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敦頤,毛叔,道州英島縣人。原名敦實,因避英宗舊名而改為敦實。由於我叔龍圖閣學士鄭祥的推薦,我做了《汾寧縣主簿》。有壹個案子拖了很久也沒定下來。周敦頤上任後,只經過壹次審判就立即被澄清。縣裏的人都很驚訝,說:“老獄吏比不上妳!”公使推薦他,調他到南安當軍部總管曹參軍。有壹個犯人,按照法律是不應該判死刑的,轉運讓王魁想給他重判。王魁是壹個殘暴兇狠的官僚。沒有人敢和他爭論。敦義單獨和他爭論。王魁不聽,敦義扔下水船回家,打算辭職,說:“這樣還能做官?我不會為了討好上級而殺人。”王魁明白了,犯人得救了。
2.唐誌宇嘗試了文言文。清朝雍正年間的直隸總督唐誌宇是壹位勤於政事的好官。當上州長後,他還是什麽都親力親為。
有壹次去壹個縣走訪,發現縣裏處理的壹起命案好像不對。那天晚上,他住在縣政府,在燭光下看文件。那天晚上下著毛毛雨,到了半夜,他聽到外面由遠及近傳來微弱的叫聲。
他讓倒水的女孩出去看看誰在哭。女孩壹出門,就尖叫壹聲暈倒在地。唐誌宇手裏拿著蠟燭走到門口,看見壹個留著長發、滿臉是血的男人跪在門外。
唐誌宇鼓起勇氣喊道:“妳是誰?!"那人跪在地上磕頭道:“我是個死傻子,被大人審理的命案害死了。縣令抓錯人,殺我的是XXX。”我求大人下令翻案,抓住真兇,好讓我閉著眼睛死。"
唐誌宇說:“我明白了。”那個該死的傻瓜起身離開後,唐誌宇半信半疑。
第二天,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和相關證人進行了親自訊問,死者當時所穿的衣服、鞋襪的樣式和顏色確實和死鬼昨晚看到的壹模壹樣。唐誌宇下令釋放在押的嫌疑犯,那個該死的傻瓜提到的真正兇手被逮捕並受到嚴厲審訊。
無論縣長怎麽辯解,他都不理會。“南山能動,案不動。”壹個唐誌宇的包打聽看出了店主的固執和莫名其妙,於是他偷偷詢問了原因。
唐誌宇講述了那天晚上的故事,包打聽問:“妳是怎麽死的?”唐誌宇說它在墻那邊。大師說:“鬼是有形的,沒有質量。他們來去無蹤,不應該翻墻。”
他讓唐誌宇和他壹起去長城,果然,他看到了墻上的泥痕,然後他看了看幾堵厚重的墻,壹直到外墻。指著這條泥跡,包打聽對唐誌宇說:“很明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為了翻案,賄賂了有飛行技能的小偷,讓他假扮死傻子。”
唐誌宇突然意識到。於是他下令將此案退回。
3.歐陽燁文言翻譯的兩步破案和歐陽燁的破案歐陽燁統治鄂州,百姓為船互相爭鬥,牢獄時間不定。
葉來到他的監牢,坐在法庭上,到他被銬著的監牢裏,吃飯,吃飯,回去工作。把壹個人單獨留在法庭上,留下來的人會臉色蒼白,憂心忡忡。
葉說:“妳就是兇手!”囚犯假裝不知道。葉說:“我覺得所有吃飯的人都是右手拿筷子,而妳是左手拿筷子。
今天死者右肋受傷,不是妳是誰?“犯人是無與倫比的。宋人歐陽燁主政鄂州時,有市民因爭船而死,此案長期懸而未決。
歐陽燁親自到監裏,把犯人帶出來,讓他們坐在大廳裏,摘掉手銬腳鐐,給他們飯吃。吃完飯,他帶著好慰問品被送回監獄,院子裏只剩下壹個人。這個人看起來很害怕。
