明朝這壹制度的必要性就更加確定了。

第五講清朝

子,清代軍部

到雍正時,內閣之外又增加了壹個軍部。清宮的文華廳和武英廳是內閣學士處理事務的地方。雍正還在三大殿後面設立了兵部。這就是所謂的南書房,只是壹個小房間。起初皇帝為了保守軍事機密,很多東西都是由軍部——南書房送來,不經過內閣。後來成了習慣,實際的重要政令都在軍部,不在內閣。顧名思義,內閣就像壹個三明治,而軍部顯然是壹個軍事規則的名稱。既然最高法令屬於軍機,當然只能說是軍事統治。不過,軍部的軍務大臣也是由內閣大臣選拔出來的,其中有幾個是從內閣大臣中出來配合皇帝南學的。在這種情況下,皇帝不能再在文華殿和武英殿討論政治,只能在軍部討論。所以,其實清朝的兵部就像明朝壹樣,皇帝不出門辦事,只和少數私人商量。但是,清朝的皇帝是聰明的。鑒於明朝宦官當道,不在內部物色宦官,而是在外部抽調大臣。但在體制上,兩者還是壹樣的。宦官或軍務大臣只是皇帝的私人秘書,而不是朝廷大臣。上壹次,我們說張不應該有權利執行政府的最高命令;第二,不應要求任何人向他報告皇帝的公務。首長和他的秘書只是同壹個機關。張讓人送壹份公務給皇帝,壹份給內閣,這是沒有道理的。如果張的名字被定義為宰相,那些公文只需要送到宰相那裏,而不需要送到皇帝那裏。因此,從制度的角度來看,張的方法總是沒有意義的。在清朝,軍事部門直接向六部尚書和省長下達命令,這些命令是由皇帝發布的。因為政府的最高權力屬於皇帝,軍部只是皇帝的秘書,實際上只是皇帝的壹個“南書房”。

清政府發布最高命令的程序非常不合理。他的最高命令叫聖旨,分為兩種:壹種是明朝發布聖旨,壹種是書信發送聖旨。明朝頒布的詔令,都是比較不重要的事情,比如皇帝出巡、上陵、宴飲、救荒,以及知府以上的大臣、侍郎、地方長官的升降,還有對中外事務的建議,都是由內閣擬定,皇帝宣讀,再由內閣交給六部。這是中國的慣例。給詔書發函是清朝特有的,由皇帝軍部直接發給受命的人,不按上述程序進行。比如給江蘇巡撫的聖旨,直接送給巡撫,其他人都不知道。還是給吏部尚書,還直接給吏部尚書發函,除此之外,沒人知道。當初,還是因為軍事機密,用的這個方法。後來,幾乎所有的緊急事項都是通過信件發送。這種聖旨是軍部給皇帝的。皇帝看了之後,就把它封起來,蓋上了印章。這個印章叫“辦理軍部”,意思是辦理軍機的地方。那裏誰來處理?當然這是皇帝。這是蓋章的,沒人看得懂。比如關於經濟金融問題的,就給江蘇巡撫,連住房部長都看不了。如果和軍事有關,就給兩廣總督,兵部尚書看不下去。處理軍事部門的人叫軍機大臣,名義上是大臣,但按制度法理不是大臣,因為他是皇帝的官,不是政府的正式長官。這個聖旨是軍部密封封存的,所以交給兵部尚書,兵部尚書打不開,只要加個密封袋,直接寄給受命的人就行了。在這種情況下,國內外所有的官員都和皇帝有直接關系,其他人都不知道這件事。這不是國家政治,這已經成為秘密,不再公開!秘密政治,當然只能說是符咒,不能說是制度!

至今還刻有雍正朱批的詔書,是清朝政治上的壹大聖旨。雍正是有名的專制。他的上壹代是康熙。在中國歷史上,康熙是個好皇帝,但雍正太專制了。現在看他的朱批聖旨就知道清朝皇帝是怎麽統治中國的了。當時他知道全國各地地方長官的壹切活動,大概全國各地都有他派來的特務。所以很多人的私生活,甚至家庭、父子的瑣事,都瞞不過他。他詳細批準了所有的奏折。雖然他同時聰明又獨裁,但他有他的能量,他的聰明,中外大事小事,別人不知道,他已經知道了。以前在外面交給皇帝的公務,都是先送到六部,皇帝拿出來的公務也必須先看。因為政治應該是開放的,而六大臣是整個國家的行政長官。明朝的時候還是這樣。當時大官的任命是由朝廷提拔的,小官的任命只經過吏部。說到教育,必須經過禮部的批準。不能說是皇帝私下決定,不警告政府長官也可以。這永遠不能說是制度,也不能說是習慣法,應該說是符咒。為什麽?因為這純粹是自私。自私永遠無法形成體系。

