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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允許有汙點的明星回來嗎?

那要看是什麽汙漬了。如果是吸毒,(戒不掉,復吸),出軌,偷稅漏稅等性質惡劣的,我覺得還可以。

據媒體報道,因吸毒退出娛樂圈五年的柯震東,將參加壹部電視劇的拍攝,這標誌著柯震東正式復出。

柯震東有機會回來,因為他在過去的五年裏真的悔改了。五年前,他和房祖名因吸食大麻被警方拘留。當時,柯震東流著淚向全國人民道歉。從柯震東的表現來看,他確實知道自己錯了。在過去的五年裏,柯震東在戒賭方面壹直很積極,也很成功。

我認為我們應該給像柯震東這樣能夠悔改的人壹個機會。

這也給那些誤服藥物的青少年壹個榜樣。親愛的少年們,趕緊放下毒品,堅持戒毒。這個社會還是會再容納妳的。

給柯震東壹個機會,就是給犯了錯誤的人壹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如果妳不像張遠和臺灣明星大冰那樣改變妳的想法,即使妳多次復發,也不要出來危害世界。

渣男,像安迪和吳秀波,我不這麽認為。估計不會有多少人會為這種觀點不正確的人所做的作品買單。因為他們的本性太壞了。他演技再好也不能用。

因為人們壹看到他的戲,就會想到這個惡心的人做過的惡心的事,影響太壞了。

但是在黃海波這樣的情況是另壹回事。黃海波確實犯了壹個錯誤。他應該找他的女朋友來解決他的身體問題。作為壹個公眾人物,他不應該采取這種飄唱的方式。他還說黃海波是被陷害的,在娛樂圈這個魚目混珠的地方,什麽事都有可能發生。

但事故發生後,黃海波立即道歉。他很真誠,沒有為自己辯護。

這件事已經過去好幾年了,黃海波早就受到了懲罰。每個人都可以給柯震東壹個機會,為什麽不給黃海波壹個機會?更重要的是,黃海波是壹個如此優秀的演員。

像範冰冰這樣的逃稅者數量如此巨大,八九千萬,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國家能用這筆錢做多少建設?能建多少希望小學?

壹想到這些人偽造了壹份假的陰陽合同,他們就很生氣。全國人民都是傻子嗎?

這些人不能原諒,永遠不能。就算他們做慈善是為了粉飾自己,也不行。我現在很忙,那妳為什麽要早走呢?

總之人生觀不健康的汙點,甚至違法犯罪的汙點,壞到不支持他們東山再起。

朋友們,妳們有什麽不同的看法?歡迎留言,暢所欲言。

每個人的錯,關鍵是看他能不能改,錯誤有多大。他不可能壹擊斃命所有的汙點藝人。

對性侵、吸毒、賣淫等違法犯罪行為決不能姑息,這是對社會的危害!非法藝術家應該被禁止。因為他們有更大的社會影響。只要是違法的,絕對不能容忍!如果不能回來,國家有明確規定,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的藝人將被界定為“劣等藝人”,限制其參演影視、接受代言。沒有人可以在法律面前原諒他們!像李、、、這樣的吸毒者應該被取締!

壹個因為不當言論或思想而犯了錯誤的藝人,只要真心悔過,應該還是有機會重來的。每個人在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想法,只要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且能夠為此付出代價。而且將來有壹定的社會貢獻,作品大於過去,那麽這類藝人應該是可以回歸的。比如張雲雷就“直言不諱”,有調侃京劇女前輩的嫌疑。這種行為應該受到批評。如果長期持續,就應該禁止。如果妳能改正錯誤,那也情有可原!觀眾要繼續監督!

出軌、欺騙等違背道德的藝人,要給他們的復出設置困難!經常被網友詬病。他們的復出也很艱難。如果對社會沒有好的影響,會給社會帶來壹些價值,比如熱心慈善,關愛弱勢群體。公眾要讓他們更難回來,不能讓他們輕易回來,要讓他們看到社會監督的力量。避免以後起不好的帶頭作用!

明星作為公眾人物,要時刻警醒自己,為社會樹立壹個表率作用!而不是扮演壹個不好的主角!

首先,什麽是汙點?個人認為吸毒(如果允許別人就更不可原諒)、打架、家暴、嫖娼、出軌等行為都是人生的大汙點,但是否允許他們回來要看具體問題!