歐陽燁道:“殺的就是妳!”那人假裝不知道。歐陽夜說:“所有觀察飲食的人都用右手,只有妳用左手。被打死的人傷的是右肋,不是妳是誰?”男人無言以對。
4.歐陽野文言文翻譯破案,急譯。宋朝人歐陽燁主政鄂州時,該州部分市民因爭船而死,案件長期懸而未決。
歐陽燁親自到監裏,把犯人帶出來,讓他們坐在大廳裏,摘掉手銬腳鐐,給他們飯吃。吃完飯,他帶著好慰問品被送回監獄,院子裏只剩下壹個人。這個人看起來很害怕。
歐陽燁道:“殺的就是妳!”那人假裝不知道。歐陽夜說:“所有觀察飲食的人都用右手,只有妳用左手。被打死的人傷的是右肋,不是妳是誰?”男人無言以對。歐陽燁統治鄂州,百姓爭船鬥到死,監獄久未決。
葉來到他的監牢,坐在法庭上,到他被銬著的監牢裏,吃飯,吃飯,回去工作。把壹個人單獨留在法庭上,留下來的人會臉色蒼白,憂心忡忡。
葉說:“妳就是兇手!”囚犯假裝不知道。葉說:“我覺得所有吃飯的人都是右手拿筷子,而妳是左手拿筷子。
今天死者右肋受傷,不是妳是誰?“犯人是無與倫比的。明代馮夢龍《思彈池全集》的出處。
擴展信息1。啟示本文介紹了壹個破案的故事,主角歐陽燁運用科學的方法和睿智的頭腦成功破案。它告訴我們既要用科學也要用智慧來判案。
二、人物簡介歐陽野,本名日華,江西廬陵(今江西吉安永豐沙溪鎮)人。生於南唐元末改革後的周賢德五年(公元958年),卒於北宋景祐四年(公元1037年)。丁醜於4月9日去世,享年79歲,終於到家了。他是歐陽修的叔叔歐陽炎的第三個兒子。鹹平三年,、歐陽燁及其弟歐陽冠(歐陽修的父親)壹同晉升進士甲科。宋大中祥符年間,在隨州為官,在南雄為官,在睢陽、閬昌為官,在江陵府任秘書。他知道貴陽蘭黃永的事,拜過中雲太子、太常丞、大夫,在外地做官。
後來他的侄子歐陽修從政,歐陽葉楓給了兵部壹份禮物。百度百科-歐陽燁破案。
5.劉清判詞的文言文版本翻譯了北周的劉清。起初在後魏為官,在永州做司機。
有壹個商人,帶了20斤錢到北京做生意。借房子住。
每次要出門,我經常拿著房間的鑰匙。沒多久,房間照常關門,所有的錢都沒了。
商人以為是主人偷的,縣政府審問主人,主人被迫認罪。當劉清聽說這件事時,她覺得很可疑,於是她打電話給壹個商人,問他:“妳經常把房間鑰匙放在哪裏?”商人回答說:“我總是隨身帶著。”
劉清問:“妳和別人呆過嗎?”答案是:“沒有”再問:“妳和別人喝過酒嗎?”答:“前陣子跟壹個和尚喝了兩次酒,大白天睡著了。”
劉清說:“主人被迫招供只是因為酷刑的痛苦,而不是小偷,和尚才是真正的小偷。”馬上派警員去抓和尚,結果和尚已經攜款潛逃。
後來被抓歸案,商人損失的錢全部被查封。148。
6.秉公判案文言秉公判案原文,字季,南陽封陽人也。
中郎將袁盎,知其賢者,卻被仆從要求釋放。解釋馬上就做了,因為序言便宜。
文帝曰:“談之不太高,今可行。”所以解釋了秦漢之間發生的事情,秦亡,漢興。
文帝稱善。從生產線上。
爬虎圈?(1)、問林維獸書,十余題,國尉左而右,不能為右,虎圈夫從下壹代國尉問及獸書。文帝曰:“當官不可如此作惡!流氓!”聖旨釋放崇拜守財奴為森林秩序。
放前說:“現在陛下與壹個守財奴爭論,已經超越了限度,恐怕天下人都會效仿,與他爭論。”2、死亡其實是。”文帝說,“好。"
它是壹站。?不壹會兒,王子和王曦梁* * *進了法庭,他們不能超越司馬門。③、所以釋放追王子王曦梁,不進廟門。