從這個角度來說,清朝比明朝更獨裁。到了明朝,制度下皇帝還是宰相。宰相被廢除,宰相的職權由皇帝掌握。只是總理做錯了,必須負責。皇帝做錯事不負責。除此之外,明朝的制度與過去大體相似。清朝甚至超越了這個界限。我們已經說過了,唐宋的詔令必須由宰相蓋章。沒有宰相的印章,就不會成為詔令。為什麽皇帝壹定要用宰相來封聖旨?這是壹個系統。為什麽皇帝的詔書不能給別人看,而是直接寄出?這是壹種魔法。這裏的區別很簡單,換句話說:壹個是公有的有理由,壹個是私有的沒有理由。清朝的自私政治怎麽能走下去?這是因為皇帝背後有所有的滿族人。壹個皇帝要獨裁,背後壹定要有壹些人大力支持,才能真正獨裁。每個獨裁者都有特定的群體支持他的獨裁統治。我們此刻說的是皇帝獨裁,也要看看哪些勢力在幫他,支持他。從秦朝開始,中國的皇帝背後就沒有這種固定的權力了。貴族,軍人,資產階級,什麽都沒有。如果皇帝用文人,文人是在支持皇帝,但文人支持皇帝更為公開。因為文人不是皇帝的私人勢力。而學者並不是壹個固定的群體。中國歷史上只有元、清兩朝,有壹整群蒙古人、滿人在皇帝背後幫忙。其他幾代人,總的來說,都是全國各地的學者——不能說讓全國各地的人來幫政府教育考試是不公平的。有人認為這是“封建社會”,這真的是無稽之談。文人就是封建。另壹方面,皇帝或政府培養文人也不是自私的。與元、清兩朝不同,它是為了保護蒙古人和滿族人。這種政治當然是自私的。因為它是自私的,所有的顯現都不會成為系統,而只是法術。

六醜大臣與清朝

清朝的六部尚書也沿襲了明朝的制度。但明代六部的權力是相當大的,尤其是兩部大臣和士兵。這兩個部門負責在全國部署人員和士兵。皇帝的聖旨必須由六部發布,國家大事也必須經過六部。兵部大臣也有權向總督下達命令。到了清朝,六部的權力就小多了。六大臣不再能直接對下壹任發號施令,六大臣也不再是行政首腦。更不壹樣的是,六部尚書和侍郎要單獨為皇帝打這壹分。按理說,兵部尚書負責規劃全國所有的軍務,他可以下令調動軍隊。侍郎只是他的副手,長官負責事務。現在兵部大臣只能向皇帝做陳述,大臣可以單獨發揮,侍郎也可以單獨發揮。這樣大臣就管不了侍郎了。前六部,各有壹史、壹侍郎,原是主官、副官。清朝的時候滿漢是分開的。有了中國的《尚書》,必然有滿文的《尚書》。中國有兩個侍郎,滿洲也要有兩個侍郎。所以壹個部門有六名軍官,六個部門有三十六名軍官。每個人都可以單獨和皇帝說話。第壹部,中國的大臣不知道滿清的大臣在說什麽,還有四個副導演,誰也不知道誰在扯誰的後腿。皇帝給某個人發了壹道聖旨,沒人知道裏面說了什麽。請問六位部長,我還能做什麽?如果六部不能辦事,國家大事當然會更集中在皇帝身上。到了明朝,還是有壹批東西給各部門。雖然他們是小官員和皇帝的事情,他們也可以表達他們的反對意見。從表面上看,他們的反對不是反對皇帝的聖旨,而是反對六位長官。但是,必須有六道詔令,就像唐朝宰相發號施令,按照法律規定,只反對宰相,不反對皇帝!明朝的命令是皇帝下的,但是皇帝給六個大臣發了聖旨,每個大臣都給了東西。如果他們要反對,其實就相當於反對皇帝。直到明朝國家快要滅亡的時候,內部土匪張、李自成作亂猖獗,外面的滿洲人想破關來。皇帝主張先平匪,後打滿洲。這就是所謂的“先和平,後外部”。這個也不錯。商朝兵部,兵部尚書無異議。但當他們被告知,他們反抗。

