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分為東晉和西晉:
西晉(265-316)於265年由晉武帝司馬燕建立,取代了曹魏政權。
東晉(316 -420)是西晉皇室後裔在南方建立的小朝廷。
南朝:(公元420年-公元589年)是東晉以後在南方建立的四個朝代的總稱。自公元420年東晉滅亡後,南方出現了宋、齊、梁、陳四個朝代。
北朝:(386-581)是歷史上與南朝同時代的北朝總稱,包括北魏、東魏、西魏、北齊、北周。
魏晉南北朝的朝代更替順序是怎樣的?南北朝時期,北朝君主多為具有中國特色的非漢族。非漢族的早期首領大多保留著原始野蠻的風俗習慣,因此往往實行殘酷的民族政策,實行征餉,導致人民流離失所,朝代更叠頻繁。比較典型的有後漢的劉淵,後趙的石勒,夏朝的石虎和赫連勃勃。然而,隨著這些民族封建主義的加深,他們開始改變這些做法,並出現了壹些開明的君主。比如前秦的苻堅,北魏的拓跋思、拓跋濤、拓跋宏,北周的高楊、宇文泰、武帝等。,這些君主往往因重大政策失誤和局部謀反而改朝換代。比如苻堅在淝水之戰中失利,北魏是因為二祝融之亂,北周是隋文帝。
南朝的漢族君主基本上都比較頹廢,心理變態,殘忍,其殘忍程度往往超過北朝的君主,導致人民反抗和滅亡。典型的例子有東晉末孫恩、魯迅起義導致劉裕奪權,劉宋末放蕩導致奪權,陳末放蕩導致其被隋朝吞並。
總之,北朝往往是因為殘暴,南朝往往是因為腐朽。
魏晉南北朝法家思想產生於秦漢時期,但對法家思想的研究是在魏晉以後才得到明確的描述,並用“法家”來指代法律註釋和相關的理論研究。魏晉南北朝是中國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轉型演變時期,通過這壹時期,秦漢初期的封建法律制度完成了向隋唐時期成熟完備的封建法律制度的轉型。在近四個世紀的歷史進程中,由於封建中央集權統治的相對弱化和周邊少數民族的大規模內遷,整個社會的結構(包括文化結構)在劇變中得到新的整合。針對這壹特殊背景,法學在魏晉南北朝時期進壹步發展,獨立性明顯增強,呈現出較前代更加繁榮活躍的形態。主要表現在:
〈1〉儒學在法理學研究中得到進壹步落實,法理學研究基本完成。可以說,法理學的誕生過程,就是以儒家思想為主體的封建正統法律世界觀的形成過程,也是儒家思想在法學研究中日益走向成熟的過程。魏晉南北朝時期,儒家思想在國家立法和司法活動中,以及在社會法學研究中的影響,不僅比秦漢時期更為廣泛和深入,而且呈現出系統化、制度化的趨勢,為隋唐及以後的法典“壹度禮”奠定了基礎。壹個突出的例子就是這壹時期“十惡”“八議”的出現及其引入法律,律師們從儒家經典的角度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和闡述。
(2)法學博士的設立和獨立法學教育機構的形成。
公元227年,吉煒奏魏明帝:“九章律令自古流傳,其意微妙。壹百英裏長,所有人都應該知道法律。刑法,國家的地方是寶貴的,私議是可鄙的。獄卒,百姓命懸,用者處卑微。王政的缺點不壹定是由於這壹點。請設法學博士,相變教授。”魏明帝采納了吉煒的建議,於是曹魏在魏明帝太和元年(公元229年)頒布了“新法”,同時在廷尉手下任命了壹名法學博士,負責向地方行政官員和獄官講授國家的法令。此後,西晉南北朝的大多數政權也設置了法學博士或類似的職位。魏晉南北朝的法學博士是廷尉或大理寺以下的官員。這樣,法學教育就依附於司法行政,法學博士不僅研究和教授法律,還參與立法和執法活動。據史書記載,秦末姚興年間(394-416),在長安建立了壹所法律學校,“召集各郡、各縣的散官來教之。其明人歸郡縣,必判徒刑。”這是中國歷史上第壹個正式成立的獨立的法學教育機構。法學博士和獨立、專門的法學教育機構的建立,使法學研究在壹定程度上擺脫了偶然、自發的狀態和純粹的學者熱情,有了相應的制度保障,對這壹時期法學的發展和繁榮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 3 >著名學者的出現和法律地位的提高