所以侵犯公門是不尊重人的。薄太後聽說了,讓使臣赦了太子和梁王,然後坐上車。
文帝對它的解釋很奇怪,把它當中醫來崇拜。從到巴陵?④。
他對大臣們說:“呵呵!以北山石為棺,畫柳絮。妳怎麽能移動它?”雙方都說:“好。”上映前,他說“使其可取,雖南山尚有缺口;如果妳想死,那還有什麽意義?“文帝召慈。
謝石稱之為亭衛。出了中衛橋,壹個人從橋下走過,被壹匹馬嚇了壹跳。
所以,讓騎乘屬於廷尉。解釋和治療。
說:“聞聞?⑤、隱藏在橋下。很長壹段時間,我都以為自己做到了。”
史誌曰:“此人犯罪,當罰之。”他生氣地說:“這個人嚇壞了我的馬,但他不能打敗我。而廷尉是罰款!”史誌曰:“造法者,天子而天下也。”。
這個規律是這樣的;更重要的是,法律不被人民信任。民安錯在兄弟身上?“只有陛下。
過了好壹會兒,他說:“廷尉應是。”後來有人偷了高廟前的玉指環。
文帝大怒,派人下到廷尉處治療。按偷祠堂伺候禦物的人玩,棄市。
他大怒,說:“人死了,就偷古代皇帝的兵器。我屬於廷尉,我要當壹家人,但妳依法發揮,不是因為我* * *繼承祠堂的意思。”他低頭不戴帽子,道:“佛法足矣。
今竊祠堂歸族,使愚人取長陵壹塊地。陛下為什麽要強制執行法律?“文皇帝和太後都說了,可是徐廷尉當了。文帝崩,景帝立,恐懼釋放。
說病要除,又怕大刑;想謝謝妳?6,是未知。當妳死的時候,謝謝。景帝就是太過分了。
事情的解釋景帝40多歲,晚年去世。太史公說:張繼的話是長輩的話,不守法是不好的。
《禹》說:“如果妳不認識那個人,妳應該把他當作妳的朋友。”張即之的朗誦可謂是畫廊寺廟。
《書》曰:“鐵面不黨,王者蕩;黨不偏,王便便。”張繼就在附近。
註①虎圈:養虎的監獄門檻。2口頭辯論:口若懸河。
③司馬門:漢代宮廷的外門。當時的宮廷侍衛條例規定,進出司馬門必須下車,違者罰款四兩。
(4)巴陵:漢文帝為自己修建的陵墓。⑤氣味:我聽到了警察的傳呼。
皇帝出行,要警惕沿途開道,禁止他人通行。⑥謝謝:見皇上道歉。
,字嵇,生於南陽。中郎將袁盎知道他很有才華,就提議提拔張釋之為仆射官。
張釋之出現在法庭上後,他上前提供了壹些方便和合適的策略。鄧文迪說:“別說太多,只要現在能用就行。”
於是張釋之談到了秦朝和漢朝,分析了秦朝失天下而漢朝能夠奪取天下的原因。鄧文迪答應了。
有壹次,我隨文帝出遊。文帝登上養虎欄,向林維詢問各種動物的情況。他問了十幾個問題,但林偉環顧四周,答不上來。養虎的工人詳細回答了林偉。
文帝道:“當官的不應該這樣嗎?上林魏是個沒有才華的人!”給張釋之寫了壹封信,授予養虎工人森林指揮官的職位。張釋之上前說道:“現在陛下因為虎工的口才而提拔他太多了。我擔心全世界的人都試圖效仿,只註重空談,而不做實事。”
鄧文迪說:“沒錯。”沒有實現。
不久,王子和王曦梁坐在同壹輛車裏,當他們經過司馬門時沒有下車,所以張釋之在他們後面追趕,以阻止王子和王曦梁進入寺門。並以不尊重的罪名彈劾他們沒有在司馬門下馬。
博太後聽說此事後,派使者帶著詔書赦免了太子和梁王,他們才得以進寺門。文帝因此認為張釋之是壹個偉人,所以授予他中醫的職位。
