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是福利,還有人吃不飽飯,把壹部分生產力花在動物身上,必然會遭到很多人的反對。生而為人,以人為本,是物種的天性。更可行的是保證同種的生存,增強福利的博愛。在這方面,我也期待人類的科技能夠讓人類給其他動物更好的環境,而不用擔心自己的溫飽。但是很明顯,現在不是了,現在連野生動物都不保護了。
關於寵物,如果制定法律保護寵物,肯定會有相當多的條款限制寵物主人。看看現在的街道,到處都是狗,很少有拴著的。狗半夜叫,出去到處拉屎。即使是現在,如果法律只保護寵物和寵物主人的利益,那麽對毛發過敏、天生懼怕動物、行動不便的老人和孩子怎麽辦?而且用法律約束寵物主人——恐怕相當壹部分人根本沒有資格養寵物。
4.關於流浪動物。目前,有許多流浪動物,如流浪貓,流浪狗,流浪鳥和流浪龜,對行人和生態造成不利影響。絕對不能讓它們無限繁殖下去,會被處理的。上壹篇文章提到,只收養幾個人,多只動物是不可能的。如果妳宰殺它們,妳將再次陷入困境。
即使有合理的法律,既能保護動物的安全又能保護不養寵物的人的合理權利,恐怕這個法律也很難執行。事件太多了,任何壹個小區都有壹堆養寵物的。怎麽會有這麽多警察管這些事?如果不能強制執行,再好的法律也沒有意義。
綜上所述,在生產力非常發達,人民素質空前提高的情況下,反虐待這樣的法律才能真正落實。現在,還遠遠不是時候。
我們應該做的是管好自己,宣傳正確的理念,讓這壹天早日到來,而不是讓自己的情緒被輕易煽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壹條為了保護野生動物,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的其他海域的野生動物保護及其相關活動。本法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本法所稱野生動物及其產品,是指野生動物的整體(包括卵)、部分及其衍生物。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以外的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
第三條野生動物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國家保護依法從事野生動物科學研究、人工繁殖和其他保護及相關活動的組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國家實行保護優先、規範利用、嚴格管理的方針,鼓勵野生動物科學研究,培養公民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第五條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規劃和措施,將野生動物保護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通過捐贈、資助和誌願服務等方式參與野生動物保護活動,支持野生動物保護公益事業。本法所稱野生動物棲息地,是指野生動物種群生活和繁衍的重要區域。
第六條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禁止非法捕殺野生動物或破壞其棲息地。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和機關檢舉或者控告違反本法的行為。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機關對舉報或者投訴應當依法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