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都懂點刑法。中國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則是什麽?《刑法修正案(九)》於2015年8月29日公布,自20116年6月20日起施行。刑法的三個基本原則沒有改變,即罪刑法定原則、罪刑相適應原則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
第壹,刑法規定的三個基本原則
第三條法律明確規定為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第四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犯罪,在法律適用上壹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允許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第五條罪責刑相適應,應當與刑罰的輕重相適應,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二、三個原則的詳細說明
罪刑法定原則
1,基本意思:沒有明文規定不犯罪,也沒有明文規定不處罰。
2、基本內容
法律規定的對犯罪的書面懲罰:排除習慣法。刑法的淵源只能是最高立法機關依法制定的犯罪實體的法律規範。此外,其他規範性法律文件也不能作為刑法的淵源。在中國,刑法的淵源包括刑法典和單行刑法。
法律規定的對犯罪的事前懲罰:禁止事後法律。只有在行為發生時已經存在並生效的法律才能對所發生的行為產生影響。禁止不利於行為者的事後法律,但允許有利於行為者的事後法律。溯及既往問題中的“從舊到輕”原則表達了這壹思想。
罪刑法定:禁止類推解釋,禁止壹切不合理解釋。允許有利於演員的類比解釋。
罪刑法定:刑法規範的適當性。
(1)明確性:刑法的規定必須明確無誤,不能有歧義或含糊。
(2)禁止懲罰不當的行為,禁止殘酷和不平衡的刑法。不侵犯國家、社會或他人利益的行為,無論在立法上還是司法上都不允許作為犯罪行為來處罰。
③禁止絕對的無限期懲罰。絕對法定刑實現了普遍正義,但難以實現個別正義。目前各國刑法都采取了相對確定的法定刑。
犯罪與行為相適應原則
1.基本含義: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的嚴重程度相當。
2.註意事項:
罪刑相適應是適應人們樸素的公平感的法律思想,是由罪刑基本關系決定的,是預防犯罪的需要。
根據這壹原則,在適用刑法時,刑罰的輕重應與行為人的犯罪性質、犯罪情節和人身危險性有機統壹。罪刑相適應原則應當貫徹於刑罰、量刑和執行的各個環節。
法律面前平等的原則
1.基本含義:基本含義是:任何人犯罪,在法律適用上壹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允許有超越法律的特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都應得到平等保護,不允許有任何歧視。
2.主要內容
所有組織和公民都應平等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包括人身權、財產權、政治權和言論權。如果憲法法律只規定權利而沒有切實措施保證每個人都能平等享有,那只是空中樓閣。
每個人的權利都應該受到憲法和法律的平等保護。每個公民的權利都應該受到憲法和法律同等程度的保護,不應該區別對待。
同樣的違法行為應該受到同樣的法律制裁。法律既平等保護合法權益,又平等查處違法行為。誰有違法行為,無論職位高低、貧富貴賤,都應依法平等追究,不能有法外之刑、法外之恩,更不能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
這是刑法總則傳達的信息。我們可能經常聽到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我們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必須對法律有壹定的了解,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守法。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明確規定是犯罪的,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條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壹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允許有超越法律的特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條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