有壹次,我隨文帝遊巴陵。文帝對大臣們說:“啊,用北山的石頭做個外棺,割麻絲絨鋪在石縫裏,再用漆汁粘上,別人就能動了?”周圍的人都說“好”!張釋之說:“如果裏面有能讓人貪婪的東西,就是用銅汁鑄造南山,別人還能有缺口;如果裏面沒有什麽能讓人貪婪的東西,就算沒有石棺,也不用擔心。"
鄧文迪答應了。張釋之廷尉被授予此職。
有壹次文帝出行經過中衛橋,壹個人從橋下跑出來,把文帝馬車的馬嚇壞了。張釋之質問他。
那人回答:“我聽到警察的聲音,就躲到橋下了。”時間長了,我以為皇帝走了。"
張釋之回答文帝說:“這個人因為不服從警察的通知而觸犯了法律,他應該被罰款。”文帝怒曰:“此人驚我馬,非有意害我?”但妳只罰了他!張釋之說:“法律應該為皇帝和全世界所遵守,這件事應該如此依法辦事;“改變法律,加大懲罰力度,會讓人民不信任法律,人民以後不知道怎麽辦。希望陛下慎重考慮。”
文迪過了很久才說:“妳的判斷是對的。”後來有人偷了高祖廟神龕前的玉環,被抓了。
鄧文迪非常生氣,把它交給了張釋之。張釋之根據有關法律報告了偷竊祠堂所用器皿的事,並當街當眾判處此人死刑。
文帝大怒,曰:“此人無德,竟敢偷先帝殿中之物。我之所以把他們交給妳處理,是想殺了他全家,是妳逼的。
7.對判決的文言文回答,選自《魯進書·雲傳》原文。
作為的官員,看到了兇手,但他的主要名字是不成立的,雲記錄他的妻子沒有問問題。十天之後,他被派出去,後面跟著壹個密探,密探說:“十裏之內不會遠。當壹個人在等待的時候,他會被綁起來。”果不其然,壹問之下,雲何與這位妻子溝通,* * *殺了丈夫,聽她說要和縣裏談,於是遠遠地不伺候了。所以壹縣之稱神。
翻譯
當陸雲下令易軍,壹些縣的人被殺害,但主犯仍然沒有確定。陸雲逮捕了壹個縣公民的妻子,但她在十多天後未經審訊被釋放。
陸雲偷偷派了壹個官員跟著他,對他說:“離這裏十裏之內應該有壹個人在那裏等著,等著和這個女人說話,看到這個人就立刻逮捕他。”
果然不出陸雲所料,落網後,該男子交代了自己與某縣市民的妻子發生了* * *關系,於是兩人* * *商量謀殺該女子的丈夫。今天聽說那個女的無罪釋放了,想找她要資料,但是怕她離縣城太近被認出來,就在遠處等著。
破案後,全縣人民都稱贊陸雲破案神速。
8.《李沖案》譯文(文章)壽春縣茍臺壹個三歲的兒子,遇賊走失,幾年不知去向。後來,他出現在趙在同縣的家中,茍泰向政府提出申訴。兩人都說孩子是自己的兒子,都有鄰居作證。縣官員不能接手這個案子。李沖說:“這很容易知道真相。”把兩父子分開放置,放幾十天,然後讓人告訴兩個父親,“妳兒子病了,猝死了。”現在妳的行動禁令解除了,回去準備葬禮吧。茍太聽了,不禁淚流滿面。"。馮波只是嘆了口氣說完,看起來並沒有特別難過。李沖發現後,把他的兒子送回了茍臺,並指控馮伯有欺詐行為。馮波認罪,說:“我以前丟過壹個兒子,所以認他是假的。"
另外兩個兄弟,謝慶斌,被逐出定州,因犯罪要被帶到揚州。弟弟西安背著長官悄悄跑了。清彬怕事後追究長官責任,謀劃已久,於是在城外認領了壹具屍體,假裝弟弟被殺,運回喪事安葬。屍體和西安很像,妳遇到的人都分不清(不是西安)。而且有個叫楊的女巫自稱見了鬼,說思安被人謀害,渴望報仇。清彬還誣稱思安是被同軍士兵蘇顯福和蓋裏殺死的。經過州政府官員的審訊,這兩個人經不起折磨,都供認了。