魏晉南北朝時期,著名的法家相繼湧現,形成了壹個重要的社會和職業階層。其中曹魏時期的劉邵、,西晉時期的杜聿、、張飛,南北朝時期的馮氏家族都是比較突出的。法家或直接參與當朝立法,或對成文法典的條文作出權威註釋——這些註釋和疏漏甚至可以通過官方認可而升級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法律文件,從而使法理學在社會中的地位得到空前提高,法理學研究在國家法制建設中的作用日益凸顯。如法家杜聿曾直接參與制定《晉律》二十條,而由馮舒(出身渤海法家馮氏)主持制定的《北齊法》則是這壹時期立法成就最高的。據《晉書·刑誌》記載,太和初年,頒布法令,要求各級司法官員在審判活動中“使用鄭[註:指鄭玄]章句[釋法],不得使用別家”。這壹規定使得法律的私人詮釋在歷史上第壹次上升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司法文件。當然,這壹時期最著名的註釋成果是張飛和杜聿所作的《晉律註解》。他們對晉律的註釋,是晉武帝頒布的,與法典中的法條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至於後人把晉律稱為“張、杜律”。
〈4〉方法論的進步與法學研究的深化和繁榮。
魏晉南北朝時期,特別是兩晉以後,由於玄學宇宙論和“辨名說理”方法論的影響,法理學研究在方法論上有所進步。法家普遍不再簡單地用儒家經典來解釋法律條文和法律術語,而是更多地運用抽象的邏輯思維和歸納演繹的推理方法,從而使這壹時期的法律研究邏輯化、抽象化、系統化的趨勢更加明顯。
在方法論進步、法制發展和文化繁榮的基礎上,這壹時期的法學研究日益深入和繁榮,其成果集中體現在兩次歷史性的立法改革和創新上。首先是魏晉法的制定和刑名立法的定型;二是北齊法的制定,以“法條簡明”著稱,為隋唐十二條五百條的結構體系提供了直接的歷史淵源。
魏晉南北朝時期,法理學的獨立和繁榮,除了上述四個特點外,還表現在刑法原則的確立和完善、法律解釋的準確和清晰等方面。作者限於篇幅,我就不需要說什麽了。盡管這壹時期的法理學研究具有濃厚的連續性色彩,但其在整個法理學發展史上的地位是重要而關鍵的,其在基礎理論研究和法律制度創新方面的獨特而開拓性的貢獻無疑將在中國古代法理學和法律制度史上永放光芒。
魏晉南北朝民歌,北朝民歌中,描寫遊牧生活的,代表作有《敕勒歌》:
陰山腳下的敕勒川。天如穹蒼,籠蓋四野。天蒼蒼野,風吹草動見牛羊。
反映流浪,如《龍頭歌》:
甘肅山區的水,在山下流離失所。以為我是壹個人,來到了空曠的田野。晨發喜,夕留龍頭。不說什麽冰冷的話,舌頭滾進了喉嚨。長頭流水,輕聲歌唱。看那洽川,心肝俱斷。
壹個男人的不忠和另壹個愛情造成的愛情悲劇,以及封建社會的愛情不自由:
郎是為別人拍的,並不是壹件消極的事。門不寧,無關聯。(《子夜歌》)
我同情桓,我發誓到底?常嘆負情人,郎今果成詐。(《傲農之歌》)
南朝商業發達,長江中下遊許多城市相當繁榮,商人階層的生活更加富裕,這導致他們對愛情的浪漫追求,他們中的壹部分人是商人,經常遠行,所以河邊送別的現象普遍存在。這些歌詞反映了這壹現實。比如:
布帆壹百多塊,環在江津。牽手含淚,幾時見歡?(石城音樂)
桓溫南下揚州,見到了褚汕頭。看看妳的腰周圍,河水不流了!(《飲酒愁》)
有些詩歌描寫失戀帶來的悲傷和痛苦,這類詩歌往往通過女性之口表達她們焦慮甚至絕望的情緒。如《子夜歌》:長夜無眠,明月幾燃。我想聽到零散的呼叫聲,但我應該在空氣中作出承諾。
南朝民歌也善於用景物傳達深情,如“深冰三尺厚,素雪千裏。”我的心像松柏。妳的感受是什麽?”(《子夜四季歌·冬歌》)
北朝民歌質樸平實的語言,營造出了壹種淩厲的氣勢。比如“運動員必須是快馬,快馬必須是運動員。後記黃塵下,再別雌雄”(《折柳歌》)
劉備是魏晉南北朝嗎?