是的,皇帝別無選擇,只能解除兵部大臣的職務。有人說明朝在這些地方救亡圖存。執行政策總是困難的,我們怎樣才能使國家渡過這壹難關呢?在現代西方民主政治中,很少有沒有人反對的事情。總統或者內閣總理,還好有政黨裏大多數人的支持,但是還是有很多事情做不到。中國以前沒有政黨,所有政治事務都是公開的,大家都可以發言。當國家危機來臨時,外交問題和軍事問題有時需要保密,有時甚至需要獨裁。近代有人覺得英美民主有時慢有時急,對吉林來說吃虧在所難免。但就恒平均、秘密政治、獨裁而言,總是利大於弊。民主政治和開放政治永遠贏不了。中國的傳統政治如果依靠技術的話有兩千年的經驗,但是有壹些有價值的東西。最珍貴的是開放。壹切都是開放的。因為有制度,壹切都靠制度。公開是不可能的。清朝皇帝頒布的詔令不用經過六部,六部也不能下令全國。大臣和侍郎可以分頭玩,他們沒有反駁事情的權利。有官方給事物起的名字,卻和臺灣的訓誡結合在壹起,丟了飯碗。就政治常識而言,壹個機關代表壹個整體。比如兵部尚書代表要管,兵部侍郎是副長官,壹個是另壹個。當然,副行政長官只是協助行政長官。不能說兵部尚書這樣說,兵部侍郎那樣說,而且只有壹個人沒有權威。比如財政部長代表財政部,財政部副部長當然要貢獻部長的財政意見,不應該直接向總理抱怨。原因很簡單。所以清朝的那些措施只是符咒,不能說是制度。

清朝的六部尚書、侍郎可以單獨和皇帝說話,上面已經說過了。然而,除此之外,誰也不許和皇帝說話。國子監是壹個非常負面的機構。它有編輯、審稿人等。這應該是壹個有明確前景的官員。雖然沒有政權,但地位很高。他們隨時可以和政府對話。清代也禁止“折東西”。知府在哪裏只有巡撫、巡撫、諸侯(政治使節)和按察使可以直接對政府說話,道以下的府縣不能獨家說話。比起明朝,布依還能直接和皇帝說話,差太遠了。

清朝的這些規定,如果稱之為制度的話,只是希望人們不要過問政治。除了自私,這個制度還有什麽意義?此外,清朝的制度不允許人民有公開的發言權。當時,付雪縣有明倫堂,清廷在每個明倫堂裏放置壹塊石碑。這塊碑不是豎著栽的,而是橫著栽的,所以叫臥碑。躺著的石碑上刻著幾條禁令。第壹,學生壹定不要說事;第二,不允許結成聯盟和協會;第三,不允許打印和刻字。這三個禁止,正是現代西方人要爭取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出版自由,所謂三大自由。東方和西方的現代史有所不同。說起來,真的值得我們內心羞愧。順治五年建立渦北。著名的金聖嘆因為違反了躺碑禁令而被斬首。由於當時考官腐敗,有學生到明倫殿,對著孔子的靈柩痛哭,違反了禁止結社的言行。從這些地方可以看出大清制度的意圖。在明朝的時候,每個人說話,公開說話,都會得到特別的獎勵。不僅是明制,歷代也是如此。只有在清朝,人們被禁止說話。這是什麽制度?這些只是滿族部落政權方便他們統治中國的壹些不合理的咒語。

在中國歷史上,官員的任用壹直由吏部負責。五品以下,官方部門有權使用。五級以上,吏部會給丞相正名,由上面決定。明朝廢除宰相,大臣由朝廷提拔,由九品大臣和七品大臣決定。但是,官方大臣們的意見受到大家的尊重。任命壹個小官,權力還是在吏部。清朝的官員是皇帝欽點的,吏部不知道這件事,沒必要推薦。以下小官,皇帝任命不了,吏部也任命不了。這還是中國歷史上直接傳下來的法律,清朝皇帝沒有廢除。而吏部分配的人,到了清朝還要引進,要等皇帝接見了才正式上任。這簡單的說就是整個國家的用人權都被皇帝接受了。按照清朝的說法,任何壹種小官都是皇帝引薦的。這不是皇帝看重這些官員,而是清朝皇帝拿這個制度來教育中國人民,告訴社會這壹切都是為了皇帝。沒遇到皇帝這種芝麻大的官是做不到的。當然,只能說是符咒,不是體系。因為這些系統是自私的。自私的制度,甚至魔法。法術是專門的手段,不管什麽意思。如果魔法有意義,那只是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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