這個案子就要結案了,而李沖對這個案子有所懷疑,所以隱瞞了這件事。悄悄派兩個州內不知名的人,假裝是外面來的。他見了慶賓,說:“我住的州離這裏有三百裏。壹個男人經過了公寓。晚上聊天,覺得那個人很奇怪,就問他的行蹤。那個人說他被軍隊開除了,背著他的長官逃跑了。他姓謝子賢。當時我準備把那個人送到政府去。他讓我說:‘我有個哥哥叫慶彬,現居揚州,我嫂子姓徐。如果妳放過我,因為這件事,我哥哥會非常感謝妳,即使他耗盡了所有的財產。現在我作為人質留在這裏。如果去了也壹無所獲,送我去官方也不遲。“所以我來拜訪妳,解釋我的目的。如果妳付點錢,就放了妳弟弟。如果妳不相信我,去監獄裏看看他。”卿賓難過的變了臉色,請妳留在州政府,準備馬上送他的遺物。當這個人的詳細情況被匯報後,李沖抓住慶賓進行審問,說:“妳弟弟逃跑了,妳為什麽要亂動別人的屍體?”慶斌低下頭,坦白道。讓我們再問問蓋裏。他們說他們被冤枉了。幾天後,西安也被抓了。李,巫婆楊,來看她,鞭打她壹百下。
9.延長初年,李授中將軍、車將軍、江西將軍。
在此之前,壽春縣人茍泰有壹個三歲的兒子,被小偷和強盜弄丟了。他好幾年都不知道自己在哪裏,後來被發現去同縣馮伯家串門。茍太報告了情況,各說是自己的兒子,都有鄰居的證明,縣令不能定案。
李沖下令將兩父子異地禁閉數十日,然後告訴他們:“妳們的孩子病了,剛剛猝死,妳們可以出去處理後事了。”茍太聽說後,淚流滿面,非常難過。馮博只是嘆了口氣,壹點悲傷感都沒有。
李沖知道後,把孩子還給茍太,並質問馮伯有沒有詐騙。馮勃交待,先死了壹個兒子,所以冒昧認了茍太的兒子。
10.文官石文言文翻譯文父母、文賊、文官(翻古人筆記(二十四))父母的名字來源於“呼父喚母”的典故。
漢書?《史記·列傳》記載,西漢元年間,宛縣知府號召信臣勤政,為政心機,勸民“興民利”,“民歸之,戶口倍增,獄賊官司止”,被當地百姓尊為“呼父”。“曾經”?《杜詩傳》記載,東漢劉秀建武七年,杜詩任南陽郡新知府,“儉政平和”。他造水排,鑄農具,治惡塘,擴土田,“郡有余室”,被當地人尊為“杜牧”。
“前稱父,後稱杜牧”,各地州縣知事尊稱為“父”,就這樣流傳下來。在古代,州郡長真的被視為人民的父母。
《碧潭》記載鄂州崇陽縣“開荒之地甚多,民不農織,只種茶”,知府張“命人伐茶園,誘植桑麻”,“嘉祐改茶法,湘民患茶租,獨崇陽茶租最少。百姓監督他的城市,想著大眾的利益,設廟報恩”;農民有“在市場買菜的人”,知縣打電話進來建議,城裏的居民沒有地種菜,沒有辦法買菜。“村民有了土田,為什麽不自己種菜,花錢買糧?”而且還被毫不客氣地“辭退”了。後來,當地農民“都建立了花園”,並命名為“張之縣菜”。這個知縣,對百姓來說,是不是有點嚴父?康熙二十九年,皇帝下詔“察清官”,壹* * *表彰了四個縣令,其中嘉定令“盧”就是壹個。
清代吳的《客窗閑話》、清代的《園中談》、龔蔚的《巢林筆記》等都記載了魯的事跡。魯判案時,“以理服人,以情寬宥,如家父調停家事”,國內無訟之風漸成”。
當地有劫匪想入境搶劫。魯“禁官民動”,“策馬入賊”。“神諭說:‘妳們都是好公民,妳們不得不抓住他們的耳朵。現在妳在這裏,妳想善待他們。妳能改過自新嗎?離別後回家,懲罰妳;否則等官軍到了,就沒課了。”“強盜”哭著說,“真正的父母是聽話的。
