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實行最嚴格土地管理制度的背景
中國是壹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國家。從人均占有土地尤其是可利用土地尤其是耕地的角度來看,中國確實是壹個土地資源貧乏的國家。沒有世界上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將很難利用土地資源保證中國經濟社會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我國實行兩種形式的土地公有制,有利於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公有制容易出現產權模糊、保護不利等問題,造成耕地銳減、城鄉建設用地猛增、利用粗放、土地市場混亂、“尋租”嚴重...所以需要嚴格管理。
二、最嚴格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內涵
基於中國土地管理制度的背景,中國的土地管理制度應該比美國、日本、德國、加拿大等世界各國都要嚴格,也就是世界上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如今中國人口高峰來臨,現代化程度史無前例。因此,中國現行的土地管理制度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要嚴格。
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有三個主要內容:壹是最嚴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二是最嚴格的土地集約利用制度;三是最嚴格的土地市場監管制度。圍繞這三項主要制度,建立健全最嚴格的土地權屬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土地行政管理制度、土地規劃和用途管制制度、耕地保護制度、城鄉建設用地調整和總量控制制度、城市建設用地收購儲備制度、土地市場和地價管理制度、土地用途監測和變更登記查詢制度、信訪接待案件督辦反饋制度...
(壹)關於土地用途管制
1.國際土地管理制度的嚴格性。比如德國對土地使用的控制就很嚴格。德國人說,“我們有嚴格的土地使用計劃。每當有人想用符合規劃的土地,我們就賣給別人。如果不符合計劃,我們不會賣給他。”澳大利亞下令城市(如布裏斯班)停止延期;韓國使用住房上限制度來控制各種自然資源的消耗...
2.從我國的實際出發,建議在土地用途管制中做好以下幾件事。
(1)國務院原總理朱镕基說:“過去只知道耕地嚴重減少,不知道可開發利用的土地(耕地後備資源)不多。這很嚴重。”原國家土地管理局局長王先勞在了解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這壹重要政策後,表示“耕地後備資源也要嚴格限制開發為建設用地”。我們現行的耕地“占補平衡”、新增耕地60%可以置換為建設用地的政策,本質上是把耕地後備資源變成建設用地的政策,使城鄉建設用地不斷增加。我國現有城鄉建設用地總量足以滿足我國人口持續增長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要。所謂“嚴格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就是控制城鄉建設用地總量,因為這壹小部分80%以上是農村農民集體所有的非農建設用地。因此,控制這壹總量的關鍵是努力調整城鄉建設用地。雖然城市建設用地的增加和農村建設用地的減少有時間差,但是中國的改革開放已經進行了25年,尤其是在東南發達地區。是時候加快這種調整了,是時候落實國土資源部提出的“農民集體建設用地總量高達2.7億畝……這2.7億畝集體建設用地應該是未來中國所有建設用地的出路”。
(2)平原和平壩的良田,坡地的梯田,無論在什麽地方,無論是否納入當地規劃,都是基本農田。無論是什麽用途需要占用,都必須按照占用基本農田的法律規定履行相關手續。
(3)占用優質農田(包括未納入基本農田的優質農田)建設“綠色通道”、“森林城市”、“綠色隔離區”、“綠色隔離帶”的,在3至5年內“移植還田”,可保留面積15%的農田林網。
(4)各地高爾夫球場對場地的占用和破壞相當嚴重。高爾夫球場大多占用良田,把平坦的田地變成高低起伏的山丘,不僅破壞田地,還消耗大量的水,使用化肥農藥。建議禁止以破壞農田的方式建設高爾夫球場,然後根據城市的性質、規模、用地條件明確高爾夫球場的建設,對高爾夫球場進行專項管理,恢復壹批應歸還成的高爾夫球場。
(5)水土條件適宜的坡地應努力修建梯田。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大字報田)要退耕還林;容易造成風蝕的農田要退耕還草;阻礙行洪調蓄的耕地要還湖。
(6)接受江澤民同誌的“美國人可以在山坡上建房,我們為什麽要占領平原?”批評;遵守“就山區的城市建設和建築而言,有些原則非常重要,必須遵循,比如:選址要慎重,占坡不占田,選擇向陽方向的坡……”(吳教授的原話);借鑒重慶建設“山水城市”的經驗,修訂土地利用規劃,結合“加固主堤、疏浚河湖”,在堤外荒地上開發建設濱水城鎮。
(7)按照“城市要分塊,中間要有綠地穿插,有序發展”和“城市發展要有邊界,而且是‘硬邊界’”的原則,在土地利用規劃修編中明確提出,建設用地在50平方公裏以上的單個城市或城市區域要停止擴展,當城市總規模確實需要擴大時, 應該超越優質農田,選擇非耕地或劣質耕地,有序開發城市新區。
(8)嚴禁在“宜耕宜荒”的土地上進行人為破壞活動。