毒品的危害,我想不用多說了吧。公眾人物接受法律處罰後,還能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嗎?這裏的復出是指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我不這麽認為。凡事都要有底線。這個底線就是超越道德約束,觸碰法律底線的行為。

張默、房祖名、寧財神、張耀揚和張遠等明星或導演的吸毒醜聞曾引起公眾的極大恐慌。壹時間,提到娛樂圈,大家都覺得不幹凈,“毒友”比比皆是。雖然他們中的大多數人現在已經受到了懲罰,恢復了自由,但我認為不應該讓這樣的人回歸。他們和那些以他們為榜樣的年輕人必須知道什麽能碰,什麽不能碰。如果他們碰了,就是壹輩子的“枷鎖”,還想和以前壹樣賺錢——這條路走不通!

當時,前央視主持人邱啟明、前足球運動員高峰和壹名出租車司機尋釁滋事。我不知道妳是否還記得他們,邱啟明因此被判入獄八個月...對於這種涉及刑事責任的明星,我認為是絕對不允許復出的,要禁止他復出,以凈化社會風氣!

而如果打架的性質還不錯,也沒必要太苛刻。比如2016,曹雲金某酒後與路人鬥毆事件,因為不涉及犯罪活動,僅被治安處罰結案,這類明星或藝人就能東山再起。

大部分出軌只是道德上的譴責和批判,基本不涉及法律。這樣的藝人還是應該寬大處理的,但事實是,有些明星的演技真的不受影響!

說到黃海波的“P長”事件,我仍然認為是有人陷害的。況且他付出了沈重的代價,壹直被“封殺”真的不對。這樣的明星應該被允許回歸。音韻界的壹位學長也犯了這個錯誤。不是還活躍在相聲階段嗎,應該壹視同仁!

汙點明星要堅決徹底清理。這是保證我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要措施!不能說經濟上去了,道德修養下降了!偷睡、逃稅、吸毒、賭博、蜂擁保鏢、不背臺詞、當婊子……這些行為根本不是演員、明星、藝人的行為。這樣的人只能叫演員。

作為壹個公眾人物,壹個知法犯法,踐踏法律尊嚴的藝人,應該被徹底禁止出現在公眾面前。就因為壹個藝人是傳播中華民族道德精神和尊嚴的典範,就應該潔身自好。所以說有違法逃稅的汙點藝人。網絡媒體不要繼續炒作不良,道德敗壞的行為者不要再危害社會。還要根除美國西方國家羞辱中國人智商,顛覆中華民族精神尊嚴,瓦解中國青少年愛國愛鄉民族精神的禁令。年輕的母親,國家將會滅亡。年輕力壯是民族振興的基石。科學家、人民英雄、中國軍人,是中華民族永遠閃耀的明星。

為什麽我們要讓壹個骯臟的演員回來?他們身上的汙點意味著他們已經名譽掃地,壹文不值。我不明白為什麽有些人敢於面對自己罪行的汙點。他們復出的目的是什麽?他們的非法活動,如吸毒、賭博、嫖娼、逃稅等。,把法律不能允許老百姓允許的事情看在眼裏,讓它們進入觀眾的視野,只能讓老百姓吐槽、反感、厭惡。

其實很多時候我們控制不了。表面上看,觀眾的意見對明星的回歸影響很大,但實際上,更影響他們的是他們的資源和資本的運作,當然還有他們自己的意願。

但是,網絡是有記憶的,人是會犯錯的。不是說犯了錯就要壹棒子打死,而是總要付出代價,但現實中有時候並不是這樣。

公眾人物需要正義、正派、正能量,不存在封殺的問題。如果出了問題,沒人敢用妳。壹個叫南方的人酒後開車。妳覺得還有人用他嗎?後面有的是好人,沒渣的人又輪不到他排隊。如果真的可以用,大家都會學著喝酒罵它。看來中國最缺演員了。非得挑幾個爛演員擰他屁股嗎?

演藝行業面對的是廣大群眾,還有很多沒有經驗的未成年人。他們的壹言壹行,壹舉壹動,影響著很多人的行為,具有很強的示範效應。他們應該更多地引導人們,而不是傷害他們。它傳播的是正能量,而不是負能量。娛樂圈要高門檻,嚴退出,零容忍。不應該只有高報酬,沒有約束,沒有懲罰。妳不應該是豪車,炫富,違背道德,更不應該踐踏社會公平正義。如果壹個藝人違反了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就應該永遠退出娛樂圈,終身不得涉足。這要固定下來作為懲戒機制,讓藝人時刻繃緊道德這根弦,高調做事,低調做人。只有這樣,才能凈化烏煙瘴氣的娛樂圈空氣,才能恪守壹個藝人的底線。所以,為了這個社會的正義,我們應該把握好這個導向,讓孩子多壹些榜樣,讓整個社會充滿正能量,堅決對有汙點的明星說不。

應該是壹槍斃命,不能給他們回來的機會。以後用狗腿旅行把別人趕走的玩家也要列入汙點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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