中國有壹個刁民,拖欠稅款,騙魯說要把女兒賣了才交稅。魯“聞其流涕,禁其付之。”結果,“人們對他(不守規矩)作弊感到憤怒,他們害怕打他。”這個陸縣長對他治下的百姓是不是有點慈母之心?陳康琦《清代郎謙四註》第四卷載有帛和陳宮帛的故事。
在橡樹上養蠶。康熙年間,劉軍從山東雇人到漳州,教百姓養山蠶、織絲綢,使陜西的蠶桑業受益,從而繁榮起來
當時,陜西人把織成的繭絲稱為“公劉絲”。“貴州省貧瘠,民不聊生,但遵義為政,農蠶並行,在乎余。
乾隆以來,山東歷城人陳鈞來守郡,見其青樹為山東麻櫟,其葉可食山蠶。他捐錢送丁到山東買蠶種,拜訪蠶師,廣受教誨。他成功了很久,至今受益匪淺。“織出來的叫做‘陳宮絲’。
這兩個人,劉和陳,是不是壹對忠心耿耿的父母,為了自己統治下的人民,壹心壹意為子女謀福利?但是,官民關系和真正的親子關系是有本質區別的。父母子女之間有著天然的、不可分割的血緣關系,而官民關系則是“人為的”:直接來說,官員是皇帝老兒派到民間的,再遠壹點,中國古代的官員都是統治階級種下的權力樹上的壹個果實。
這樣的關系自然可以分開。正因為如此,官員們把皇帝的老兒背在背上,靠著背後的武力大樹。事實上,如果他們想像對待孩子壹樣對待人民,他們就會像對待孩子壹樣對待人民。如果不想把他們當孩子,就完全把他們當錢包或者羔羊。
《林超畢》第四章的內容,作為官民與父母子女巨大差異的絕佳證明:“乾隆二十九年,諸暨令黃重征,平陽五十壹年令黃梅重收,皆因其子有謀其事,見利忘害,以致身體復原,兒子被判。”讓我們看看,官兒們“舍利忘害”,“重征”“重收”的對象當然是百姓。
小偷,從來不會少。以下兩篇只有在《巢林筆記》中才能方便地記錄下來。
據《縣令善蝶》壹文記載,明代如臯縣王興知府下令“善性之蝶”,結案後需要以“掌摑”處罰的被告,只需“輸蝶”即可免除處罰。原告不生氣嗎?《官僚救濟》壹文中,雍正十年秋,大概是臺風,“沿海居民飄零不算”。災民跑到城裏,“或聚在書院外,枕上而眠者死者十八九九”,“義民給壹點救濟”,只為“刷官之願”。
官員認為災民之死“與官不累”,而“救濟”使災民“久留於市”,使官員受罪。這種官,哪裏還有人性?張在清代擔任過許多地方的地方官。《道縣官誌》中記載的盜賊“事跡”更為詳細,有些還真是聞所未聞。
百姓向官員繳納糧稅,除正額外,還有浮動收入的情況;在甘肅等省,有所謂“倉中舊糧不凈”之名,但當地官方卻“以罰迫勢,令領”,拿到了就在丈量中扣除,還要在舊糧中“混醜糧”。豐收之後,百姓要“加息回倉”“往往兩石新”在四川,有壹種所謂的“拍子”收錢方法,即“官到職,降了價,減了稅,叫拍子”。新官上任也會“開槍”,甚至故意散布謠言說他會去任職,但他也會開槍,也就是所謂的“太平槍”,開槍得來的稅收大部分都會被侵吞。征費已經被敲詐到什麽程度了!當人們交不起稅,租不起谷,還不起債的時候,往往會被誣為抗糧抗稅抗債不守規矩,被捕拷打。
稍微反抗壹下,就會被指責為土匪,亂施酷刑。四川政府有壹個所謂的“牌室”。“大縣城的牌室裏關押了幾百人,小縣城的不下幾十人。”證人也被拘留在裏面。“每天給他們壹小筆錢,他們的痛苦比常年在監獄裏還要難受百倍。”"該省每年至少有壹兩千人被殺害。"
成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