3.農地非農建設發展權的巨大價值不是農地級差地租,也不是建設用地級差地租,而是農地轉化為建設用地過程中發生的巨大價值。這個巨大的價值不應該被耕者有其田的農民占有,也不應該被城市政府在“管地”的過程中白白獲得。為了嚴格控制土地使用,這個巨大的價值必須歸國家所有。
(二)關於土地的集約利用
1.1996土地調查匯總,我國已有約35億畝土地被確定為林地,約占國土面積的24%。在壹個近50%的土地因為氣候、地質等原因無法種植的國家,這35億畝林地能夠真正的被森林覆蓋,已經是非常了不起的了。以後造林應該主要在這35億畝土地上進行,加上不管是林地還是農田林網,關鍵是提高森林的封閉程度。
2.由於過度放牧,草地退化、沙化嚴重。今後重要的是加大“圈地轉草”力度,提高草的覆蓋度和產量。
3.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本身包括數量和質量。提高耕地質量的主要希望是全面開展農田整理,大力發展節水灌溉,既能節水增地,又能節水治地,減少土地鹽堿化。
4.土地集約利用的主要問題是城鄉建設用地。當前,城鄉建設用地總量迅速擴大,使用十分粗放,是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的最大威脅。對此,我們必須有正確的認識,並采取堅決的措施。
(1)各類園區、工礦區(采礦破壞區除外)必須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嚴格執行城市規劃建設用地標準。首都和特區城市人均建設用地超過120平方米,其他城市超過100平方米,村莊和集鎮超過150平方米。
(2)新增城鄉建設用地時,要嚴格考核項目人均用地(平方米/人)、投入密度(億元/平方公裏)、產出密度(億元/平方公裏)等指標。如果土地達不到相應的標準,我們就不能供應。在這種情況下,像德國壹樣,“即使他出高價,我們也不會賣給其他地方”。在考核用地指標時,應執行原國家國土局制定的城市規劃建設用地標準、鄉村規劃建設用地標準和項目用地標準。
(3)控制城鄉建設用地總量的壹個重要任務是控制重復建設和壹戶多宅。這就要求按照《中央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的通知》要求,深化投資決策制度改革,在我國實行住宅上限制度,每戶只準有壹處不合格宅基地。
(三)關於加強土地市場監管
1.需要明確的是,土地用途管制和集約利用管理(國外稱為土地用途管制)是高於和領先於土地市場的,是政府從宏觀和微觀角度調控土地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在政府控制土地用途和集約利用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土地市場的作用,實現土地在土地使用者之間的配置,土地使用者要珍惜和充分利用土地。政府還應註意防止土地使用者過分追求經濟效益而忽視社會和環境效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水土資源在各種用途之間的配置並不依賴於市場,所以說“充分發揮市場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是不準確的,基本上是壹套話,容易產生誤導。
2.土地行政管理應與土地市場中的行為者分離,土地局長不應直接負責政府創收,也不應是“第二財政”的負責人。
3.考察外國土地市場是如何管理的。
4.關鍵是完善土地產權制度,特別是土地所有權制度、土地行政管理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
第三,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實現三大目標,確保可持續發展。
1.保障農業發展用地的關鍵是保障糧食安全用地。必須明白,糧食生產只能在耕地上進行,耕地是不可替代的。當中國人口峰值達到6543.8+06億,達到世界中等發達水平時,全國將不可能有7億噸左右的糧食,其中包括6.5億噸左右的自產糧食。如果每年增加糧食產量2億噸左右,應該有6543.8+08億畝以上的耕地,其中具備灌溉條件的高產穩產田要從8億畝左右增加到6543.8+00億畝以上,同時還必須大幅度增加。應該說,中國現代化進程中最艱巨的任務是保障糧食安全,這壹點絕不能掉以輕心。/p-1146349882708 . html
2.保障建設用地的關鍵是調整城鄉建設用地。控制城鄉建設用地總量,實現二三產業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的根本轉變,首要的是實現土地集約利用。
3.加強我國陸地生態環境建設,主要任務是建設占國土面積24%左右的林地;恢復約占國土總面積28%的草原生態;保護占國土總面積1/4以上的土地的自然風貌。同時,作為人工生態和人工濕地的農田也要保護和建設好。為了防止水土流失和蓄洪,必須做好退耕還林還草和退田還湖工作。不要把這項工作拖進“綠化”建設,隨意搞“退耕還林”,占用農田種樹。
中國的土地管理有法可依,“有”字這幾年被強化了。但“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幾個字並沒有真正做到“必須”。當前最迫切的是根據現有的法律、法規、制度、三中全會精神、總理的多次指示、2003年6月65438+10月21日國務院常務合議和6月65438+10月31日農業和糧食工作會議精神進行教育,振奮精神,制止亂象。要加強土地管理系統的勤政廉政、考核獎懲等制度建設。各級土地管理部門正在奮起努力,有效依法行政,壹個規範有序的土地工作秩序將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