不是,劉備是三國時期蜀國的皇帝。
劉備(161-6月10,223),本名玄德,涿縣(今河北涿州市)人,西漢中山靖王劉勝後裔,三國時期蜀漢開國皇帝、政治家、史學家。
劉備十幾歲時拜魯直為師,後參與鎮壓黃巾起義。先後帶兵營救北海孔融和徐州陶謙。陶謙死後,他把徐州給了劉備。
劉備早年顛沛流離,做好了吃苦的準備,投靠了不少諸侯。赤壁之戰,與孫權結盟打敗曹操,奪取荊州。然後奮進,盈利。彰武元年(221),在成都稱帝,國號漢,史稱蜀或。《三國誌》評論說,劉備的機器力量不如曹操,但他為人寬厚,知人善任,有恒心待人,最終當上了皇帝。劉備也說過,他做事“每次和曹操作對,都成功了。”求魏晉南北朝年表?南宋(420-479)
齊(479-502)
梁(502-552)
陳(557-589)
(南朝是相繼繼位的。)
北朝北魏(386-534)(北魏建立於386年正月,初稱代國,同年四月改名為魏。439年,滅北梁,統壹北方。)
東魏(534-550)(雍熙三年,北魏孝武帝西征,北魏丞相高歡另立新主,導致北魏分裂為兩個魏。)
北齊王朝(550-577)
西魏(535-556)
北周(557—581)(557年,周陳其輸掉了淮南之戰,但在兩年內被消滅,北方再次統壹。)
隋於581年在北周的基礎上建立,589年被廢除,完成統壹。
魏晉南北朝時期,1、鮮卑等少數民族逐漸消失,與漢族融合成為壹家。
2.北魏孝文帝改革,使鮮卑人說漢語,穿漢服,改漢姓,立漢法(此處單獨有三條以上)。
3.精神生活方面,少數民族對音樂和民歌的影響尤為明顯。隋唐時期的燕樂、西涼樂,多源於北朝的胡漢雜樂。(如果說“智利哥”是休的中文譯名,是遊牧生活的寫照,《木蘭辭》中的木蘭就是只有民族融合才能產生的中原女性形象。)
魏晉南北朝公務員:壹級鶴,二級錦雞,三級孔雀,四級鵝,五級白鷴,六級白鷺,七級?八品鵪鶉,九品麻雀;
武官:獨角獸、獅子、豹子、老虎、熊、老虎、犀牛、海馬。
魏晉南北朝文學綜述I .從建安體到始聲
建安時期,“三曹”與“七子”同時問世,開創了中國詩歌的新局面,確立了“建安體”的詩歌審美模式。曹操永遠是悲涼的,曹丕是婉約的,曹植是風格和力量兼備的。曹石父子的創作完成了從樂府民歌到文人樂府詩乃至學徒詩的轉變,開啟了五言詩的發展之路。以曹石父子為中心,王傑、柳甄等“建安七子”爭奇鬥艷,創作新詩,都具有鮮明的文學個性。
正始年間,司馬專制政治險惡,文學家深受壓抑。阮籍的《詠懷》詩運用比興的手法,含蓄曲折地抒發情感,批判現實,形成了與建安文學不同的風格。嵇康從《詩經》到曹操繼承了寫四言詩的經驗,用四言詩來抒發自己獨當壹面的情懷,語言直白,更能體現“清醒”的風格。
二、金代詩壇
兩晉詩壇處於過渡狀態。兩晉東晉各有特色,西晉詩壇以陸機、潘嶽為代表。所謂太康詩風,是指西晉以陸、潘為代表的註重形式,描寫復雜,采用華麗辭藻,詩風繁復,藝術性強的詩風。左思的詩《詠史》主要描寫了窮人的不公正以及他們對士紳的鄙視和鬥爭:(1)他們有的表達了對門閥制度的不滿和對豪佑的鄙視,有的肯定了窮人本身的價值,有的哀嘆他們生活的艱辛。(2)哀嘆歷史人物,借以表達內心的悲痛。(3)展示自己的胸懷、誌向和精神。
東晉詩壇籠罩著玄學。以王羲之、孫卓、許遜為代表的玄學派詩人缺乏詩意,他們的作品“無理而無味”。雖然在當時被認為是正宗的,但是沒有生命力。東晉玄言詩的興盛,壹方面是魏晉玄學、輕狂盛行的結果,另壹方面也與東晉政治形勢及由此形成的士人心態有關。其特點是:壹、都是道德,建安竭;二是在寫山水遊樂的同時表現佛教。
東晉末年的大詩人陶淵明,創造了描寫田園生活的氛圍,成為魏晉時期簡約詩風的集大成者。東晉建立後的幾十年,詩壇幾乎被玄言詩占據。自建安、正始、太康以來,詩歌藝術的正常發展被打斷,玄學元素的過度膨脹使詩歌偏離了藝術,成為老莊思想的無聊註解。隨著陶淵明的出現,詩歌重新煥發了藝術的活力,增添了許多新的因素。陶詩沿襲了魏晉詩歌的簡約風格,進入了更為精致的境界,像壹座裏程碑標誌著簡約詩歌所能達到的高度。陶淵明也是壹位創作先驅。他成功地把“自然”提升到了美的境界;將玄言詩詮釋中的玄理轉化為日常生活中的哲學;它將詩歌與日常生活結合起來,開創了田園詩歌的新題材。他那崇高的耿介,灑脫、樸實、淳樸、善良,他對人生的哲學思考,連同他的作品,為後世文人構築了壹個巢穴和精神家園。
三國屬於魏晉南北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